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双版纳州耕地占补平衡(东风农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93888.21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hx2023-招-152
预算金额93888.21万元
招标公司西双版纳州土地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玉拉叫
招标代理机构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曾小琴1575205177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4
公告正文
西双版纳州耕地占补平衡(东风农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HHX2023-招-15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
一、招标条件
本西双版纳州耕地占补平衡(东风农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52.278767 万元,招标人为西双版纳州土地发展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西双版纳州耕地占补平衡项目(东风农场),拟建设的主要工程内容为:土地平
整: 1502.7185公顷;灌溉与排水工程: 规划新建斗渠1条,总长942m; 新建农渠5条,总
长4069m;新建干管1条,总长814m;新建农沟82条,总长111822m;200m³水池1座50m³水池
1770座;沉砂池1座;涵洞161座;田间道路工程:新建田间道1条,总长1061m; 改建田
间道2条,总长5106m; 新建生产路54条,总长66568m; 改建生产路30条,总长40405m;
道路挡墙2962m。项目区共包括15个子项目,分别为: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东风农场曼康湾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东风农场坝卡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东风农场曼别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东风农场曼
燕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东风农场曼兵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东风农场曼景罕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东风农场
曼养坎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东风农场曼景烈土地整治(补充耕地)
项目、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东风农场曼景秀土地整治(补充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双版纳州耕地占补平衡(东风农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双版纳州耕地占补平衡(东风农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
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投标人可以是会计师事务所,也可以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
但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只能授权一个分
支机构参加本项目投标),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造价咨询能力。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1联合体成员(包含牵头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
2.2联合体各成员在财务、信誉等方面均须满足本项目最低要求,至少有一家联合体成员具
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
2.3针对人员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人作为一个投标整体,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各成
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按招标文件相关资格要求共同提供并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
2.4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
义务。
2.5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2.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
责任。;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24日08时00分到2023年07月28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24日至2023年07月28日(法定公
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时00分至12时00分,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
间,下同),将营业执照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扫描件(扫
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编制在一个PDF文档或文件夹后发送至邮箱
hxzb2122333@163.com, PDF 文档或文件夹名称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人、联系电话等内容。
文件发送成功后,及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投标人方
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交纳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691-2122333、1508762371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4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评标中心(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
浙商大厦1栋5楼A503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4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评标中心(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
浙商大厦1栋5楼A503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西双版纳州耕地占补平衡项目(东风农场)已由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景洪市发展和改革
局关于西双版纳州耕地占补平衡项目(东风农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景发改审批
(2023〕3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双版纳州土地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
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对西双版纳州耕地占补平衡(东风农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
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西双版纳州耕地占补平衡项目(东风农场),拟建设的主要工程内容为土地平整 1502.7185
公顷;灌溉与排水工程:规划新建斗渠1条,总长942m; 新建农渠5条,总长4069m; 新建
干管1条,总长814m;新建农沟82条,总长111822m; 200m³水池1座;50m³水池1770座;
沉砂池1座;涵洞161座;田间道路工程:新建田间道1条,总长1061m; 改建田间道2条,
总长5106m; 新建生产路54条,总长66568m; 改建生产路30条,总长40405m; 道路挡墙
2962m。项目区共包括15个子项目,分别为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东风农场曼康湾土地整治(补
充耕地)项目、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东风农场坝卡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西双版纳州景
洪市东风农场曼别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东风农场曼燕土地整治(补
充耕地)项目、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东风农场曼兵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西双版纳州景
洪市东风农场曼景罕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东风农场曼养坎土地整
治(补充耕地)项目、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东风农场曼景烈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西双
版纳州景洪市东风农场曼景秀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东风农场曼勐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东风农场曼庄尖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东风农场曼肯尖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东风农场
曼广夯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东风农场叭旺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
项目、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东风农场曼老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2.2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2.2.1总投资:93888.21万元。
2.2.2 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自筹。
2.3 建设地点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境内东风农场一、三、四、五、六、七、八、十、十二、十三等10个分
场。
2.4招标范围
负责西双版纳州耕地占补平衡项目(东风农场)(项目区共包括15个子项目)的工程造价咨
询服务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预算审核(或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文件审核)、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结算审核以及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竣工决算编审并
配合政府相关部门核定项目建设成本等,具体工作内容以实际委托为准。本项目根据工程实
际情况按单个子项目分别进行实施及结算。
2.5 造价咨询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决算完成之日止(具体进度节点应服从招标人安排)。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
所执业证书(投标人可以是会计师事务所,也可以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但会计师事
务所及其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只能授权一个分支机构参加
本项目投标),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造价咨询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成员(包含牵头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
3.2.2联合体各成员在财务、信誉等方面均须满足本项目最低要求,至少有一家联合体成员
O OS
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
3.2.3 针对人员资格要求,联合体投标人作为一个投标整体,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各
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按招标文件相关资格要求共同提供并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
3.2.4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
3.2.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2.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
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24日至2023年07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
日除外),每日08时00分至12时00分,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
营业执照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扫描件(扫描件须加盖
投标人单位公章),编制在一个PDF文档或文件夹后发送至邮箱hxzb2122333@163.com, PDF
文档或文件夹名称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人、联系电话等内容。文件发送成功后,及时电话
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投标入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每套售价¥12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交纳相关事宜
咨询电话0691-2122333、1508762371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14日15时00分,地
点为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评标中心(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
栋5楼A503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人及
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双版纳州土地发展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双版纳州土地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景洪市金象湖一巷1号
联系人:玉拉叫
电 话:1884963886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景洪市和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景洪市勐泐大道98号浙商大厦1栋4楼
联系人: 曾小琴
电 话: 15752051771
电子邮件: hxzb212233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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