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炎陵县河东灌区“中梗阻”畅通试点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金额
1022.72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炎发改审[2022]65号
预算金额1022.72万元
招标联系人廖夏瑜
招标代理机构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孟娜18670803661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10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23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炎陵县河东灌区“中梗阻”畅通试点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

发布时间:2022-12-02 10:2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炎陵县河东灌区“中梗阻”畅通试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炎陵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炎发改审[2022]65号,项目业主为炎陵县水利水电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为1022.72万元,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资金与地方财政配套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炎陵县河东灌区“中梗阻”畅通试点项目一标段;

炎陵县河东灌区“中梗阻”畅通试点项目二标段;

炎陵县河东灌区“中梗阻”畅通试点项目三标段;

1.2.2 建设地点: 炎陵县鹿原镇、霞阳镇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新建节制闸4处(其中河东灌区东干渠新建3处节制闸,霞阳镇西台村上西江洲新建1处节制闸)改造泄洪闸1处,支渠道衬加固4348m灌排斗渠衬砌加固防渗20766m灌区重点清淤疏浚26086m

1.2.4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三个标段。

炎陵县河东灌区“中梗阻”畅通试点项目一标段建设内容:渠系建筑物工程及支渠衬砌工程,招标控制价:1989985.05元;

炎陵县河东灌区“中梗阻”畅通试点项目二标段枧田洲灌排渠衬砌及天坪灌排渠衬砌,招标控制价:2553394.54元;

炎陵县河东灌区“中梗阻”畅通试点项目三标段霍家灌排渠衬砌和西台灌排渠衬砌,招标控制价:1750654.75元。

1.3 工期要求: 总工期四个月

1.4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1.5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范》( SL223-2008 )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 SL176-2007 )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合格及以上标准;

1.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 279 号令执行;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2.3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4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2.5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 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2.6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要求, ▇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标段1:投标人近 3 年内( 2019  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完成过 1 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99  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

标段2投标人近 3 年内( 2019  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完成过 1 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127   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

标段3投标人近 3 年内( 2019  10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完成过 1 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87   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

2.9 其他要求:

2.9.1 投标人未被列入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建设“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以及未在“信用中国”中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株政办发〔202215 号文件规定的: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1) □综合评估法 (2)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22 122 日至 2022 12 1017  00  ( 京时间, 下同) 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zzzyjy.cn/ )“工程建设水利水电 招标/资审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 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 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水利水电答疑/补充通知”栏目上发布, 通过网络下载的澄清答疑与书面澄清答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自行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招标答疑、补充通知的发布情况。

5.3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答疑澄清文件、

招标答疑、补充通知等相关招标资料, 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 招标人概不负责, 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当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2 12 23  9  00 分。请投标人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 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本项目启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后 30 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如在开现场解的, 请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制作标文件时使用的 CA锁在开现场解文。因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炎陵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731-26229165

9.特别提醒

9.1 本项目招标文件系按《株洲市政府投资项目成本控制管理暂行办法》(株政办发〔202117 )、《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操作办法(试行)(株政办发〔202215 )的要求编制。

9.2 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 不符合中标条件的, 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中标人无不可抗力放弃中标、不按期提供履约保函签订合同的, 是严重的失信行为, 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上报市公管办列入株洲市“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五年内不接受其参与株洲市域内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的投标。

适用于综合评估法: 实行评定分离定标的,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并报同级政府批准。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 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再次确定其它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具体情况见第八章。

中标人无不可抗力放弃中标、不按期提供履约保函签订合同的, 是严重的失信行为, 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上报市公管办列入株洲市“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五年内不接受其参与株洲市域内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的投标。

9.3 履约担保

9.3.1 投标人应当提供由银行出具的若该投标人中标即为其出具不可撤销和转让、见索

即付履约担保的意向书,格式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适用于招标上限值在 2000 万元以上的项目)

9.3.2 履约担保金额:中标金额相对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减价幅度不超过 10%的,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中标金额相对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减价幅度超过 10%的,为

最高投标限价减去中标金额后的差额。

9.3.3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 10%的,只接受银行保函;履约担保

金额超过中标金额 10%的,中标金额的 10%应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超过 10%部分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的形式提交。银行保函要求不可撤销、不可转让、见索即付。

9.3.4 履约担保提交的期限: 自中标人接获中标通知书后 10 日内。(7  14 日,具体时间由招标人确定)

9.3.5 履约担保的使用和违约责任:

(1) 承包人应当自收到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 15 日内开工, 非不可抗力等原因不开工的, 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施工合同, 承包人必须在收到合同解除通知书后 10日内无条件退场, 其全部履约担保不予退还,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将其上报市公管办列入株洲市“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五年内不接受其参与株洲市域内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的投标。

(2) 承包人应按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完成相关工程,超过关键节点工期 10 日以内处招标

文件约定的工期违约金,按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0.5%计;工期违约累计达 1020日的从重处以违约金,按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 1%计;工期违约累计超过 20 日的加重处以违约金, 按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 2%计;工期违约累计超过 30 天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无条件清退出场,其全部履约担保不予退还,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完成的合格工程按序时进度对应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的报价和进度款支付比例清算,余款不再结算支付, 且不能免除承包人已完成工程的质量责任, 并将其上报市公管办列入株洲市“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五年内不接受其参与株洲市域内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的投标。承包人违规分包和转包工程以及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上述规定清退承包人。

(3)承包人关键节点工期或总工期违约超期在 20 日以内的发包人不在工程进度款中扣划违约金,也暂时不动用履约保函;工期违约超过 20 日的,发包人将根据合同约定动用履约保函扣划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承包人积极组织工程施工最终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了全部工程并达到竣工验收要求的,不计违约金, 过程中扣划的违约金全额退还给承包人。

(4) 如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其他违约行为,发包人有权根据施工合同约定从履约保函中扣除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或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金额的担保责任,若保函金额不足赔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在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9.4 投标人应在投标时一并提交承诺书,承诺在本项目中未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近5年无被发包人清退出场历史(以行政监管部门的记录为准)、无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的情形(以行政监管部门的记录为准)。承诺书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

9.5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6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 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TEL18670803661 QQ:23534597

9.7 其它内容(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自行添加,但不得另行随意设置违背上位 法、规范性文件的条款)

10.联系方式

  人: 炎陵县水利水电事务中心

 址: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炎陵东路1号

  人: 廖夏瑜

联系电 话: 17373355889

招标代理机构: 龙武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炎陵县解放路延伸段胡奇志口腔诊所2

联系人:孟娜       

联系电话:18670803661

 

 

 

 

 

 

 

 

附件1:银行开具履约保函意向书(如有)

    

(建设单位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

鉴于(投标人名称)于年月日参加你方作为招标人组织的招标编号为的(项目名称)招标投标活动,若      投标人名称)中标,我方愿意为(投标人名称)出具“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第9.3”约定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

 

 

(银行单位):(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说明:1.保函出具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增加相关条款,但不得违背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适用于招标上限值在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附件2:投标人承诺书

 

  

至:(建设单位名称):

 

我公司在本项目中未参与围标串标、行贿谋求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近五年无被发包人清退出场历史(以行政监督部门的记录为准)、无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的情形(以行政监督部门的记录为准)

特此郑重承诺!

 

 

承诺人:(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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