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高青县木李学区中心小学2023年中秋节福利自行采购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高财字[2017]2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高青县木李学区中心小学对中秋节假日慰问品购置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具备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报价竞标。
具体事宜如下:
一、采购人:高青县木李学区中心小学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秋节假日慰问品
三、招标方式:采取询价方式采购,根据投标价格和评委评议,确定中标单位。
四、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包含中秋节假日慰问品(2桶5升花生油,10斤精猪肉,5斤优质月饼和优质高青大米2袋,各95份)。供应商要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证件(注:已办理上述“三证合一”的单位需具备《营业执照》<或由公证机关或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或个体工商户报名,则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且经营范围符合此次招标内容。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采购数量为约计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五、获取询价文件时间、地点:
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5日8:30-16:00
地点:高青县木李学区党员活动室。
六、开标时间:2023年9月26日上午8:00。
具体事宜如下:
一、采购人:高青县木李学区中心小学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秋节假日慰问品
三、招标方式:采取询价方式采购,根据投标价格和评委评议,确定中标单位。
四、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包含中秋节假日慰问品(2桶5升花生油,10斤精猪肉,5斤优质月饼和优质高青大米2袋,各95份)。供应商要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证件(注:已办理上述“三证合一”的单位需具备《营业执照》<或由公证机关或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或个体工商户报名,则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且经营范围符合此次招标内容。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采购数量为约计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五、获取询价文件时间、地点:
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9月25日8:30-16:00
地点:高青县木李学区党员活动室。
六、开标时间:2023年9月26日上午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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