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 位移台项目比选文件
因 公 司 需 要 , 就 位 移 台 项 目 实 施 进 行 比 价 , 欢 迎 具 备 条 件 企 业参加比选。
一、项目概况
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拟采购 19 台位移台。
二、采购要求
具体要求及配置清单详见技术规格书。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45 个工作日内。
交货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四、付款方式
1、 合 同 签 订 生 效 后 30 天 内 , 甲 方 向 乙 方 支 付 合 同 总 金 额 的 30%;
2、设备终验收合格,自甲乙双方签署验收报告之日起 7 日内,乙 方 向 甲 方 提 供 合 同 总 金 额 100%的 增 值 税 专 用 发 票 , 甲 方 在 30 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70%;
五、报价文件
(一)报价文件格式要求
1、报价单;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粘贴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5、报价单位为拟投产品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若为代理商 参与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或代理证明材料;
6、报价单位供货、安装、调试等方案;
7、报价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报价文件须编列目录,逐页加盖公章或骑缝章。
(二)报价文件密封
1、报价单位须将报价文件(一正两副)密封在一个包封中。其中报价文件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封包上须写明报价项目名称和报价单位名称。
3、在封包骑缝处须加盖公章。
4、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三)报价文件的送达
报 价 单 位 将 符 合 要 求 的 纸 质 报 价 文 件 在 截 止 时 间 前 送 达 武 汉 市东西湖区金山大道 9 号。
报价截止时间:2023 年 9 月 8 日 9 时 30 分
联系人:秦女士 六、签订合同
027-59395312
我公司综合权衡报价单位报价、实施方案等因素,择优选择 实施单位,并与之签订合同。
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29 日 附件 技术要求
1 设备名称
位 移 台 , 运 动 控 制 器
2 设备数量
位 移 台 19 台 , 运 动 控 制 器 2 个
3 主要技术指标
序 号品 名规 格备 注
1升 降 台六 导 轨 剪 形 升 降 机 构 , 行 程 :120mm,台 面 尺数 量 4

序 号品 名规 格备 注
寸 : 140*220mm, 负 载 : 25KG, 自 重 : 3.5KG
2平 移 台三 轴 承 结 构 , 行 程 : 300mm , 台 面 尺 寸 :160*160mm, 负 载 30KG,自 重 : 7.5KG数 量 4
3角 位 台调 整 范 围 : ± 30° , 台 面 尺 寸 : 160*160mm,传 动 比 : 400: 1, 负 载 : 30KG, 自 重 : 14KG数 量 4
4旋 转 台台 面 直 径 : 200mm, 传 动 比 : 180: 1,中 心 通 孔 直 径 : 90mm, 负 载 : 60KG, 自 重 : 7.7KG数 量 4
5电 动 升 降 台行 程 : 200mm, 台 面 尺 寸 : 600*600mm, 减 速 比 : 50: 1,高 度 范 围 : 460— 660mm, 负 载 :80KG, 自 重 : 19.5KG数 量 1
6电 动 平 移 台三 轴 承 结 构 , 行 程 : 200mm , 台 面 尺 寸 :160*160mm, 负 载 30KG,自 重 : 6.45KG, 重 复 定 位 精 度 : 0.003mm数 量 1
7电 动 旋 转 台台 面 直 径 : 100mm, 传 动 比 : 180: 1,中 心 通 孔 直 径 : 30mm, 负 载 : 50KG, 自 重 : 1.8KG,重 复 定 位 精 度 : 0.005° ,数 量 1
8单 轴 运 动 控 制 器内 置 图 形 液 晶 显 示 模 块 , 独 特 的 蓝 色 背 光 ,128x64 点 阵 , 配 有 标 准 的 RS232 接 口 , 配 合 控 制 软 件 可 以 通 过 计 算 机 控 制 位 移 ,附 带 OCX 控 件 , 方 便 用 户 二 次 开 发 或 与 自 己 的 系 统 整 合数 量 1 ,搭 配 序 号 4 使 用
9三 轴 运 动 控 制 器内 置 图 形 液 晶 显 示 模 块 , 独 特 的 蓝 色 背 光 ,128x64 点 阵 , 配 有 标 准 的 RS232 接 口 , 配 合 控 制 软 件 可 以 通 过 计 算 机 控 制 位 移 ,附 带 OCX 控 件 , 方 便 用 户 二 次 开 发 或 与 自 己 的 系 统 整 合数 量 1 ,搭 配 序 号 5.6.7 组 合 使 用

4 提供的资料及介质
序 号名 称 及 规 格类 型数 量备 注
1运 动 控 制 器 软 件电 子 版1
2使 用 说 明 书电 子 版1
3
4

5 安装调试
5.1 设备需要需方提供被测产品完成相关研制及测试的,供方应
在投标文件中明确。
5.2 在需方现场的设备安装、调试由供方负责,供方负责将设备
安 全 运 输 并 安 放 至 需 方 指 定 现 场 , 如 有 设 备 基 础 需 求 、 安 装 调 试 环境需求等,供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并给出安装调试方案。5.3 需方提供必要的支持,包括提供水电气、网络、运行环境要 求等。
5.4 当需方硬件环境调整、软件升级或系统恢复时,供方应免费 提供至少一次软件的安装、硬件设备的调试服务。
6 验收
6.1 系统成套性核查:根据系统配置清单核查系统硬件、系统软 件 、 附 件 及 文 件 资 料 的 配 置 和 齐 套 性 , 应 符 合 技 术 协 议 和 合 同 要 求。
6.2 系统外观检查:组成系统的各物理单元均应外观整齐,无变 形、磕碰、擦划痕迹、破损及漆皮脱落。
6.3 系统指标测试:设备入所后的测试状态与出厂验收有较大差 异 时 , 由 需 方 编 制 验 收 细 则 , 经 供 方 会 签 确 认 。 设 备 入 所 后 的 测 试状态与出厂验收无较大差异时,可借用出厂测试大纲开展测试。根据验收细则(或出厂测试大纲),由供方指导在需方现场进行全 系 统 功 能 检 查 , 对 关 键 指 标 要 进 行 复 测 , 期 间 要 做 好 一 切 测 试 记 录,形成的入所测试报告(如需要可请供方会签)。
6.4 设备中需要计量的部组件或成套设备需由中国国家二级(含 二 级 ) 以 上 检 定 资 格 单 位 对 设 备 进 行 检 定 , 测 试 有 关 技 术 指 标 和 功能,供方提供相关计量检定证书(检定所发生费用供方负责)。6.5 以上各项要求供需双方无异议,并待设备安装调试、技术指 标检测、检定、培训、试运行,在后续不低于 30 个工作日工作无 故障后,需方出具设备入所验收报告。
7 质量保证
7.1 供方保证提供的设备是新的和未被使用过,所提供的技术资 料应真实、有效,能指导设备的维修及操作。
7.2 供方提供的同类设备在市场上有不低于三家用户,并且需方 可到用户方参观了解。
7.3 供方提供的设备应满足中国的产品质量法,并向需方承诺以 下质量保证:
( 1) 本 项 目 质 量 保 证 期 为 最 终 书 面 验 收 报 告 签 署 之 日 起 12 个月,设备的保修期为不少于 36 个月。
( 2) 保 修 期 内 , 因 设 备 故 障 造 成 停 机 累 计 达 45 天 , 需 方 保 留向供方要求退货并赔偿经济损失的权利。
(3)需方使用的任何时间内发生设备存在潜在的设计、制造 缺陷时,供方均需及时免费予以消除,该缺陷对需方造成的损失,需方保留向供方追偿的权利。
(4)若需方发现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在任何时候都 有 权 向 供 方 索 取 免 费 的 技 术 资 料 。 供 方 在 接 到 需 方 通 知 后 的 一 周 内,免费为需方提供所需要的资料。
(5)在保修期内设备出现重复故障后,需方有权在交付后的 任何时间内对供方提出更换要求。
(6)供方提供的整套图册、技术使用说明书等技术文件与资 料必须是中文。
7.4 设备的设计、制造应具有机械结构的先进性、工艺制造的先 进性、控制系统的先进性、使用的安全性、设备的宜人化设计。
供 方 应 提 供 产 品 原 产 地 及 出 厂 日 期 的 证 明 文 件 或 报 关 单 。7.5
(进口仪器设备类适用此条款)
7.6 供 方 应 保 证 仪 器 及 附 件 是 以 完 善 的 工 艺 和 合 格 的 器 件 及 材 料 制 造 的 , 对 仪 器 的 主 要 部 件 供 方 应 提 供 其 质 量 证 明 文 件 , 以 及 生 产 厂 家 质 量 认 证 资 质 复 印 件 。 除 此 规 定 外 ,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应 符 合 IS0 认证标准。(进口仪器设备类适用此条款)
8 售后服务保证
鉴 于 设 备 的 技 术 复 杂 性 , 及 需 方 对 其 作 为 生 产 资 源 的 期 望 ,
需 方 关 注 该 设 备 在 质 保 期 外 寿 命 周 期 内 供 方 所 能 提 供 的 服 务 , 为 此,供方应对以下服务要求作出承诺:
8.1 供方需提供设备正常使用及日常维护的知识、相关要求。8.2 在设备寿命周期内,设备发生故障时,供方需提供维修服务,该服务应能达到以下质量要求:
及时性
8.2.1 供 方 应 在 3 个 工 作 日 内 对 需 方 报 告 的 故 障 做 出 有 效 的 响 应 ,该 响 应 包 括 指 导 需 方 做 出 进 一 步 的 检 查 以 及 补 充 故 障 细 节 , 或 决 定 派 出 维 修 人 员 ; 同 时 , 供 方 应 在 最 短 的 时 间 内 排 除 故 障 、 恢 复 设备功能。当故障复杂、难以当场消除时,供方需制定维修计划、并经需方确认。单次故障维修时间不得超过 1 个月。
8.2.2 公正性
供 方 维 修 时 , 负 有 向 需 方 告 知 的 义 务 , 内 容 包 括 : 故 障 分 析 及定位、对故障原因的合理解释、更换零部组件的必要性等。
8.2.3 有效性
供 方 应 保 证 维 修 的 有 效 性 及 效 率 , 保 证 一 次 将 故 障 排 除 , 并 对 每 次 维 修 承 担 质 量 保 证 , 保 证 同 样 的 故 障 不 得 在 半 年 内 重 复 发 生。
收费合理 8.2.4
供 方 应 根 据 故 障 情 况 按 维 修 质 量 效 果 收 费 , 该 费 用 不 应 包 括 因 故 障 判 断 不 准 而 造 成 的 多 次 重 复 性 维 修 、 不 必 要 的 零 部 组 件 更 换 、 因 维 修 不 当 引 起 的 其 它 维 修 等 费 用 , 维 修 费 应 在 维 修 完 成 并 验 证 后 由 需 方 支 付 。 维 修 后 零 部 件 的 质 量 保 证 期 为 系 统 修 复 之 日 起 12 个月。
8.2.5 供方需说明可提供的标准服务内容或选项。
9 信息安全及保密要求*
9.1 供方保证本项目所含软件无恶意代码、后门程序和漏洞,不 会 导 致 需 方 系 统 崩 溃 、 毁 坏 , 且 供 方 提 供 的 设 备 之 前 无 非 正 常 设 备接入。
9.2 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内没有不可拆卸的存储介质,并保
证拆卸存储介质后设备可以正常维修。
9.3 当硬件设备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供方应再次确认需要维修
的设备是否包含存储介质,并将可拆卸的存储介质交由需方保存。
若 发 现 确 有 存 储 介 质 不 能 拆 除 , 供 方 应 为 需 方 更 换 新 设 备 , 并 将
故障设备交由需方保存或销毁。
9.4 供方在进行设备维修时原则上应在需方办公场所内,且维修
人 员 应 为 具 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籍 的 公 民 , 且 须 按 需 方 要 求 单 独
签订保密承诺书或保密协议。
9.5 当设备出现现场无法修复的故障时,严禁供方将具有存储功
能 的 设 备 配 件 带 离 需 方 场 地 ; 应 拆 除 具 备 存 储 功 能 的 模 块 交 由 需
方处理后,其余部分在征得需方许可的情况下返厂检验或修复。
9.6 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内没有可刻录光驱、无线上网卡、
SD 卡端口、ESATA 卡端口等各类智能存储卡端口及其他红外、蓝
牙、WiFi、定位等无线模块。
9.7 供方提供的带有存储功能的设备,应保证存储介质无任何使
用记录(包括安装操作系统),确需自带操作系统、各类驱动程序
的,应保证 无任何外接或外插存储 介质(含 U 盘、移动硬 盘、外
接刻录光驱等)使用记录。
9.8 供方提供的设备或软件需通过需方漏洞扫描系统的检测。
9.9 需方提供的硬件、软件驱动或许可升级,需支持离线升级,若
必 须 在 线 升 级 的 , 需 在 提 供 给 供 方 之 前 完 成 , 并 保 证 设 备 正 式 提
供给供方后,不再需要在线升级。
10 其它
10.1 标 书 中 未 涉 及 到 的 保 证 设 备 正 常 使 用 所 必 需 的 标 准 配 置 必
须在投标文件中齐套、匹配。
10.2 其它未尽事宜,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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