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新生产机动车(进口车辆)检查与测试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4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3-644
预算金额140万元
招标公司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招标联系人王利芳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智沛1339372110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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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新生产机动车(进口车辆)检查与测试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按要求下载磋商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3-644 | |||||||||||
2、项目名称: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新生产机动车(进口车辆)检查与测试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4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4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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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采购内容: (1)为了改善空气质量,通过监管提升新生产和销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达标率,并促使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规范,我省需进一步按照国家文件及标准要求开展新生产、销售环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一致性抽检工作。本项目主要的抽查和测试项目包括新生产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随车清单及污染控制装置一致性的核查,新生产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的实车、机测试,测试内容包括车辆(机械)的PEMS实际道路行使排放(机械实际作业排放)、烟度排放、转鼓排放、OBD系统整车(机)测试、NOX控制系统整车(机)测试以及发动机台架测试等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5.2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5.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2 月31日抽检抽测交付,完成并提交抽检抽测验收报告,重点企业、重点车型研究报告;2024年7月31日前,抽检抽测抽测技术支撑服务结束,完成并提交年度技术支撑服务报告。 5.4 包划分:共划分 1 个包。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单位负责人(或不同联合体成员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 (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投标人记录 (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时间:本项目采购结束之前】。(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 3.3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相应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布的实验室认可(CNAS)证书,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家计量认证/审查认可(CMA)。 3.4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近三年内没有因检测等违规行为被国家认证认可部门等相关部门处罚。 3.5 联合体要求: 3.5.1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 3.5.2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但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5.3 投标时间截止后,不得增减、更换联合体各方成员。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07月20日 至 2023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按要求下载磋商文件。 | |||||||||||
3.方式: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 密钥)下载招标文件。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 才能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3年07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须在采购文件规定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逾期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3年07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 七 )- 2 (郑州市纬四路与经二路交叉口向南 50 米路西)。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 www.hnggzyjy.cn,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澄清、二次报价等;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郑东新区学理路 10 号 | |||||||||||
联系人:王利芳 | |||||||||||
联系方式:1589372932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郑州市农业南路与正光北街交叉口招银大厦2号楼12层 | |||||||||||
联系人:李智沛 | |||||||||||
联系方式:1339372110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李智沛 | |||||||||||
联系方式:1339372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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