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选取需求公告
金额
111.2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1.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代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四)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五)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六)已在郴州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登记且已进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或湖南省中介服务超市。
二、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名称: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二)项目名称:郴州市政务服务大厅湘易办自助体验中心建设
(三)预算金额:111.2万元
(四)项目内容:1.基础设施升级:地面改造、造型施工、软装配套等。2.智能化建设:LED显示大屏、展示设备、触控交互设备等。
三、代理工作内容
编制采购文件;负责采购文件澄清、答疑、修改;发布采购公告;抽取评审专家;组织开标、评标;发布成交公告;代理采购人质疑答复等。
四、代理费用
代理费由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支付,不超过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根据《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中介服务机构选取办法(试行)》确定。
五、其他要求
需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是否有意向参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请明确参与,并提供采购代理服务费报价;
2.公司营业执照;
3.关于资格的声明(格式见附件);
4.具有招标代理服务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5.提供近两年编制项目案例两个或两个以上,需提供项目合同或甲方证明。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11月29日
六、投递方式
将相关资料报送至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08室李主任处(资料进行密封装袋,并在外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邮寄地址: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下白水村城投大厦2号栋308办公室;联系人:李主任;电话:18975730912)
 
附件: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附件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采购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二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七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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