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沈阳市皇姑区中医院(沈阳市皇姑区亚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盒饭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盒饭服务
金额
12.00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4/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lntm-2024-04044
预算金额
12.00元
招标公司
沈阳市皇姑区中医院
招标联系人
孟凡星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天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王伟男
标书截止时间
2024/04/17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4/23
公告正文
沈阳市皇姑区中医院(沈阳市皇姑区亚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盒饭服务 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TM-2024-0404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市皇姑区中医院(沈阳市皇姑区亚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盒饭服务采购 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2元/份(人民币),招 标人为沈阳市皇姑区中医院(沈阳市皇姑区亚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沈阳市皇姑区中医院(沈阳市皇姑区亚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盒饭服务 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沈阳市皇姑区中医院(沈阳市皇姑区亚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盒饭服务 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沈阳市皇姑区中医院(沈阳市皇姑区亚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盒饭服务 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 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并具备本次采购经营及管理能力的餐饮服务企业; 4.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经营许可证》; 5.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具有良好的信用信息声明; 6.供应商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方面的不良记录(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0日08时00分到2024年04月1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 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 时使用,证明文件需要加盖公司公章);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 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天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71号2门)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3日09 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天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71号2门)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TM-2024-04044 项目名称沈阳市皇姑区中医院(沈阳市皇姑区亚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盒饭服务 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元/份(人民币) 最高限价:12元/份(人民币) 采购需求沈阳市皇姑区中医院(沈阳市皇姑区亚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盒饭服务 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 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并具备本次采购经营及管理能力的餐饮服务企业; 4.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经营许可证》;
5.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具有良好的信用信息声明; 6.供应商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方面的不良记录(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4月10 日至2024年4 月17 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00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天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71号2门)。 方式:现场领取。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 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证明文件需要加盖公司公章);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 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 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售价:500元/包,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4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天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71号2门)。 五、开启 时间:2024年4月2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天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71号2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纸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市皇姑区中医院(沈阳市皇姑区亚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市皇姑区中医院(沈阳市皇姑区亚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浦江街11号 联系人:孟凡星 电 话:1504023100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宁山中路71号2门 联系人: 王伟男 电 话: 024-81231233-807 电子邮件: lntmzb@126.com 歹伟男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氵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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