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象山县大徐镇陈山村荷花芯公墓区石材成品制作安装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77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8/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bwy-xs-2023037
预算金额77万元
招标公司象山县大徐镇陈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联系人吴书记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威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琴琴0574-6597989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经象山县大徐镇人民政府批准,现就象山县大徐镇陈山村荷花芯公墓区石材成品制作安装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贵单位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 NBWY-XS-2023037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预算:77万元
五、采购内容:象山县大徐镇陈山村荷花芯公墓区石材成品制作安装采购
六、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发出需求通知起1年内(或用完预算金额77万为止)完成公墓石料的供货及安装。
七、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条件:无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3年 08 月 08 日至 2023年 08 月 15 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宁波威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象山县丹东街道丹阳路558号楼2-1606室)。
3.售价:每份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缺一不可。
九、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整。
供应商应于2023年 08 月 21 日16:00(北京时间)前须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以支票、汇票和电汇形式交至宁波威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缴纳磋商保证金时需注明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十、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3年 08月 23 日09:30(北京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象山县大徐镇人民政府4楼开标室。同时邀请供应商参加开标会议。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一、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于2023年 08 月 23 日09:30(北京时间)在象山县大徐镇人民政府4楼开标室。同时邀请供应商参加开标会议。进行磋商,供应商须派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十二、供应商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供应商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十三、其他事宜:(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十四、业务咨询
采购人:象山县大徐镇陈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吴书记
联系电话:13606783184
磋商代理单位:宁波威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丹阳路558号楼2-1606室
邮编:315700
磋商代理联系人:朱琴琴
联系电话:0574-65979898、15888161601
一、项目编号: NBWY-XS-2023037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预算:77万元
五、采购内容:象山县大徐镇陈山村荷花芯公墓区石材成品制作安装采购
序号 | 采购内容 | 暂定数量 | ▲最高投标单价(元/套) | 简要规格描述 |
1 | 单穴 | 15套 | 9300 | 公墓石材制作(加工)、安装及刻字,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及图纸(详见第七部分图纸和公告附件)。按实结算 |
3 | 双穴 | 60套 | 9500 | |
2 | 三穴 | 5套 | 12500 |
六、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发出需求通知起1年内(或用完预算金额77万为止)完成公墓石料的供货及安装。
七、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条件:无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3年 08 月 08 日至 2023年 08 月 15 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宁波威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象山县丹东街道丹阳路558号楼2-1606室)。
3.售价:每份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缺一不可。
九、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元整。
供应商应于2023年 08 月 21 日16:00(北京时间)前须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以支票、汇票和电汇形式交至宁波威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缴纳磋商保证金时需注明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十、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3年 08月 23 日09:30(北京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象山县大徐镇人民政府4楼开标室。同时邀请供应商参加开标会议。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一、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于2023年 08 月 23 日09:30(北京时间)在象山县大徐镇人民政府4楼开标室。同时邀请供应商参加开标会议。进行磋商,供应商须派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十二、供应商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供应商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十三、其他事宜:(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十四、业务咨询
采购人:象山县大徐镇陈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吴书记
联系电话:13606783184
磋商代理单位:宁波威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丹阳路558号楼2-1606室
邮编:315700
磋商代理联系人:朱琴琴
联系电话:0574-65979898、1588816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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