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粮新沙粮油工业(东莞)有限公司榨油厂扩建480吨/天饲料原料膨化大豆粉生产线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粮新沙粮油工业(东莞)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月连1353353923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8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粮新沙粮油工业(东莞)有限公司榨油厂扩建480吨/天饲料原料膨化大豆粉生产线项目,招标人为中粮新沙粮油工业(东莞)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粮新沙粮油工业(东莞)有限公司榨油厂扩建480吨/天饲料原料膨化大豆粉生产线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粮新沙粮油工业(东莞)有限公司榨油厂扩建480吨/天饲料原料膨化大豆粉生产线项目
2.2招标编号:2350A0265352
2.3招标范围:中粮新沙粮油工业(东莞)有限公司年产14万吨饲料原料膨化大豆粉项目(注:480吨/天饲料原料膨化大豆粉生产线),位于中粮新沙榨油厂预处理车间内,原料自预处理四楼大豆筛出口的溜管分出,在豆粕打包间完成大豆粉的打包码垛,是包括480t/d饲料原料膨化大豆粉生产线成套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包含PLC自控系统)及配电系统(变压器至MCC柜密集母线槽、低压总进线柜、电容补偿柜、MCC柜、电缆、桥架、线管、现场操作按钮盒等)、安全防护、施工材料、安装及土建施工、调试、培训、验收和服务等的交钥匙工程。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设备、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运输、保险、交货、到施工现场前的装运仓储及保管、安装、检测试验、调试验收、接口协调、设计联络、培训、质保及全过程的相关服务等。
2.4项目地点:中粮新沙粮油工业(东莞)有限公司(东莞市麻涌镇新沙港工业园区)北厂区内。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0个日历日,完成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并交付招标人使用。其中: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提交全套的工艺设计图和设备规格参数及制作安装详图,电子版(CAD版)各一套,纸质版蓝图6套。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壹仟贰佰玖拾贰万元整(¥12,920,0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出采购预算,其投标将被否决。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3.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自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10吨/小时成套膨化大豆粉工程验收完成的项目业绩,须提供清晰的合同关键页及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少材料不予承认;投标人须于开、评标当天现场出具合同和验收证明材料进行核查,业绩合同须体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等(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
*3.4本项目的安装部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
(1)安全生产许可证;
(2)压力管道安装资质(GC2级);
(3)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如投标人不满足安装资质要求,投标时需承诺安装部分由具备以上安装资质的单位负责实施安装(承诺函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必须承诺,本次投标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在中标后至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必须在有效期内,如证件需要延期或升级,必须在证件失效前提前办理完毕,否则招标人有权按合同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 8 月 7 日至2023年 8 月 14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8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以下四项资料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汇款底单(汇款单须备注公司全称、采购编号后四位)”填写完整的“附件一:投标人纳税情况声明函”和“附件二:获取标书登记表”,通过邮件形式申请,申请成功后邮件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发票开标当日领取。【说明:邮件的标题格式:“投标人全称”关于采购编号后四位的获取招标文件资料】
备注:1)、汇款到账时间须在获取标书截止时间当天下午17:30前,否则报名无效;
2)、获取招标文件的资料须在获取标书截止时间当天下午17:30前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szgjzb@163.com,否则无效;
3)、如需邮寄另付60元邮寄费,如因未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寄地址造成无法联系或招标文件无法送达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文件售价专用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江苏大厦支行
帐 号:1100298238970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8 月 28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方式:
1)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文件递交至:深圳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交易集团总部大楼)4楼409开标室。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为:2023年 8 月 28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及方式:深圳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交易集团总部大楼)4楼409开标室,现场开标。
7.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sztc.com)、深圳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szygcgpt.com)发布。以任何形式对本招标公告进行的篡改、转载或发布一律无效。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的文本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监督联络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
办公电话010-85019439
电子邮箱:yanghaochen@cofco.com
(可加列各区域、各工厂招标采购监督联络方式)
招标人:中粮新沙粮油工业(东莞)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麻涌镇新沙公园路11号
联 系 人: 王经理(招标人代表)
电 话:(0769)89769999-8807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深华商业大厦6楼
邮 编:523009
业务联系人:陈月连、练小青
业务联系电话:13533539239、13480407717
电子邮件:szgjzb@163.com
附件一:投标人纳税情况声明函(此函仅限本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使用)
我司作为增值税合法纳税人,对我司及本项目情况声明如下:
1)我司为( )(请选择: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B.“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我司承诺向贵方开具的关于本项目的所有发票均为:( )(请选择:A.“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局代开)”或B.“增值税普通发票”);
3)我司承诺向贵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税率为( )
(请选择:
A.我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设备部分增值税税率为13%,设备部分增值税税金为( )元,安装部分增值税税率为9%,安装部分增值税税金为()元,服务部分增值税税率为6%,服务部分增值税税金为()元。
B. 我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但是无法区分设备、安装及服务的价值,税率一律为13%,增值税税金为()元。
C.我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增值税税金为()元。
我司承诺上述声明均为事实且符合国家税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并将遵照承诺严格履约。若我方无法按照上述声明履约(包括但不限于因我方纳税资格变更、填写错误等因素),导致招标人无法进行增值税足额抵扣的,受影响的部分,招标人有权在合同金额中予以扣除,或保留法律追诉权利要求我司进行等额赔偿,或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司的投标及中标资格,或招标人有权全额没收我司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投标文件《增值税纳税人情况声明函》中已明确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除外)。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全称:
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纳税情况声明函”格式仅适用于报名获取招标文件使用,投标人须按上述格式进行填写。
2、“投标人纳税情况声明函”不等同于招标文件中的“增值税纳税人情况声明函”;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中“增值税纳税人情况声明函”格式进行填写。
附件二:获取标书登记表
本招标项目为中粮新沙粮油工业(东莞)有限公司榨油厂扩建480吨/天饲料原料膨化大豆粉生产线项目,招标人为中粮新沙粮油工业(东莞)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粮新沙粮油工业(东莞)有限公司榨油厂扩建480吨/天饲料原料膨化大豆粉生产线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粮新沙粮油工业(东莞)有限公司榨油厂扩建480吨/天饲料原料膨化大豆粉生产线项目
2.2招标编号:2350A0265352
2.3招标范围:中粮新沙粮油工业(东莞)有限公司年产14万吨饲料原料膨化大豆粉项目(注:480吨/天饲料原料膨化大豆粉生产线),位于中粮新沙榨油厂预处理车间内,原料自预处理四楼大豆筛出口的溜管分出,在豆粕打包间完成大豆粉的打包码垛,是包括480t/d饲料原料膨化大豆粉生产线成套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包含PLC自控系统)及配电系统(变压器至MCC柜密集母线槽、低压总进线柜、电容补偿柜、MCC柜、电缆、桥架、线管、现场操作按钮盒等)、安全防护、施工材料、安装及土建施工、调试、培训、验收和服务等的交钥匙工程。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设备、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运输、保险、交货、到施工现场前的装运仓储及保管、安装、检测试验、调试验收、接口协调、设计联络、培训、质保及全过程的相关服务等。
2.4项目地点:中粮新沙粮油工业(东莞)有限公司(东莞市麻涌镇新沙港工业园区)北厂区内。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0个日历日,完成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并交付招标人使用。其中: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提交全套的工艺设计图和设备规格参数及制作安装详图,电子版(CAD版)各一套,纸质版蓝图6套。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7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壹仟贰佰玖拾贰万元整(¥12,920,0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出采购预算,其投标将被否决。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3.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一份自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10吨/小时成套膨化大豆粉工程验收完成的项目业绩,须提供清晰的合同关键页及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缺少材料不予承认;投标人须于开、评标当天现场出具合同和验收证明材料进行核查,业绩合同须体现合同总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供货范围等(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影印件)。
*3.4本项目的安装部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
(1)安全生产许可证;
(2)压力管道安装资质(GC2级);
(3)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如投标人不满足安装资质要求,投标时需承诺安装部分由具备以上安装资质的单位负责实施安装(承诺函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必须承诺,本次投标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在中标后至项目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必须在有效期内,如证件需要延期或升级,必须在证件失效前提前办理完毕,否则招标人有权按合同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 8 月 7 日至2023年 8 月 14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8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以下四项资料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汇款底单(汇款单须备注公司全称、采购编号后四位)”填写完整的“附件一:投标人纳税情况声明函”和“附件二:获取标书登记表”,通过邮件形式申请,申请成功后邮件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发票开标当日领取。【说明:邮件的标题格式:“投标人全称”关于采购编号后四位的获取招标文件资料】
备注:1)、汇款到账时间须在获取标书截止时间当天下午17:30前,否则报名无效;
2)、获取招标文件的资料须在获取标书截止时间当天下午17:30前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szgjzb@163.com,否则无效;
3)、如需邮寄另付60元邮寄费,如因未提供联系方式和准确的邮寄地址造成无法联系或招标文件无法送达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文件售价专用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江苏大厦支行
帐 号:1100298238970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8 月 28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方式:
1)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投标文件递交至:深圳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交易集团总部大楼)4楼409开标室。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为:2023年 8 月 28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及方式:深圳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交易集团总部大楼)4楼409开标室,现场开标。
7.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sztc.com)、深圳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szygcgpt.com)发布。以任何形式对本招标公告进行的篡改、转载或发布一律无效。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的文本为准。
8. 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监督联络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
办公电话010-85019439
电子邮箱:yanghaochen@cofco.com
(可加列各区域、各工厂招标采购监督联络方式)
招标人:中粮新沙粮油工业(东莞)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麻涌镇新沙公园路11号
联 系 人: 王经理(招标人代表)
电 话:(0769)89769999-8807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深华商业大厦6楼
邮 编:523009
业务联系人:陈月连、练小青
业务联系电话:13533539239、13480407717
电子邮件:szgjzb@163.com
附件一:投标人纳税情况声明函(此函仅限本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使用)
我司作为增值税合法纳税人,对我司及本项目情况声明如下:
1)我司为( )(请选择: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B.“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我司承诺向贵方开具的关于本项目的所有发票均为:( )(请选择:A.“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局代开)”或B.“增值税普通发票”);
3)我司承诺向贵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税率为( )
(请选择:
A.我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设备部分增值税税率为13%,设备部分增值税税金为( )元,安装部分增值税税率为9%,安装部分增值税税金为()元,服务部分增值税税率为6%,服务部分增值税税金为()元。
B. 我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但是无法区分设备、安装及服务的价值,税率一律为13%,增值税税金为()元。
C.我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增值税税金为()元。
我司承诺上述声明均为事实且符合国家税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并将遵照承诺严格履约。若我方无法按照上述声明履约(包括但不限于因我方纳税资格变更、填写错误等因素),导致招标人无法进行增值税足额抵扣的,受影响的部分,招标人有权在合同金额中予以扣除,或保留法律追诉权利要求我司进行等额赔偿,或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司的投标及中标资格,或招标人有权全额没收我司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投标文件《增值税纳税人情况声明函》中已明确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除外)。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全称:
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纳税情况声明函”格式仅适用于报名获取招标文件使用,投标人须按上述格式进行填写。
2、“投标人纳税情况声明函”不等同于招标文件中的“增值税纳税人情况声明函”;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中“增值税纳税人情况声明函”格式进行填写。
附件二:获取标书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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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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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邮政编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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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 | |||||
所报名项目名称 | |||||
承诺 | 本人自愿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并保证符合招标文件的资格标准要求。 | 承诺人签名(手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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