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泰安】泰山科技文化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谢过城大街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第一标段)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725.74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5/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s-gc-20220425-01001
预算金额725.74万元
招标联系人高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颐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吕安亮0538-5075777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6/14
公告正文

泰山科技文化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谢过城大街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第一标段)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S-GC-20220425-01001 信息来源:泰安公共资源

    开标记录

    中标候选人公示

    交易结果公告

    资格预审结果

    2022-05-19 16:04:29
泰山科技文化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谢过城大街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第一标段)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2-05-19 15:46:44

泰山科技文化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谢过城大街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第一标段)施工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山科技文化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谢过城大街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泰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TS-GC-20220425-01001

标段编号:第一标段:TS-GC-20220425-01-01

第二标段:TS-GC-20220425-01-02

第三标段:TS-GC-20220425-01-03

2.2标段名称:

第一标段:泰山科技文化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谢过城大街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第一标段)施工

第二标段:泰山科技文化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谢过城大街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第二标段)施工

第三标段:泰山科技文化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谢过城大街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第三标段)施工

2.3建设地点:西起佛光路,东至博阳路。

2.4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泰山科技文化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谢过城大街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项目改造路段西起佛光路,东至博阳路,全程3.275km,道路红线宽36米。1.涉及10kV线路6条,分别为10kV泰明线、10kV艾洼线、10kV北校线、10kV泰明线北校支线、10kV刘家山线兴隆庄支线、10kV北校线黄山头支线。2.涉及10kV高压T接用户12处,分别为服装学院、泰安高等职业学院、学府春天、绿地源环保公司等12处。3.涉及0.4kV线路6处,分别为0.4kV黄山头支线、西城400kVA台架0.4kV线路、东城400kVA箱变0.4kV线路等6处公用台区低压线路。第一标段施工范围自K0+000至K0+700,第二标段施工范围自K0+700至K1+800,第三标段施工范围自K1+800至K3+275,具体分界作业面工程量见施工图。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拆除原有电杆、架空线、电缆等,新组立电杆,安装环网柜、电缆分支箱,架设架空线,敷设电缆管,敷设高、低压电缆,开挖管沟,砌筑电缆井,设备基础等。

2.5工期要求:工期为120日历天;注: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目标:合格。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详见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三个标段。投标人可同时投报一个或多个标段,但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项目管理机构可配备同一套项目管理人员),当同一投标人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标段均排名第一时,由招标人确定该投标人所中标段,以此类推。

2.9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725.744814万元,第二标段925.335672万元,第三标段684.134702万元。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三标段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必须同时包括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鲁建建管字〔2020〕1 号文件),满足相关条件的投标单位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3.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采〔2021〕7号),本项目第一、三标段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须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必须同时包括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鲁建建管字〔2020〕1 号文件),满足相关条件的投标单位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3.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采〔2021〕7号),本项目第二标段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须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

4.1公告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起至2022年5月26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6288136、0538-6288116)。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仔细阅读《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并按照须知要求网上申请办理。相关事宜请与山东省数字认证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531-88038619、0538-6288116。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6月14日09时00分,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5.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泰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创业大街33号

联 系 人:高科长

电 话:0538-626155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颐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五马街龙河商贸大厦2号楼315室

邮 编:271000

联 系 人:吕安亮

电 话:0538-5075777

8.异议受理

8.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网络(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账户,进入“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点击“异议”) 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形式予以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3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

8.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或网络形式(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aggzyjy.com.cn),通过“交易指南”栏目——“投诉指南”——“我要投诉”,登录后查找投诉项目标段,进入项目流程页面,点击“投诉”按钮,按提示内容填写投诉人电话及邮箱、被投诉主体名称、投诉内容,并上传投诉附件后进行在线投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向监督部门投诉。

8.5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或投诉人提出投诉时,应依法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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