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宁东部产业新城智慧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西段)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委托公告
金额
15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5/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南宁东部产业新城智慧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西段)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委托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和审查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3]40号),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用地涉及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应编制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现请有意向的单位进行提交相应材料至我公司。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宁东部产业新城智慧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西段);
项目基本情况:南宁东部产业新城智慧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西段)涉及占用耕地约20亩;
委托内容:编制南宁东部产业新城智慧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西段)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
委托预算: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评审劳务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7〕52号和《关于工程咨询服务(境内)人工成本要素信息调查情况的通报》中咨协政〔2015〕46号文等标准,预算编制费约150000元。
3、委托事项结算价款最终以财政部门审定的为准。
二、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的国内法人资格,具有土地规划资质以上的单位。
三、需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函(各单位按下浮系数进行报价;有效报价范围:0%≤下浮系数≤100%),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工作安排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拟投入人员、服务质量、提交成果的时间等)
3、以上报名材料提供两份纸质版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将盖章所有资料彩色扫描为一个PDF格式的电子版同时提交。
四、评分办法
报名截止后,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要求及有效报价的报名单位按我单位相关制度报本单位领导(或本单位经营班子会)审定:
五、报名材料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 15 日18:00前,报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江北大道凌铁段20号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三楼307室。
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5月10日
(联系人:冯工 5827849)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和审查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3]40号),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用地涉及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的,应编制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现请有意向的单位进行提交相应材料至我公司。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宁东部产业新城智慧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西段);
项目基本情况:南宁东部产业新城智慧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西段)涉及占用耕地约20亩;
委托内容:编制南宁东部产业新城智慧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西段)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
委托预算: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评审劳务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7〕52号和《关于工程咨询服务(境内)人工成本要素信息调查情况的通报》中咨协政〔2015〕46号文等标准,预算编制费约150000元。
3、委托事项结算价款最终以财政部门审定的为准。
二、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的国内法人资格,具有土地规划资质以上的单位。
三、需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函(各单位按下浮系数进行报价;有效报价范围:0%≤下浮系数≤100%),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工作安排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拟投入人员、服务质量、提交成果的时间等)
3、以上报名材料提供两份纸质版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将盖章所有资料彩色扫描为一个PDF格式的电子版同时提交。
四、评分办法
报名截止后,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要求及有效报价的报名单位按我单位相关制度报本单位领导(或本单位经营班子会)审定:
序号 | 评选名称 | 评选要素 | 备注 |
1 | 报价(满分100分) | 以所有报价单位有效报价的最低值作为基准报价,报价单位有效报价高于基准报价的,每高于1%扣2分。 |
五、报名材料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 15 日18:00前,报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江北大道凌铁段20号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三楼307室。
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5月10日
(联系人:冯工 582784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