招标
西部钻探公司2024-2025年试油公司塔河油田井口、采油树等试压作业量价优化公告
金额
96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5/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6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石油集团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建峰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集团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李瑾0991789085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西部钻探公司2024-2025年试油公司塔河油田井口、采油树等试压作业量价优化公告 |
项目概况: | 1.项目背景概况:自2021年起中石化西北油田分公司完井测试中心将试油过程中配合作业的泵车作业、打防火墙、硫化氢处理、废液运输和采油树试压等一体化施工,交各承包商自行承担。本项目为塔河油田井口、采油树等试压作业项目,主要服务内容是用试压车到现场对井口、采油树等现场井控设施试压。 项目单位:试油公司。 计划金额:96万元(含税)。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服务地点:塔河油田区域。 项目承办人:李瑾, 联系电话:0991-7890859。 用户单位联系人:刘建峰,联系电话:0990-7567951。 2.服务内容:提供2024年试油公司塔河油田井口、采油树等试压作业。 3.标段划分:该项目不划分标段" |
项目单位: | 中国石油集团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2.响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参与谈判、竞价、竞拍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响应)。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信誉要求: 3.1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3响应人在《西部钻探公司不合格工程与服务承包商明细清单》中未被列入清退名单。 3.4响应人承诺: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近36个月内无其它严重违法、违规事项,无骗取中标情况。 4.响应人未被处以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等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网址:https://www.tianyancha.com/(天眼查)。 6.响应人承诺在近36个月内未发生以下事故: 6.1一般A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6.2重大及以上环境责任事故; 6.3重大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 6.4井喷失控事故,火灾爆炸事故,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伤亡事故。 7.响应人承诺不得与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范围内的以下人员存在直接利害关系: 领导干部、管理岗位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以及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 8.响应人承诺如使用农民工,将严格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 9.响应人持有中石化西北油田分公司投标资格证明(提供投标资格截屏或者承诺在签约前办理完投标资格证明。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只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凡有意参与者,于北京时间 2024年5月15日12:00前购买电子版采购文件。通过企业基本账户网银转账或基本账户银行电汇形式交纳采购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资料费汇入指定账户时请务必在摘要或用途栏注明“****项目资料费”。资料费缴纳须保留汇款凭证(单据或电脑截屏)。切勿以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名义提交资料费。不接收现金购买采购文件,不接收个人网银、ATM机或POS机汇款。报名响应人交款时间以采购人账户进账时间为准,发售截止时间后停售采购文件。响应人响应文件中未上传购买采购文件资料费缴纳凭证扫描件的,视为无效响应。每月月末一天的收款时间截止下午18:00。 采购文件资料费提交账户: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集团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326号 电话:0991-7890633 开户银行: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西钻支行 账号:8810 2101 1085 0000 0021 采购文件购买费缴纳后,将缴款凭据交于财务资产科开具发票,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每月25日为结账日,无法开具发票。 采购文件购买费开具发票联系人:刘春,联系电话:0991-7890633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刘建峰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0990-7567951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李瑾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917890859 |
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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