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站(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方城县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站(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方城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方城县电动汽车公共充电站(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JZ-G-20220628-021
2.3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及自筹资金
2.4建设地点:南阳市方城县
2.5建设规模及内容:方城县城区及下辖乡镇、办事处建设充电站(桩),并完善配电房、变压器、监控系统等附属设施。
2.6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发包方式为EPC工程总承包, 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功能试验、试运行服务、竣工验收、移交、以及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全阶段的工程总承包工作。
第二标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年)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7 计划工期与服务期:
第一标段工期:730日历天。
第二标段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
2.8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须满足电动汽车充电站(桩)相关规范及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并满足电力部门正常供电、送电等规范要求。验收合格(强电设备必须达到相关部门验收标准并投运)并满足项目招标人的要求。
第二标段: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施工: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关的国家注册执业资格。
②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项目经理未承担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提供单位法人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2第二标段监理:
3.2.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以上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和企业为其缴纳的2022年1月以来连续任意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社保证明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网页,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会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提供2019年、2020年、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三年企业以实际注册时间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供应商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5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承诺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设计负责人(一标段)、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 6本项目仅第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包含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含牵头人)名称。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三家,施工单位为牵头人,由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获取招标文件等。
3. 7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不得超过三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牵头人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要协调工作;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同意并在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中体现。
(5)联合体投标报名时,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报名即可,投标保证金等费用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办理。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方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 不接受其它形式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诚信库入库请参见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处《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注册报名及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造成的各项损失均由投标企业承担。
4.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诚信库会员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系统中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处《CA数字证书办理所需资料》。
4.3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4.3.1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2022年6月30日上午8:00至2022年7月6日17:30。投标企业可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4.4.1投标企业凭CA数字证书登录方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若因自身原因错过文件下载时间或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若未下载招标文件将不能制作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4.4.2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企业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费用:无
4.6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绑定
4.6.1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两种缴纳方式。
4.6.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第一标段: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第二标段:壹万元整(¥10000.00元)
4.6.3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1)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1日上午09:00分以投标保证金绑定成功时间为准)。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企业银行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且与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录入的银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不支持结算卡支付)。若不一致,请及时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申请变更,并及时提交审核。
(3)投标人如投报多个标段,保证金应分标段分别足额转入,多个标段保证金不能合计金额转入。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方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投标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和标段,并打印带二维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单,该回执单和银行转账凭证共同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的依据(详见《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及绑定操作手册》:http://www.fcxggzy.com/hyczsc/7526.jhtml)。
(4)凡出现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成功绑定,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的无法及时缴费、无法成功绑定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为有效保护投标人信息,在本项目开标前不获悉投标保证金信息,不开具保证金收款收据,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敬请自行到汇出行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中查询。
(6)投标保证金已缴纳但未成功绑定的,投标人须带相关资料向中心财务股申请退款;投标保证金已缴纳且绑定成功的,由项目负责股室按相关流程退回原缴纳账户。
(7)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全称: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河南方城凤裕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603010101421000584
行 号:320513400012
4.6.4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方式:
(1)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银行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系统“参与投标”中选择“保函办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办理电子投标保函费用必须出自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心网站 “资料下载”-“会员操作手册”。
(2)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成功开具并查询到电子投标保函“正常履约”状态的,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后续招投标活动。
注:按照《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宛政办【2020】3号)、《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管办【2021】2号)、《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宛建〔2022〕115号)、《南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万人助万企”惠企重点措施》(宛建【2021】115号)等文件规定,即日起,凡是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方城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评价结果为AAA级的企业在投标时直接上传投标文件,系统直接认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须注册会员、下载招标文件、缴纳保证金、绑定保证金、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等
5.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21日上午9时00分。
5.3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方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加密上传(http://www.fcxggzy.com:8080/fcggzy/)。
5.4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本项目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2年07月2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用信安CA数字证书登录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次项目解密时长为30分钟,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错过解密时长,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
6.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即投标人不再到开标现场参与开标会议,故本项目对原件不审核,资格审查条件及评分得分项中涉及到的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以上传至诚信库的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6.4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方城县)》网站上同时发布。
请各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网站信息,若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查看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联系方式
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方城县文化路东段县计划生育服务站5楼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377-60202925
监督部门: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114113220060176206
地 址:河南省方城县育才路215号
联系方式:0377-83828595
招 标 人:方城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南阳市方城县张骞大道219号
联 系 人:尹先生
联系方式:15539952189
代理机构: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史红磊
地 址:南阳市七一路128号
电 话:18537735553
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史红磊
联系方式:18537735553
2022年06月29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制作、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递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请保持长期有效)。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其他相关软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请参考《全流程电子开评标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fcxggzy.com/hyczsc/9454.jhtml)。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分别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个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名字为: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供系统上传。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方城县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指定位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5.评标依据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6.《投标人注册报名及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操作手册》、《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及绑定操作手册》、《全流程电子开评标投标人操作手册》在“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处查看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