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交通银行广西区分行2024年度对外合作专项--智慧法院及智慧医院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45199924050002
三、采购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地址:广西南宁市云英路15号
联系人:邓经理
联系电话:0771-2288012
四、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金湖路63号金源CBD现代城7层
联系人:梅莹、周蓉
联系电话:0771-2808981
五、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5月28日
六、澄清公告日期:2024年6月6日
七、澄清公告事项: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声明书格式的落款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的内容,现修改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具体详见附件:修改后的投标声明书格式。
特此公告。
附件:修改后的投标声明书格式
投标声明书
致:_________(招标人名称):
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_____(姓名)系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我方此次向贵方提供的服务名称为: ;
4.我方诚意提请贵方关注:近期有关该服务的重大决策和事项有:
5.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
6.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