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开关柜、隔离开关、变压器、变台、导线等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废旧资产转让(包供财【2022】21号、包供财【2023】2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6/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开关柜、隔离开关、变压器、变台、导线等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废旧资产转让(包供财【2022】21号、包供财【2023】2号)
挂牌日期:2023-06-2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N0109WZ230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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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开关柜、隔离开关、变压器、变台、导线等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局废旧资产转让(包供财【2022】21号、包供财【2023】2号)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供电分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920,00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0 |
挂牌日期 | 2023-06-28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转让资产均为报废物资,转让方不保证资产的完整性,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本公告披露的照片及资产清单仅作参考,标的状况以勘验时实际情况为准。本次转让的各类报废资产,均以现场勘验实物为准,本次项目转让成交后,所披露的废旧资产的重量、数量、长度、材质仅供参考,最终以现场资产实际状况进行交接。请意向受让方勘验时仔细验证,做好对标的拍照、摄像等记录。 2、请意向受让方亲自进行实地勘验,公告之日起接受勘验预约报名。具体勘验时间以预约时通知为准(法定节假日除外)。 3、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应严格按照转让方各项安全保密规定执行,听从转让方相关人员的安排,如出现恶意串通、违反转让方安全规定等行为将不允许参与报名。 4、最终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公告约定及时完成资产交接、清运完毕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请各意向受让方理性报价,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回落等造成的风险,成交后不得以非转让方原因向转让方追究有关责任,不得以非中心原因向中心追究有关责任,否则将被列入黑名单,禁止参与今后电力项目。 6、 报名截至日之前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允许报名本项目:a.以往与电力公司存在废旧物资转受让关系的,且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的,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b. 以往与电力公司存在废旧物资转受让关系的,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资产交接工作,且产生纠纷并对转让方造成不良影响的。 7、转让方依据税务局相关规定开具发票。 8、在通过 e 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e 交易平台竞 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 e 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须认真核对自身是否具备本公告约定的受让方资格条件, 如有不清晰之处,请务必提前与公告中公布的联系人进行联系明确。 9、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让方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按照中心收费办法执行。 10、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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