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TXZB-2024-09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石油局科研服务中心项目10kV高压进线及变配电工程,已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东北石油局科研服务中心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中国石化计项〔2024〕1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集团东北石油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东北石油局科研服务中心项目10kV高压进线及变配电工程
2.2 招标范围: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物资采购、试验、测试调试、试运行、交工验收、工程保修等,直至验收合格正常供电。
(1)10kV高压外线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两路10kV外线电源引入,并接至10kV进线柜以及两路10kV外线电源引入所包含的新增设备,10kV外线电源占用市政道路、绿地、市政设施等涉及到的挖掘赔补费用、路径审批手续等费用。
(2)变配电工程:中高压开关柜及其接线。包括按供电部门指定的负控装置、远程采集、计量仪表、CT/PT等。直流屏、信号屏及其接线。配电变压器及其接线。低压配电柜及其接线。电力监控系统及其接线。中高压电缆、母线槽及其接线。变配电室内部的高压电缆、高压桥架、电力二次控制桥架、变配电系统母线槽等。负责配电室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模块及其柜内接线安装。完整的变配电室内接地系统,包括工作接地和保护接地。供电部门要求的配电自动化和通信设施。供电部门要求的其他设备、设施和装置,即使图纸未曾提及。变配电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的其它设备、材料、设施,包含但不限于高压进线间、变配电室的防静电地板、安全标识等。
(3)以上具体以深化后的施工图及清单为准。
2.3 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07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4779.13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41420.85平方米、地下面积13358.68平方米。容积率1.99,建筑高度42.1米。
2.4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开发区,东至生态大街,西至生态西街,北至吉林省净发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至天勤路。
2.5 计划工期:335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年9月15日。
2.6 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合格并符合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及采购人相关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合格并符合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及采购人相关要求。
工程物资采购:符合相关标准规范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合格率100%。
2.7 招标控制价:1580万元(含增值税)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企业资质备案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符合以下①②要求。
①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3项目管理机构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投标人拟派的施工负责人须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注册电气工程师。
3.4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 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② 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且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 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2家),且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④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⑤ 报名、投标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等费用由牵头人缴纳办理。
3.5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6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7 业绩认定: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证明;提供涉密工程业绩的,须提供涉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并附建设单位涉密工程的审批证明材料。
3.8 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 (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①2021 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1 年-2023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1.如投标人在 2024 年 1 月 1 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10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是本单位人员,同时所有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相一致,且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本单位2023年9月份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附网站公示页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3.1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 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 2024 年 09 月 06 日 08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9 月 13 日 16 时 00 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用户需要: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9 月 27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 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使用 CA 锁制 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方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7】开标室。
5.2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通过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布)和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 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 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 ”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 指令在 60 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及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 投标人须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提交投标保证金。
5.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步推送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中国石化集团东北石油局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西安大路4936号
联系人:徐磊
联系电话:0431-87958918
招标代理机构:中屹泰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卫星路42号中天大厦3单元1508室
联系人:王楠
电话:0431-87600478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电话:0431-89641633
十、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60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22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