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蕲春县赤东湖湖滨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绩效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64.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ysd202310132
预算金额64.8万元
招标公司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分局
招标联系人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易事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田女士1557136715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4
公告正文
蕲春县赤东湖湖滨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绩效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地区:蕲春县
预算金额:648000.00元
蕲春县赤东湖湖滨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绩效评估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蕲春县赤东湖湖滨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绩效评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qc.hbncp.com.cn/#/home)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YSD20231013
2)采购计划备案号:蕲采计[2023]-1399号
3)项目名称:蕲春县赤东湖湖滨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绩效评估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4.8万元
6)最高限价:64.8万元
7)采购需求:对湖北省蕲春县赤东湖湖滨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开展竣工验收及效果评估工作,编制《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效果评估报告》和《工作总结报告》,以上报告应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实际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正式下发的通知为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并落实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内含环保咨询服务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将查询结果附在投标文件中(所有截图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公示时间起为准);
(3)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本单位,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将查询结果附在投标文件中(所有截图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公示时间起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qc.hbncp.com.cn),网上下载。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在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https://qc.hbncp.com.cn/#/home),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一系列操作。投标人应在此网上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投标人登录网站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的磋商文件;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800182906)。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10月19日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qc.hbncp.com.cn/#/home)进行上传。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10月2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2023年10月2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至9点30分进入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qc.hbncp.com.cn/#/home)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发布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分局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 13907254108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易事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15571367156
监管部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3-7210917
监督部门名称:蕲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大道200号
投诉热线:07137225067
投诉邮箱:3324567347@qq.com
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地区:蕲春县
预算金额:648000.00元
蕲春县赤东湖湖滨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绩效评估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蕲春县赤东湖湖滨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绩效评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qc.hbncp.com.cn/#/home)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YSD20231013
2)采购计划备案号:蕲采计[2023]-1399号
3)项目名称:蕲春县赤东湖湖滨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绩效评估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4.8万元
6)最高限价:64.8万元
7)采购需求:对湖北省蕲春县赤东湖湖滨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开展竣工验收及效果评估工作,编制《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效果评估报告》和《工作总结报告》,以上报告应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实际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正式下发的通知为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并落实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内含环保咨询服务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将查询结果附在投标文件中(所有截图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公示时间起为准);
(3)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本单位,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将查询结果附在投标文件中(所有截图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公示时间起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1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qc.hbncp.com.cn),网上下载。
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在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https://qc.hbncp.com.cn/#/home),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一系列操作。投标人应在此网上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投标人登录网站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的磋商文件;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800182906)。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10月19日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qc.hbncp.com.cn/#/home)进行上传。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10月2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2023年10月2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至9点30分进入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s://qc.hbncp.com.cn/#/home)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发布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县分局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 13907254108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易事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15571367156
监管部门: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713-7210917
监督部门名称:蕲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大道200号
投诉热线:07137225067
投诉邮箱:332456734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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