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qy-xj-2024-087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冯揖涵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延期公告

辽宁区域台泥公司大白刮抹项目询比价

发布时间:2024-09-09 21:13:15

询比价基础信息

询比价编号:LNQY-XJ-2024-0875

采购单位:辽宁区域

采购类别:工程项目

变更事项及内容

原报名截止时间: 2024-09-09 23:00:00

原报价截止时间: 2024-09-10 10:00:00

原咨询截止时间: 2024-09-10 08:00:00

变更为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9-10 23:00: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9-11 10:00:00

咨询截止时间: 2024-09-11 03:00:00

延期原因

有效报价不足三家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

保证金: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LNQY-XJ-2024-0875)

保证金收款账户: //

详情描述

以下名称定义:

甲方:发包方或委修方,即台泥(辽宁)水泥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方或承修方(注:参与甲方招或议标程序取得承修本工程的单位或公司)

一. 工程名称发运一层、袋装一、二层大白刮抹项目(工单编号:1000032359)

二. 工程范围:

本工程范围包含:

1、 发运一层、袋装一、二层大白刮抹(包含清理表面积灰)

2、 发运散装彩钢瓦与墙体接缝处丁基胶处理密封

具体工程量详如《工程估价单》。

三. 施工技术要求:

1、 水泥分厂粉饰工程需按下列标准:

1.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

1.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GB 50210-2018

1.3其余未提规范按照国家、地方标准进行施工。

1.4施工内容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发运一层、袋装一、二层大白粉饰三遍(加角线)

2890

M2

含材料、施工、清理表面积灰、措施费

2

发运散装彩钢瓦与墙体接缝处丁基胶处理密封

50

M

含材料、施工、清理表面积灰、措施费

1.5大白粉饰一遍、二遍找平、找角,三遍成活。清灰标准达到漏出原砼层,具备施工条件。

四、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1. 工程管理规定

1.1. 本工程乙方施工队伍进厂必须签订《台泥(辽宁)水泥有限公司承包商工作安全卫生环保等管理规则与罚则》并严格执行,施工期间所有安全必需的措施,需符合公司的相关规定,如不符合者,需修正至符合后方得进行施工。施工单位施工人员均 须缴纳人身意外险或工伤保险100万并配合甲方办理进厂施工相关资料。

1.2. 本工程施工地点位于甲方厂内,乙方施工时需配合甲方生产交叉施工。现场施工用水用电由甲方提供水、电接入点。

1.3. 乙方在施工时必须遵守甲方厂纪厂规及相关作业规则,对施工时所发生的安全及环保事故负全责,并与甲方签订安全协议。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需及时清理外运,不得造成施工区域和地面污染。外运地点及处理方式必须满足当地环保部门要求,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自行考虑相关费用。

1.4. 施工场地必须进行封闭围护,材料堆放整齐,保持施工场地整洁卫生。乙方施工期间须做好安全措施,地坑施工必须做好对周边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安全防护。如因乙方施工围护和安全防护措施不足造成事故,一概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1.5. 乙方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特别对厂区已有道路、绿化及公共环境卫生做好保护,工程结束后现场清扫干净。乙方及其员工于工程施工期间如有违反甲方安全卫生要求,甲方有权按甲方公司规定或双方另签安全协议对乙方进行处罚,严重时取消乙方承包资格,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6. 乙方所产生的垃圾废料不得随便倾倒,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执行。垃圾中的铁件、铁器务必不得流入甲方原物料堆场,否则造成的生产及设备损失由乙方负责。

1.7. 本工程必须按照规范规定进行资料管理,每道工序(特别是隐蔽工程)施工完成后必须报请甲方监工人员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另在工程施工前必须提报施工组织设计(需包含人工、材料、设备等投入使用表及工程施做、材料现场平面布置图)以及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供甲方审批。

1.8. 所有施工机械、器具均由乙方自备,材料搬运、二次搬运由乙方自理;施工材料采用包工包料并由乙方提供。

1.9. 乙方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1.10. 对已完成的成品,由乙方负责保护直至交付甲方使用为止。

1.11. 施工单位须具备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三级企业或装饰装修资质。

1.12. 施工单位需配合厂内安全环保进行施工材料、渣土等苫盖工作,并对不能及时清理的进行警戒警示。

1.13. 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及时与甲方进行沟通避免影响正常生产作业。

1.14. 施工单位需按照厂内安全环保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办理施工证、车辆停放需按照厂区规定进行停放、非施工车辆不经报备不得进入生产区域。

1.15. 如需增加工程量或变更施工方案需提前与甲方沟通,待甲方同意确认后方可施工,否则不予增加结算。

2. 工程材料规定:

2.1 本工程所用水泥必须为台泥水泥,并提供佐证报备甲方认可。

2.2 其余材料以设备表为准,未注明之材料选用甲方认可之国标材料。

2.3 工程规范中未尽事宜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4.乙方须按甲方之要求进行施工。

5.本工程采用统包之形式,施工所需一切相关材料概由乙方负责,乙方须妥善保管相关材料及机具,若丢失或损坏由乙方负责。

6.施工期间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如因施工造成安全事故由施工方承担相关责任。

7.乙方必须有施工负责人与甲方相关人员联系,安排施工时间,并在甲方监工下施工,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8.本工程按实际施做工程量进行验收结算。

四. 工程期限及其罚则说明:

1、 工程期限:自开工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

2、 逾期罚款:每逾期一天完工,罚合同金额3‰的逾期罚款,即逾期罚款=合同金额*逾期天数*3‰。

五. 质保规定:

1、 质保期:工程完工之日起12个月;质保金12个月返还施工单位。

2、 质保期内如出现因本工程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墙面开裂、大白起皮等情况,乙方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进行修理;

3、 如乙方无法按甲方要求修复或甲方认为乙方无能力修复,甲方可觅第三方代为施工,由此产生的材料、施工改善费用及其它经济损失(含停工损失等)由乙方承担;甲方并得自乙方质保金中直接扣减,如有不足,乙方须另赔偿不足部份金额给甲方。

4、 质保金及留存期限、质保期限以供应签订合同为准。

六. 报价须知:

1、 乙方须开具正规发票,报价单须标明税率;

2、 乙方须在指定时间内至现场查勘后方可参与报价;

3、 施工期间甲方不提供施工临时住房,由乙方于甲方厂外自行解决。

4、 现场勘查时间:2024年9月9日上午10点。

5、 现场勘查:张丽萍 18041921877

联系人

冯揖涵 / 15841088779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15998201265

监督举报邮箱:m1599820126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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