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46600吨/年专用新材料项目及20JJKC建设项目玻璃钢尾气净化装置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747-2360scczah5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王欢010-86391277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崔猛010-8392352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3
公告正文

46600 吨/年专用新材料项目及 20JJKC 建设项目玻璃钢尾气净化装置采购招标 公告
(招标编号:0747-2360SCCZAH5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 46600 吨/年专用新材料项目及 20JJKC 建设项目玻璃钢尾气净化装置采购,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 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项目位于洛阳市孟津华阳产业园集聚区新征地块和吉利科技园区,本次采
购玻璃钢尾气进化装置 3 台(套),以进一步扩大相应产品的生产能力,提升装置的自动 化控制水平,加快黎明院自由核心技术产业化的需求。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玻璃钢尾气净化装置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拟投标产品的原厂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交原厂制造商 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制造商不得与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参与同一个包的投标。
3.2 投标人如为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还需提供制造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 投标人或制造商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 1 个制造或 销售本招标要求的同类型或类似货物的业绩,投标人须出具相关销售合同复印件(含合同
首尾页、盖章页、设备名称、型号等)或货物的最终验收证明作为证明材料,否则将否决
其投标。
3.4 投标人须提供 2020 年至 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 2022 年经审计报表未披露则可提供 2019 年至 2021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 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成
立期限不足一年的法人可不提供,成立不足三年的,根据成立期限提供。
3.5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若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其投标将被否决。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出具承诺 函(格式自拟),承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http://e.sinochemitc.com),未向招标代理 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 年 06 月 02 日 09 时 00 分-2023 年 06 月 09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法:潜在投标人可从 2023 年 6 月 2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6 月 9 日下午 17 时 00 分,登陆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http://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1000.00 元人民币 /包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体步骤请参考帮助中心-招投标指南。
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0 元整。
如在注册和购买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余工:010-8639 1277。未在中化商务有限公 司登记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6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4 号院平安幸福中心 B 座 23 层 2306 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6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4 号院平安幸福中心 B 座 23 层 2306 会议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46600 吨/年专用新材料项目及 20JJKC 建设项目玻璃钢尾气净化装置采购经中 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
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 开招标。
7.2 招标范围:
(1)设备名称:玻璃钢尾气净化装置,主要技术参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7.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45 日历天
7.4 交货地点: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观澜路 001 号
7.5 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要求。
7.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6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人可选择以下 2 种方式之一递交投标文件:
①投标人于 2023 年 6 月 22 日下午 16:00 前(以收件人实际收到时间为准),将投标文件 密封后快递至: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4 号院平安幸福中心 B 座 25 层(邮编 100073),崔 猛收,010-8392 3528(座机呼叫转移至个人手机)。
②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送至: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
丽泽路 24 号院平安幸福中心 B 座 23 层 2306 会议室),崔猛收,010-8392 3528。注:请各潜在投标人优先选择上述第①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第①种方式的,请注意
预留充足的快递时间并自行承担因邮寄可能造成的不利后果,并在邮寄后将“公司名称+快 递单号”发送至邮箱 cuimeng1@sinochem.com。
7.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 予以拒收。
7.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我 司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郑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与该项目相关招标
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黎明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 69 号
联 系 人:王欢
电 话:0379-62263096
电子邮件:15443180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4 号院平安幸福中心 B 座 23 层 联 系 人:崔猛、吴智渊、王宏伟、黄凡、巩俊萍
电 话:010-83923528
电子邮件:cuimeng1@sinochem.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理签章(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章)(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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