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合肥市包河区徐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污染源治理一期)项目-1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澄清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7/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bfbgz0144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联系人余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551-6622393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徐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污染源治理一期)项目-1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
原项目编号:2023BFBGZ01440
原公告日期:2023-07-11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包河区徐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污染源治理一期)项目-1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文件补疑
2023BFBGZ01440
本项目答疑部分:
1.疑问:满足招标文件中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的业绩文件作为商务文件详细评审中加分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可以。
2.本项目评标办法中投标人奖项荣誉: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任意一方)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接过的雨污分流(或雨污水管网类)项目获得地市级及以上的优秀勘察设计奖或优质工程奖的,每个得 2.5 分,仅计取不超过两个获奖项目,本小项满分 5 分。
请问我单位承接的项目中包含雨污分流(或雨污水管网类),且此项目获得优秀勘察设计奖或优质工程奖,此奖项是否符合要求?
答:详见变更部分。
本项目变更部分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中“建筑安装费=所有实施内容费用总和*折扣率”现变更为“建筑安装费(模拟清单报价中无单价的部分)=所有实施内容费用总和*折扣率”;
原招标文件“
”现变更为“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包河大道118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余工
电 话:0551-6335765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935、66223831
2023年7月18日
原项目编号:2023BFBGZ01440
原公告日期:2023-07-11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包河区徐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污染源治理一期)项目-1标段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文件补疑
2023BFBGZ01440
本项目答疑部分:
1.疑问:满足招标文件中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的业绩文件作为商务文件详细评审中加分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可以。
2.本项目评标办法中投标人奖项荣誉: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任意一方)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接过的雨污分流(或雨污水管网类)项目获得地市级及以上的优秀勘察设计奖或优质工程奖的,每个得 2.5 分,仅计取不超过两个获奖项目,本小项满分 5 分。
请问我单位承接的项目中包含雨污分流(或雨污水管网类),且此项目获得优秀勘察设计奖或优质工程奖,此奖项是否符合要求?
答:详见变更部分。
本项目变更部分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中“建筑安装费=所有实施内容费用总和*折扣率”现变更为“建筑安装费(模拟清单报价中无单价的部分)=所有实施内容费用总和*折扣率”;
原招标文件“
投标人奖项荣誉 | 5分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任意一方)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接过的雨污分流(或雨污水管网类)项目获得地市级及以上的优秀勘察设计奖或优质工程奖的,每个得2.5分,仅计取不超过两个获奖项目,本小项满分5分。 注: 1.国家级优质工程奖例如鲁班奖、詹天佑奖等,省级优质工程奖例如黄山杯、长城杯等,市级优质工程奖例如琥珀杯; 2.同一项目获得不同奖项目,只以最高分计分1次。 |
”现变更为“
投标人奖项荣誉 | 5分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任意一方)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接过的房建或市政类项目获得地市级及以上的优秀勘察设计奖或优质工程奖的,每个得2.5分,仅计取不超过两个获奖项目,本小项满分5分。 注: 1.国家级优质工程奖例如鲁班奖、詹天佑奖等,省级优质工程奖例如黄山杯、长城杯等,市级优质工程奖例如琥珀杯; 2.同一项目获得不同奖项目,只以最高分计分1次。 |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市包河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包河大道118号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余工
电 话:0551-63357659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935、66223831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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