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西熙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用地及黄金大道以东、凤凰路以北地块场地平整工程
金额
12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17/07/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赣开招字【2017】123号
预算金额1200万元
招标公司赣州满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姿熳0797-8275658
标书截止时间2017/07/13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西熙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用地及黄金大道以东、凤凰路以北地块场地平整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ProjectNO 招标编号:赣开招字【2017】123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赣州满园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招标工程项目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西熙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用地及黄金大道以东、凤凰路以北地块场地平整工程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赣开经字【2017】263号 | ||||||||||
建筑面积 | 0.00 平方米 | 层次 | / | 结构 | 框架 | ||||||
项目总投资 | 1200.00 万元 |
本项目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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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0 万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0% | ||||||||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平场面积约205004.6㎡,挖方量589997.5m3,填方量约250165.5m3,即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西熙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用地(即原江西赣南制药有限公司用地)及黄金大道以东、凤凰路以北地块场地平整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对应的相关专业工作内容。 | ||||||||||
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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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在有效期内 | ||||||||||
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2016年度赣州市本级政府投资房建工程A、B、C级库信用承包商名录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 ||||||||||
技术负责人 | /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其他要求 | 1、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报价承诺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及招标人确定的要约价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企业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3、拟派建造师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 4、开标时要求企业的法定代表委托人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根据赣建招[2013]8号文件,委托代理人必须由建造师担任,法定代表委托人未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 5、开标时拟派的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资格证(或岗位证)到开标现场签名、按手印进行身份核验和现场审查,不能到场核验或核验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标处理。6、赣州市范围外的投标人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证明。7、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开标时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有效进赣备案通知手续材料或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开标时提供投标备案手续材料原件或提供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网络查询页面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9、投标单位必须是列入2016年度赣州市本级政府投资房建工程A、B、C级库信用承包商名单内的企业。10、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建造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拒收其投标文件。11、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号文)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12、我市对中标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已实施电子考勤,对考勤结果在赣州市城乡建设网中公布,被限制投标资格并正处在限制期限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中标的中标无效;13、列入“关于公布首批涉嫌参与安远G358公路改建、信丰G105绕城改造工程串通投标企业名单的通报”名单内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14、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的发布、招标文件的发售、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15、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16、如有投诉,投诉人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的有关规定进行投诉,否则招投标监督部门可以不予受理。 17、一旦投诉或被投诉,在投诉未做出处理决定前其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若投诉被招投标监督机构查证属实,被投诉应依规承担相应后果;否则投诉人应依规承担相应后果。如在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处理。 18、有关本工程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19、如因招标人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2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联系人 | 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刘姿熳 | 联系电话 |
0797-8275658、183707936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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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年07月13日至2017年08月07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五天)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拟定于2017年07月13日 | 获取方式 |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 ||||||||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拟定于2017年07月13日 | 获取地址 |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 ||||||||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17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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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17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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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负责人
经办人
2017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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