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十堰市中央商务区民和东路一期道路工程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5.2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9/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十堰市中央商务区民和东路一期道路工程 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十堰市中央商务区民和东路一期道路工程项目
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十堰市中央商务区民和东路一期道路工程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十堰市中央商务区民和东路一期道路工程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 ;
1.2采购人:十堰商务区投资有限公司 ;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1.4采购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十堰市张湾区,起点接幸福路,终点接规划道路,道路全长约331.2米,红线宽20米(其中车行道宽15米,人行道每侧宽2.5米),为城市支路等级,双向四车道,设计行车速度3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管理设施等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28万元;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对十堰市中央商务区民和东路一期道路工程项目开展工程项目基本概况资料收集,调查工程区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现状、项目建设中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其危害等方面的分析,水土保持投资估算、水土流失防治方案的编制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的监测服务 ;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1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1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2.3服务期限:水保方案编制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工作日;监测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项目全过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2.4服务地点:十堰市中央商务区民和东路一期道路工程项目 ;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
3.1.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等。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五年(2019年9 月25日至2024年9月24日,以合同签订为准)承接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 3 万元及以上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其中的一项或5 万元及以上的上述多项服务合同业绩);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或水土保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3.1.7其他要求:承担本项目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如无人员要求,则删除该条内容);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
3.2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 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条款规定的要求。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9月15日至2024年9月1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5日14时30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上发布。 7、其他
7.1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十堰商务区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二堰街办人民南路12号6栋
联 系 人:张鑫磊
电 话:13129904486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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