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沙湾市金沟河镇农村粪污一体化处理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沙湾市金沟河镇农村粪污一体化处理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三次)
金额
4316.44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6/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316.44万元
招标公司沙湾市金沟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柏晓飞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信天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邓贵江0901-620036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沙湾市金沟河镇农村粪污一体化处理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沙湾市金沟河镇农村粪污一体化处理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三次)
( 65422323040300107003)
一、招标条件
本 沙湾市金沟河镇农村粪污一体化处理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三次)(文号:沙发改字【2023】59号)已由沙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地方政府一般债,其他,招标人为沙湾市金沟河镇人民政府,项目总投资4316.44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
2.项目规模: 新建DN300污水管道23995米,DN200污水管道5600米,配套排水检查井1030座及道路破坏修复47352平方米、接户预留井2737套及配套预留管;新建50方/天污水处理站1座,新建一体化泵站4座;1.5m³/d 分户式污水处理设备780套及配套联户管网。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422323040300107003001
标段(包)名称: 沙湾市金沟河镇农村粪污一体化处理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三次)
招标范围: 1、设计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本工程中所涵盖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设计服务。与本工程设计相关的设计服务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出具相关图纸。 2、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3、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6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9月30日
总工期: 92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①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需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④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其他条件: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①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近3年(2019年6月1日至今)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排水或污水处理类设计或工程总承包项目);②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近3年(2019年6月1日至今)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以及竣工验收报告。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排水或污水处理类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3年(2019年6月1日至今)至少1项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竣工验收报告,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3)财务要求:近1年(指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4)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① 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② 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必须由施工单位提供); ③ 设计总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如为联合体,必须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 ④ 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岗位证,安全员还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以上人员配备(如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⑤ 施工项目班子管理主要成员(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在本单位注册。(施工项目班子管理主要成员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⑥ 设计各相关专业人员由投标人自行配备。 ⑦ 中标后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职称证书、注册证书或执业证书编号、建设云个人信息截图等,并书面承诺一旦中标上述人员将全部投入项目管理,中途不得随意更换,否则视为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赔偿招标人因此产生的全部经济和工期损失的责任(格式自拟) 。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6)信誉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投标人及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及其他犯罪记录,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7)①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②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③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6月01日到 2023年06月20日
2.获取方式: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xjtc.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6月21日 10:30
2.递交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1日 10:30
2.开标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3.开标地点: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地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沙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2023年05月31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 65422323040300107003)
一、招标条件
本 沙湾市金沟河镇农村粪污一体化处理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三次)(文号:沙发改字【2023】59号)已由沙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地方政府一般债,其他,招标人为沙湾市金沟河镇人民政府,项目总投资4316.44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
2.项目规模: 新建DN300污水管道23995米,DN200污水管道5600米,配套排水检查井1030座及道路破坏修复47352平方米、接户预留井2737套及配套预留管;新建50方/天污水处理站1座,新建一体化泵站4座;1.5m³/d 分户式污水处理设备780套及配套联户管网。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422323040300107003001
标段(包)名称: 沙湾市金沟河镇农村粪污一体化处理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三次)
招标范围: 1、设计范围包括: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本工程中所涵盖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设计服务。与本工程设计相关的设计服务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出具相关图纸。 2、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3、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6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9月30日
总工期: 92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①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要求:需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④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其他条件: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①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近3年(2019年6月1日至今)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排水或污水处理类设计或工程总承包项目);②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近3年(2019年6月1日至今)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以及竣工验收报告。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排水或污水处理类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3年(2019年6月1日至今)至少1项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以及竣工验收报告,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3)财务要求:近1年(指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4)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① 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② 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必须由施工单位提供); ③ 设计总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如为联合体,必须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 ④ 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岗位证,安全员还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以上人员配备(如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⑤ 施工项目班子管理主要成员(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在本单位注册。(施工项目班子管理主要成员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⑥ 设计各相关专业人员由投标人自行配备。 ⑦ 中标后需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职称证书、注册证书或执业证书编号、建设云个人信息截图等,并书面承诺一旦中标上述人员将全部投入项目管理,中途不得随意更换,否则视为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赔偿招标人因此产生的全部经济和工期损失的责任(格式自拟) 。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6)信誉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投标人及单位法定代表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及其他犯罪记录,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7)①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②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③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6月01日到 2023年06月20日
2.获取方式: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xjtc.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6月21日 10:30
2.递交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1日 10:30
2.开标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3.开标地点: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地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沙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沙湾市金沟河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信天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地 址:塔城市天元路幸福小区门头3、4号 |
联 系 人:柏晓飞 | 联 系 人:邓贵江 |
电 话:13779216400 | 电 话:0901-6200360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58321444@qq.com |
2023年05月31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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