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数字化城管综合信息平台是根据全新的城市管理理念,结合先进信息技术手段,量化管理对象,细化管理行为,创建的城市管理新模式。数字化城管综合信息平台运行将近十五年,数字化城管综合信息平台是长沙数字城管的业务中枢,主要负责按照《长沙市城市管理工作月考核细则》的要求对受理的城市管理问题进行相应的审核把关。
为适应长沙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需要,长沙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拟通过人力资源管理公司对数字化城管综合信息平台应用系统操作人员劳务服务进行市场化运作。
本项目采取劳务外包的形式,聘用者与中标人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薪酬待遇由中标人负责发放。中标人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负责办理聘用人员社会保险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办理的其他事项。采购单位概不负责聘用人员有关社保、医疗、薪酬、用工风险等问题。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省市、行业及采购人的服务要求执行,具体以招标文件内要求为准。
三、技术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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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时间:2023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服务地点:长沙市
五、服务标准:
采购内容
1、中标人须拟派74人(其中坐席兼数据分析人员设10人,八个区县各设1人,坐席兼数据分析员2人)负责数字化城管综合信息平台坐席员劳务服务工作,并对应配置工作服装、电脑、桌椅74套。定点服务期限36个月。
2、工作内容:根据工作实际,坐席员主要负责按照业务标准对数字化城管综合信息平台系统内的城市管理问题进行立结案审核把关操作,并做好嘉宾来访参观接待、“微城管”、天网、数字化立结案流程及中心基本情况的讲解等工作。
具体服务要求
1、投标人需根据采购需求提供各项费用的详细组成方案、拟招聘人员工资及福利方案、拟招聘人员的员工培训方案、拟招聘人员的各类管理办法、拟招聘人员的招聘方案,最终以采购人确认的方案执行。
在符合具体招聘标准的前提下优先考虑形象端庄大方女性员工。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1)应聘者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应聘者年龄在22至35周岁者优先,有工作经验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以下条件者优先录用:
①应聘者普通话水平不低于国家二级乙等水平并提供资格证书;
②应聘者持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4)应聘者提供身体健康证明文件。
(5)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勤奋好学,有责任心。
(6)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不良记录,能遵守各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和纪律要求。
2、服务特别说明
(1)投标人必须承诺向采购人及时提供素质较好的足额劳务人员;
(2)为考虑项目的平稳过渡,投标人在中标后应优先接受采购人现有已招聘的劳务人员。
(3)投标人根据甲方工作环境的需要,为坐席员配备统一的工作制服及工作牌。
(4)投标人应在坐席员人员基本信息等方面建立全面详细的人员档案制度,并将人员档案提供给中心进行备案。凡是涉及人员的录用与退出,投标人必须及时告知中心,并更新相关人员档案信息。
(5)投标人应为本项目需求人数配备相应的电脑及办公桌椅。当长沙市城市管理服务平台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此项费用停止支付。
(6)投标人应自觉接受中心在坐席员管理工作上的监管,并确保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7)投标人应自觉主动的接受中心的业务指导,根据中心的工作安排和布置开展相关坐席员劳务服务,并服从中心对坐席人员的调配。
长沙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有权全程监督招聘过程。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16]6号文的规定,以一般程序验收方式进行验收。验收依据主要为采购文件内的采购需求、投标文件内的工作方案、考核办法及双方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
考核办法如下:
为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优势,加强对人力资源公司的管理,满足我单位对坐席人员的工作需要,保证数字化城管综合信息平台业务工作的高效运转,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
(2)实事求是
(3)奖惩兑现
(二)考核组织
人力资源服务外包项目的考核由长沙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以下简称为中心)负责统筹组织,由数字化城管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科室负责具体考核实施。
(三)考核方式与对象
考核对象为与中心签订数字化城管综合信息平台坐席员劳务服务合同的人力资源公司。以自然月为周期,由数字化城管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科室根据考核细则每月计算分值,根据考核分值相应拨付考核月份的费用。对考核分值在100分的足额拨付费用,对考核分值低于100分的按每降低一分扣除当月劳务服务经费500元,以此类推。
对有重大违规隐患且性质影响恶劣的按情形扣除当月1-10分。
考核细则
1、基本要求
(1)对于人力资源公司月度工作情况的考核采用百分制原则,其中员工招录占30分,日常管理占35分,服务保障占35分。考核过程采用扣分制,扣分标准按照考核细则进行。所有项目分值扣完为止,不计算负分。
(2)人力资源公司应提供74名坐席员,招聘人数未达到满编74人的,每缺一人扣除4000元;坐席员案卷办结工作应严格按照中心制定的工作规范进行操作,要求做到平台案卷日清月结。如工作日出现平台案卷未清空情况,按次扣除劳务服务经费500元;人力资源公司每月必须保证办理案卷的差错率不超过0.2%(含),差错率每增加0.1%从当月劳务服务经费中扣除2000元。其余出现扣分情况的按500元/分扣除当月拨付经费,以此类推。
2、员工招录(30分)
(1)人力资源公司须严格按中心的招聘要求招聘员工,未按要求招聘到位的每项每人次扣除1分;当坐席出现异动需增补人员时,人力资源公司须在中心提出要求时一个自然月内将增补人员派遣到位,未按时增补的每人次扣1分,满分为10分。
(2)人力资源公司须对新进坐席员进行思想素质、计算机操作技能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培训,上岗前需提供培训相关材料,无培训及培训不合格的每人次扣1分,满分为5分。
(3)人力资源公司须对新进坐席员进行工伤预防、安全生产制度的培训,并与每位坐席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未按要求办理的每人次扣1分,满分为5分。
(4)人力资源公司须在新进坐席员入职一个月内办理好员工各项相关手续,明确劳动关系和相关法律文件,未按要求办理的每人次扣1分,满分为5分。
(5)人力资源公司应妥善办理好新进坐席人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招投标合同明确需办理的各项内容。未办理或办理不完善的每人次扣1分,满分为5分。
3、日常管理(35分)
(1)人力资源公司需参与坐席人员日常管理,包括对员工的考勤、劳动纪律、作风建设等,安排专人不定期抽查,每周至少安排一人在中心工作一天以上,中心不定期抽查考勤情况,发现不在岗情况每次扣1分,满分为4分。
(2)人力资源公司每年须组织开展全员综合培训不少于四次,每个季度须培训一次(由于特殊情况无法在季度内开展培训的,报中心同意后可延后开展),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进行考核,未达到要求的每次扣2分,满分为2分。
(3)人力资源公司应按中心要求安排人员做好嘉宾观摩来访的迎送、讲解等接待工作。未按中心要求安排迎送人员的每人次扣0.5分;未按中心要求安排人员讲解的每人次扣0.5分;讲解不流畅的每人次扣0.1分;讲解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的每人次扣1分,满分为4分。
(4)所有坐席人员必须服从中心日常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对于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每人次扣1分,满分为6分。
(5)人力资源公司需建立完善的重点疑难案卷的四级把关制度,并要求坐席员严格按照四级把关制度操作重点疑难案卷,未建立或建立不完善扣1分,坐席员未按要求操作,每人次扣1分,满分5分。
(6)坐席人员严禁出现利用职务之便向处置单位谋求好处、办理私事等索拿卡要行为,一经查实,每人次扣2分,满分为6分。
(7)坐席人员应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做到行为举止文明,礼仪得体,未达到要求的每人次扣0.5分;参观接待任务应按要求着装,待人接物礼仪规范,回答来宾提问一律用普通话,未达到要求的每人次扣0.5分,满分为8分。
4、服务保障(35分)
人力资源公司需提供以下服务保障:
(1)合同管理:当员工离职时,应依法解除与坐席人员的劳动合同关系,负责离职员工相关手续办理,未按要求办理的每人次扣1分,满分为5分。
(2)薪酬发放:按中心要求制定薪酬福利方案,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及各项福利,未足额发放的,每人次扣1分,未及时发放的,每次扣4分,满分为10分。
(3)社会保障:当外派人员出现工伤需要理赔时,须及时履行工伤理赔手续,未及时履行理赔手续的每人次扣1分,满分为5分。
(4)法律咨询及争议处理:为中心及坐席人员提供劳动人事政策和法规咨询,处理劳资纠纷,参与劳资仲裁和诉讼,为中心做好劳务风险防范,未提供相关法律服务的每次扣1分,满分为5分。
(5)业务考核:中心举行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考核,对于考核人员得分在70分以下的,每人扣1分,满分为5分。
(五)考核结果运用
1、中心每月向公司通报考核结果,每月的考核结果与当月拨付经费直接挂钩。
2、全年月度考核情况将作为是否续签合同的重要依据。
(六)其他事项
1、其他考核未涉及事项,根据业务需求甲方有权进行相应调整。
七、其他要求:
1、本项目总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时验收一次,如出现验收不合格的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如中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连续两次出现考评不合格(即考核评分低于60分)的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的权利,并重新组织采购。
2、在合同期内,如遇政府有关政策性调整,或者业务量的需求变化等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或调整本合同。
注:本采购需求最后以招标文件内为准。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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