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71.33万元
招标联系人崔亚楠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超
标书截止时间2022/09/14
投标截止时间2022/09/29
公告正文

容城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 二 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容城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 已由 容城县改革发展局 以  《容城县改革发展局关于容城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容改发审字(2020) 82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容城县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   容城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容城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二标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的建设规模: 容城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容城县金台路78号容城县人民医院,
该项目主 要加强卒中中心、创伤中心、肿瘤综合治疗中心、慢病管理治疗中心能力建设,对相关场所进行改造,并对标
三级医院水平,购置数字化医用X摄线摄影系统1套、数字化移动式摄影X射线机1台、数字化X射线透视摄影系统
1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妇产机)1台、全数字化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全身机)1套、全数字化彩
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心脏机)1套、磁共振成像系统(3.0T)1套、全数字化乳腺X线机1台、超高清内窥镜摄 像系统1套、高清电子胃肠镜系统1套,辅以升级信息化水平,将能力提高到三级医院水平。项目建设工期为2021年11月到2022年1月,项目总投资8450万元。本项目交货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周内交货。
2.2 交货 地点: 容城县金台路78号容城县人民医院。
2.3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1713301.65 元,投标人项目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价),否则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2. 4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周内交货。
2. 5 招标范围 : 本项目为容城县人民医院提标扩能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二标,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一套终端安全管理系统、300台台式电脑、10台A4激光打印机、10台热敏打印机、15台五合一读卡器、3台针式打印机、5台腕带打印机、10台扫码枪、21个串口服务器、19台采集卡、160台扫码墩相关硬件设备的供货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需求”。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所有服务及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标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2.6质量标准:合格。  
2.7质保期:详见“第五章供货需求” 。
2.8本次招标共划分1 个标段进行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在技术、人员、资金、业绩等方面 具备相应的合同履约能力。
(2)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3年( 2019 年 9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信息化设备项目的供货业绩 。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
( 4 )信誉要求:
① 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 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 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 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 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否决性惩戒方式 。
( 5 )不得 存在下述 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
a . 投标人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 投标人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 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 . 投标人 与 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 .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f.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g.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h .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i . 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
j .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
K .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l .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m . 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n . 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o . 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
p. 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
q . 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
r . 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
s . 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
t.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 [2020]161 号文,投标人被 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u. 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w.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 3 条第( 4 )⑤项修改为本条)。
  上述 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 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 “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 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7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各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时,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 评标 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9   月    7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 至   2022   年  9 月  14   日 23   时   59 分   59   秒 (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CA数字证书 登录“雄安新区 招标投标 交易平台” (网址: 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 )(以下简称 “交易平台”) 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投标 人按5.1款 下载招标文件 前,应先在 “交易平台 ” 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 和CA数字证书办理 ,已完成注册 和CA办理 的投标人不必重复 操作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9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   00  秒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 ”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 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 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 。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的加密、上传 。
其他说明: 无
7 . 开标 形式及 地点
开标形式 :   远程开标 (远程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 投标人无需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开标,只需远程登录雄安 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及直播系统(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后以短信形式发送的链接和验证码登录)参加开标仪式,登录直播系统时,投标人 改名称为公司简称+姓名。
如采用远程开标 形式 投标人需 登录“交易平台 -开标系统 ” ,具体操作可参考 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 。
其他说明:   投标人需请至少在开标前1天通过“交易平台”中“我的投标项目”菜单的【电子标环境监测】 按钮对开标时使用的电脑进行环境监测和环境部署;开标前一个小时通过交易平台 - 我的投标项目中找到本项目 ,并进入开标系统;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 IE 浏览器,打开设置,在 Internet 选项中,添加信任站点: https:/ /kb.xaprtc.com 、 https://www.xaprtc.com ;直播系统的直播链接和邀请码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以短
信形式发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系统中所填写的项目联系人手机号码,无需提前下载应用程序,网页观看即可。
投标人在收到邀请码和链接后及时进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本项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视 情况决定是否按时开评标,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8  公示与公告 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 service.com/ )、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http://www.hebeieb.com/ )、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容城县人民医院  
地  址: 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金台路78号
联系人:             崔亚楠                     
电    话:           0312-5613516            
电子邮件:        rcyy_3516@163.com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外文文化创意园12b    
联系人:        李超、王嘉翼           
电  话:      88354431-515、 13522917332  
电子邮件:             gxxyzb@163.com    
传真(如有):           /              
网址(如有):             /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 说明及注意事项 10.1 “交易平台”的注册、 CA 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 手册。
10.2 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如需递交纸质文件仅在现场无法进行电子开评标时备用。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或纸质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10.3 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人发出解密要求后 30 分钟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
10.4 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 CA 登陆密码、 CA 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因招标人原因或系统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标时间。
10.5 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 CA 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 CA 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
10.6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
10.7 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 0312-5675633 。
10.8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工具版本号为 7.8.2014.2640 ,投标人从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站下载相对应的电子投标编制工具即可打开招标文件,若出现技术问题请咨询电话: 0312-5620113 。
10.9 CA 数字证书在投标文件加密至开标解密过程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此过
程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视为投标人放弃投 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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