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库县公安局办公楼及食堂管理运营工作购买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210124-00027
二、项目名称:法库县公安局办公楼及食堂管理运营工作购买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法库县公安局办公楼及食堂管理运营工作购买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昌隆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法库县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三面船镇113(C-3))
中标(成交)金额:2,400,000(元)
评审总得分:90.4(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法库县公安局办公楼及食堂管理运营工作购买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 法库县公安局办公楼及食堂管理运营工作购买服务项目(C16089900其他运营服务)
服务范围:响应投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响应投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采购人对中标人上一年度服务进行评价,满意度达到90%,经双方同意可进行续签,最多续签一次。
服务标准:响应投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丰艳、陶艳华、李敏、纪义韬、贾世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法库县公安局办公楼及食堂管理运营工作购买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费按预算金额的2%收取,由中标人承担。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8,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法库县公安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龙山路47号
联系方式:024-871233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卓美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观泉路50-11号网点5
联系方式:138414445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军
电 话:13841444549
十、附件
采购文件:法库县公安局办公楼及食堂管理运营工作购买服务项目.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法库县公安局办公楼及食堂管理运营工作购买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昌隆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