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雄安校区总体规划方案征集资格预审公告
雄安校区总体规划方案征集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6/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kjy20241237
预算金额
-
招标公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招标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朱华丹
标书截止时间
2024/06/18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6/24
公告正文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雄安校区总体规划方案征集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KJY20241237)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雄安校区总体规划方案征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O万元,招标人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位置:雄安新区起步区第一组团。东至城市道路NA2,南至城市道路EB2, 西至城市道路1-NC2,北至城市道路EA1。项目规模:总用地面积33.14公顷(约497亩), 其中高等教育用地面积14.89公顷(约223亩),二类综合用地13.32公顷(约200亩),公 园绿地面积4.93公顷(约74亩),最终以土地供应文件为准。地上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 最终以批复的可研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雄安校区总体规划方案征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雄安校区总体规划方案征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应征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 2.申请人应具有承担本征集项目的专业技术能力,且具有城乡规划或建筑设计的相应资质或 资格。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规划设计机构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设计机构须依其所属国或所属地区的管理规定具有城市规划或 建筑设计的执业许可或经营许可。 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规划设计机构的资格要求参照境外设计机构资格要求 的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征。 5.参加征集的应征人之间不应存在关联关系;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14日09 时00分到2024年06月18日17 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4日12时00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纸质文件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 资格预审地点: 评审办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如果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数量超过3名, 将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出3名应征人。 七、其他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作为主办单位,现举办“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雄安校区总体规划方案征 集”活动。本次方案征集活动将公开邀请具有相关规划设计经验的设计机构前来申请应征,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下简称“申请文件”)。通过资格预审选取3个应征人参加征集活 动,并提交应征设计成果。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雄安校区总体规划方案征集。 1.2项目位置:雄安新区起步区第一组团。东至城市道路NA2,南至城市道路EB2,西至城 市道路1-NC2,北至城市道路EA1。 1.3 项目规模:总用地面积33.14公顷(约497亩),其中高等教育用地面积14.89公顷 (约223亩),二类综合用地13.32公顷(约200亩),公园绿地面积4.93公顷(约74亩), 最终以土地供应文件为准。地上建筑面积≤34万平方米,最终以批复的可研为准。 1.4设计任务: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雄安校区总体规划。 1.5征集方式:公开征集。 1.6征集设计周期:约30天。 2.主办单位及征集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征集组织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3. 征集联系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 邮政编码:100089 联系人:朱华丹、管文琳、张通、蒋瑜 传真:86-10-82575840 E-mail: 4. 联系电话:86-10-82575683/5837/5823/5131-277/297/254(工作日9:00-17:00) bkpmzbpmb@163.com 应征申请人的资格 4.1应征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 4.2申请人应具有承担本征集项目的专业技术能力,且具有城乡规划或建筑设计的相应资质 或资格。 4.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规划设计机构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 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2.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设计机构须依其所属国或所属地区的管理规定具有城市规划 或建筑设计的执业许可或经营许可。 4.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规划设计机构的资格要求参照境外设计机构资格要 求的规定。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征。 4.5参加征集的应征人之间不应存在关联关系。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在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bkpmzb.com)下载。 有意向参加应征的申请人需先在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领取 登记表,填写完成后以Word版本发送电子邮件至征集指定邮箱 bkpmzbpmb@163.com 或递交 至征集组织机构,征集组织机构收到登记表后,再将资格预审文件的下载密码及设计任务书 (简版)申请函同步发送给申请人。 申请人填写设计任务书(简版)申请函盖章后发送电子邮件至征集指定邮箱 bkpmzbpmb@163.com 或递交至征集组织机构,征集代理机构收到申请函且审核通过后将设计 任务书(简版)发送给申请人。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为2024年06月14日至2024年06月18日17:00(中国北京时间, 下同)。
6. 申请文件的递交 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24日12时00分,申请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将申请文件递交至征集组织机构。主办单位和征集组织机构将拒绝接收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 申请文件。 7. 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网站(https://www.buaa.edu.cn)、北京科技园拍 卖招标有限公司网站(www.bkpmzb.com)同时发布。 8.其它条款 8.1知识产权 8.1.1本次方案征集中接收的所有有效的应征文件(包括A3版面设计文册、AO标准轻质展 板、电子文件、应征设计方案著作权声明等)均不退回。 8.1.2 应征设计文件和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由主办单位与应征人共同享有。 8.1.2.1应征人对其应征设计文件享有署名权,在征得主办单位书面同意后可通过传播媒 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其应征设计文件的相关内容。除应征人的设计标 准、设计导则和绘图元素以外,应征人不得将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用于其他的设计项目。 8.1.2.2主办单位有权在本项目的规划设计中使用应征人提交的规划设计成果,主办单位在 项目的规划设计中或在规划设计方案调整综合时可以全部或部分使用应征规划设计成果的 内容,也可以对其进行修改。主办单位不得将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 他项目。 8.1.2.3主办单位可以对所有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印刷、出版和展览,并可通过传播媒 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他形式评价、展示、宣传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但应注明设计 机构的名称。 8.1.3应征建筑设计方案(如果有)的著作权归属于应征人,但景观小品及其建构筑物除外。 8.1.4应征人应保证提交的应征设计文件及设计成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 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 应征人应保证,如果其应征设计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 密,应征人应已经获得权利人的合法、有效、充分的授权。应征人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专 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所引起的全部赔偿责任应由应征人承担。 8.2补偿金
8.2.1设计草图补偿金 设计草图补偿金是主办单位支付给申请人提交合理的规划思路、基本合格的设计草图的补偿 费用。主办单位将向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支付设计草图补偿金人民币1万元。设计草图补 偿金包含申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缴纳的各种税费。 8.2.2应征设计补偿金 8.2.2.1中选规划设计方案的确定 本次方案征集将选出1个中选规划设计方案(以下简称“中选方案”)。该应征人应对应征规 划方案进行整合,最终完成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雄安校区总体规划方案。 8.2.2.2应征设计补偿金是主办单位支付给应征人参加征集活动,准备并递交应征规划设计 方案(以下简称“应征方案”)的补偿费用。主办单位将向递交了有效应征文件但其应征方 案未被推荐为中选方案的应征人支付应征设计补偿金人民币20万元;主办单位向其应征方 案被确定为中选方案的应征人支付应征设计补偿金人民币40万元,该应征人应进行方案优 化、综合、深化,完成雄安校区规划设计方案的编制,编制深度应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 的深度要求,并应满足校方及雄安新区的相关规定。上述应征设计补偿金包含应征人应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缴纳的各种税费。 8.3补偿金的支付 申请人/应征人的补偿金以人民币支付。如境外申请人/应征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常 设机构,也没有可以接受人民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账户,可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 收款人全权处理收付款事宜,并为其代缴各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税费,由此而产生的相关 费用由申请人/应征人自行承担。 8.4适用法律 本次征集活动本身及与本次活动相关的文件所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 律和法规。 8.5语言 资格预审文件以及与资格预审文件相关的补充文件和澄清文件均使用中文书写。申请文件应 使用中文书写,申请人随申请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应附中 文译本。在中文与其他语言的意思表达不一致时,以中文为准。 8.6解释权 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 联系人: 朱华丹、管文琳、张通、蒋瑜 电 话: 86-10-82575683-277 电子邮件: bkpmzbpm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贲八(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冥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