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设计)梨双路(津淄公路-津港公路)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83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3/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3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洪震
招标代理机构钧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广旻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25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22024032009
设计招标公告
津建交西青设计[2024]0303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梨双路(津淄公路-津港公路)配套工程已由 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 津西审投投资 [2024]1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西青区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为 15462.53 万元,资金来源为 财政预算内资金:15462.53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3400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钧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西青区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梨双路(津淄公路-津港公路)配套工程,建设规模为3400米,工程位于西青区大寺镇梨双路(津淄公路-津港公路)段,该工程道路沿线长度约3400m 。主要建设内容包含排水工程、顶管穿越铁路工程,总投资额15462.53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西青区大寺镇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梨双路(津淄公路-津港公路)配套工程顶管穿越铁路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工程规模:165米;1、顶管穿越铁路工程,市政配套管线采用顶管下穿现状李港铁路,管道种类为雨水管道、污水管道、电力管道,下穿铁路段采用铁路专用防护套管,干管合计长度约165米,最大基坑深度约10.5米;2、现状李港铁路线路加固、应力放散及线路沉落整修工程;3、现状李港铁路通信、信号、电力设备切改加固工程。招标方法:概念性方案招标,中标单位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绘制及施工阶段配合全部工作。总投资额83.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4年04月25日 至 2024年05月24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铁道行业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一名,应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证书;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 〕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 ,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9日 至 2024年03月25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5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03月19日2024年03月2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本项目不设置投标报名阶段,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公告第 3.1 款规定的资格,同时须提供报名确认单、受权人身份证及本单位社保证明现场 获取文件。
6.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招 标 人:天津市西青区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洪震(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8号
邮政编码:300380 联系人:任工 电话:88264055
传  真:88264055
招标代理机构:钧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郑广旻(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香年广场B座11层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李红英 电话:022-88303177-892
传  真:022-88303177
日期:2024年03月19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科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西青区基础设施建设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任工
电话:88264055传真:8826405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8号

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招标科          受理负责人:杨涛、周庆瑜
电话:27941227传真:27933089电子邮箱:xqqzjw37@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西青区中北科技产业园一区4号楼(开源路与九川道交口,中北科技产业园智能大厦对面)西青市民中心四楼建设工程招标科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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