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省导游资格考试面试计算机考试和评阅(2022-2024)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计算机考试和评阅机考评阅服务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面试机考服务文件现场考试分包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与法律法规导游业务地方导游基础知识导游服务能力面试机考流程考试系统软件安全保密和存储备份系统与设备存储备份系统评阅设备考试服务器考试用机考务网络间加密组网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软硬件设施考试系统建设面试机考考务电子试题制作硬件配置考点考场布置考点考场注册考点考场编排准考证发放考场考务准备回收考试进行考后数据处理风险应急处理面试机考系统考生答题准备检查交卷导游规范问答应变能力问答综合知识问答口译题电子化试题知识问答题考试评阅系统面试机考评阅场所电子试卷电子化集中评阅评阅服务器评阅用机评阅系统建设面试机考试卷评阅电子试题答案制作评阅场所布置安保评阅考官注册阅卷设置评阅卷编排评阅准备评阅进行评阅成绩处理费用支付阅卷场所注册模板景点讲解题评阅场所监控技术保障服务监控录像物业管理评阅场所信息编排评阅场所编排的依据评阅机器评阅考官分配ID号面试评阅系统考后数据汇总悬挂横幅门贴物品指定存放处头戴式耳麦软件和硬件电脑评阅场所还需备有5%的余量作为备用评阅系统软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安全保密方案反作弊方案软件开发图纸工业建筑业批发业仓储业邮政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交通运输业零售业信息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餐饮业住宿业商务服务业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2/10/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f2022-18-0388
预算金额200万元
招标公司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招标联系人袁信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袁信0551-62220065
中标公司全美在线(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安徽省导游资格考试面试计算机考试和评阅(2022-2024)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F2022-18-0388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导游资格考试面试计算机考试和评阅(2022-2024)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全美在线(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103号1幢2层101-203 | 面试机考评阅服务费报价:100元/人 面试机考服务费报价:100元/人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安徽省导游资格考试面试计算机考试和评阅(2022-2024)服务项目 |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确定面试的具体时间。安徽省导游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集中在安徽省所辖市的考点电脑机房进行面试机考等。 | 提供面试机考所需的稳定的考试系统,满足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的《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目的、考试内容、考试方式和时间、考试要素、考试程序、考试景点范围等考试要求,保持完全对应,确保面试机考的顺利实施。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后,服务质量得到采购人认可,主要服务内容无变化,双方协商同意,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2年,合同一年一签。 | 达到合格标准,确保验收通过。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凌晓伟(组长)、张荣、李承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固定金额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贰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2号楼
联系方式:0551-629991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0551-62220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信、周童、吕永辰
电 话:0551-62220065
附件信息:
安徽省导游资格考试面试计算机考试和评阅(2022-2024)服务项目.doc安徽省导游资格考试面试计算机考试和评阅(2022-2024)服务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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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项目编号:ZF2022-18-0388竞争性磋商文件和评阅(2022-2024)服务项目安徽省导游资格考试面试计算机考试
第三章采购需求2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7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目录2022年9月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导游资格考试面试计算机考试和评阅(2022-2024)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09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7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2第四章磋商和评审办法34
最高限价(元):/预算金额(元):2000000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安徽省导游资格考试面试计算机考试和评阅(2022-2024)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F2022-18-0388一、项目基本情况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科目一《政策与法律法规》、科目二《导游业务》、科目三《全国导游基础知识》、科目四《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五《导游服务能力》。考试语种分为中文和外语,其中外语类包括英语、日语、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朝鲜语、泰语等。简要规格描述: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为国家和社会选拔合格导游人才的全国统一的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考试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目的是检验考生是否具备从事导游职业的基本素养、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2000000包名称:安徽省导游资格考试面试计算机考试和评阅(2022-2024)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合同履约期限:包别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后,服务质量得到采购人认可,主要服务内容无变化,双方协商同意,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2年,合同一年一签。最高限价(元):面试机考服务费:100元/人,面试机考评阅服务费:100元/人考试形式分闭卷考试与现场考试(面试)两种,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为闭卷考试,科目五为现场考试(面试)。闭卷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的计算机考试。现场考试(面试)由省自主全省统考,以计算机模拟考试方式进行,省文化和旅游厅根据考试大纲和《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现场考试工作标准(试行)》组织。
(2)被税务机关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5.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别1: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别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视同中小微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售价(元):0方式:在线下载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时间:2022年09月26日至2022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3)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时间:2022年10月09日09:30(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截止时间:2022年10月09日09:30(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
3.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要求:2.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1.本项目相关信息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媒介上发布;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5)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使用“优质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http://toolcdn.youzhicai.com/tools/BidderTools.zip,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http://file.youzhicai.com/files/BidderHelp.rar。(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响应文件需使用CA进行加密);CA办理详见《关于优质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http://www.youzhicai.com/nd/a_8f80a7ec-911f-4c4d-a123-f8849880f045.html);咨询热线:400-0099-555。(3)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登录优质采平台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阅优质采平台。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1)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录“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www.youzhicai.com,以下称“优质采平台”)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注册流程见优质采平台“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电话: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联系方式:0551-62999126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2号楼名称: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1.采购人信息
项目联系人:袁信、周童、吕永辰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551-62220065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项目概况1.总则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电话:0551-62220065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采购人 | 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1.1.4 | 采购项目名称 | 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1.1.5 | 标段(包别)划分 | 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包 |
1.1.6 | 采购预算 | 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1.1.7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财政资金,100%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采购需求 |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
1.3.2 | 服务期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后,服务质量得到采购人认可,主要服务内容无变化,双方协商同意,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2年,合同一年一签。是否允许负偏离:☑不允许 □允许 |
1.3.3 | 服务地点 | 安徽省 |
1.3.4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3.5 | 付款方式 | 1.年度安徽省导游资格考试面试机考服务项目履约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按照“面试机考合同单价×考试报名人数”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2.年度安徽省导游资格考试面试机考评阅服务项目履约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按照“面试机考评阅合同单价×实际考试人数”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3.每年度最终结算费用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预算(200万元)。是否允许负偏离:☑不允许 □允许 |
1.4.1 | 供应商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 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 ☑不接受□接受 |
1.4.3 |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1.9.1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 | ☑不组织,由供应商自行考察现场。□组织 |
1.10.1 | 磋商前答疑会 | ☑不召开□召开 |
1.10.2 | 供应商在答疑会前提出问题 | 本项目不召开磋商前答疑会 |
1.10.3 | 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发出时间:如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至少3个工作日前发布澄清或修改。发出形式: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发布,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无需确认。其他方式发布的,供应商应书面确认。 |
1.11.1 | 分包 | ☑不允许□允许 |
2.2.1 | 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 | 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9日前(以收到日期为准),逾期提出采购人可不予受理。形式:供应商可通过优质采交易平台会员库上传其单位盖章的疑问扫描件,或邮件(同时电话告知)至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其他书面形式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
2.2.2 | 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形式: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的澄清,将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会员系统发布。 |
2.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 | 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发布,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无需供应商书面确认。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其责任自负。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的澄清或修改,通过其他方式发布的,供应商收到澄清、修改通知后24小时内书面确认(以发出时间为准),逾期未确认的,视为供应商完整收到。 |
2.3.1 | 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同澄清发出形式的规定 |
2.3.2 |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 | 同确认收到澄清的规定 |
2.4.1 |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和形式 | 时间: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形式:见本章第9.2款规定 |
3.1.1 |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3.2.1 | 响应报价包括的内容 | 响应报价包括提供服务的一切成本和费用、管理费、利润和税金,以及采购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 |
3.2.5 | 最高限价 | 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3.2.6 | 响应报价的其他要求 |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成交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成交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
3.3.1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 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算起) |
3.4.1 | 磋商保证金 | 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不要求。□要求 |
3.6.4(1) | 响应文件编制 | 本采购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方式,供应商须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toolcdn.youzhicai.com/tools/BidderTools.zip,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http://file.youzhicai.com/files/BidderHelp.rar。 |
3.6.4(3) | 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电子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应为供应商证书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
3.6.4(5) | 响应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 供应商应提交的响应文件:使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电子标书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会员系统上传。备注:(1)供应商无须到开标现场递交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和纸质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要求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解密时长内未进行远程解密操作或远程解密失败,均视为供应商放弃磋商。(2)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补交两份纸质响应文件。 |
4.1.1 | 响应文件加密要求 | 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需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详见http://www.youzhicai.com/HelpCenter/HelpCenterIndex |
4.2.1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4.2.2 |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www.youzhicai.com) |
4.2.3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 |
5.1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 开启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
5.2 | 响应文件开启程序 |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以下称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登录系统开标。开标时由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先行解密,然后工作人员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供应商未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其放弃磋商;3.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登录优质采投标工具客户端并保持在线,直到项目评审结束。 |
5.3 | 解密时间要求 | 解密时间要求:30分钟以内,以电子交易平台时间为准 |
6.1.1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磋商小组的组成:由采购人代表及专家库中抽取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的人数:3人或3人以上单数组成 |
6.2.1 | 磋商顺序 | □随机顺序☑如有本章前附表第6.2.3规定的标注“※”条款的磋商,按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 |
6.2.2 | 参与磋商供应商的数量 | 通过资格评审的供应商数量不得少于3家 |
6.2.3 | 竞争性磋商文件可能变动的内容 |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已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磋商小组原则上不再与各供应商就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及拟签订的合同内容进行一对一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第三章中标注“※”的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
6.3.1 | 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 | 竞争性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家数不得少于3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备注: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最后报价,则视为其退出磋商。 |
6.3.3 | 报价轮次 | 报价轮次为两轮,响应文件中报价即为首轮报价,第二轮报价即为最终报价。1.第二轮报价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报价一经报出即不可撤回。2.在采购需求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的情况下,供应商的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不接受,视为无效响应文件。3.供应商填写的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友情提醒:请各供应商提前准备好第二轮价格,以便线上进行第二轮报价。 |
6.3.4 | 最后报价的公布 | □最后报价结束后公布各供应商最后报价。□评审结束后公布各供应商最后报价。☑在发布成交公告时公布成交供应商最后报价。 |
6.5.3 |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人数 | 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3名 |
7.1.1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 ☑是 □否 |
7.1.2 | 成交结果公告 | 公告方式:在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上发布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公告内容: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等相关内容。成交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
7.2 | 成交结果质疑 | 时间: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形式:见本章第9.2款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9楼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联系人:张经理 |
7.3.2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按照固定金额贰万元计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
7.4.1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 |
11.1.1 | 是否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不适用 |
11.1.2 |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 不适用 |
11.1.3 | 价格扣除标准 | 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时,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1.小型和微型企业:10%2.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时,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的扣除比例 4%中小企业认定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认定企业类型标准。备注:(1)价格扣除举例说明:某残疾人福利单位符合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政策支持单位,属于小微企业,其响应报价为100万元,“扣除后的价格”为:100万元-100万元×扣除比例,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本项目将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成交结果一并公布。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成交资格并报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计入不良记录。 |
12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2.1 | 电子采购 | □不采用电子采购☑采用电子采购,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采购操作要求详见本章附件《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具体要求》。 |
12.2 | 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 | 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仅以下述渠道查询结果为准):1.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2.税收违法黑名单:“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3.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www.ccgp.gov.cn)。备注: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仅以评审当日查询的结果为准。 |
12.3 | 社保证明材料 | 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3)经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磋商小组确认;(4)参与磋商的事业单位,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①有效的工资证明(须为本单位人员);②医保证明材料。(5)其他经磋商小组认可的证明材料;(6)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即可。 |
12.4 | 原则规定与定义 | 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部分对应条款的补充、细化,供应商阅读时应与正文部分一并阅读,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正文部分不一致处,应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2. “☑”符号表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选定的内容;“□”符号表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未选定的内容;空格中的“/”表示没有具体内容。供应商请按“☑符号”选定的内容和要求参加采购活动。3.与合同履行有关条款中注明的“甲方”、“买方”,在招标采购阶段按“采购人”理解;注明的“乙方”、“卖方”,按“供应商”理解。 |
12.5 | 知识产权 | 1.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服务、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履行合同义务后,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12.6 | 参与多包竞争性磋商的规定 | □供应商可对本项目一个或多个包进行响应,也可成为多个包的成交供应商。□供应商可对本项目一个或多个包进行响应,但只能成为一个包的成交供应商。如一个供应商在多个包评审中均排序第一,则以供应商在响应函中自行选择优先顺序确定成交标包。☑本项目不适用。 |
12.7 | 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效力规定 |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要求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在有授权文件(原件)表明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法律效力等同于供应商公章的情况下,可以加盖投标专用章或业务专用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
12.8 | 相关提示 | 1.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称时间均指北京时间,采用电子采购时,以交易平台时间为准。2.供应商应注意规定的开启响应文件的地点和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了使政府采购工作有条不紊进行,避免响应文件迟交的情况发生,建议供应商提前30分钟做好响应文件提交和其它准备工作。3.本项目保证金账户采用虚拟账号,每个项目均不同,同一个项目不同标包也不同。参与磋商的标包应与磋商保证金相匹配。如项目采购失败再次采购时,保证金账号也会发生变化。请供应商仔细核对账户信息。 |
12.9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 | 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阶段规定的,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
1.1.6采购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标包划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采购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政府采购条件,现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1.3.1采购需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需求、服务期、服务地点、质量要求和付款方式1.2.2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磋商公告及评审办法。1.4供应商资格要求1.3.5付款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参加采购活动、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填写响应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采购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标包的政府采购活动;(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由本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代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接受过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咨询的;(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2)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1)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1.4.3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1)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以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10)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具体按财政部财办库〔2015〕295号文件规定;(8)被依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在有效期内的;(7)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保密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1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2)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官网www.ccgp.gov.cn查询为准);
1.9现场考察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除专用术语外,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语言均应当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竞争性磋商的各方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0磋商前答疑会1.9.5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1.9.4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现场情况和周边相关的环境情况,仅作为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2供应商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现场考察的,由供应商自行考察现场。
1.11.2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1.1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分包1.10.3答疑会后,采购人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0.2供应商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以下简称答疑会)的,采购人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2)供应商须知;(1)竞争性磋商公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2.竞争性磋商文件1.11.3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6)响应文件格式;(5)合同条款及格式;(4)磋商与评审办法;(3)采购需求;
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将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不足3个工作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将相应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2.4.3采购人对质疑的答复构成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采购人将按照本章第2.2款、第2.3款规定办理。2.4.2采购人自收到质疑之日起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逾期提出的,采购人可不予受理。质疑与答复应采取书面形式。2.4.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2.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2.3.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1采购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的,且修改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将相应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4)分项报价表(如有);(3)响应报价一览表;(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1)响应函;3.1响应文件的组成3.响应文件
(10)书面承诺函;(9)详细评审(商务技术部分)响应资料;(8)商务要求及合同条款偏离表;(7)涉及初步评审的相关证明材料;(6)中小企业声明函;(5)供应商综合情况简介;
3.2.3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响应报价,或者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或者有附加条件的报价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3.2.1响应报价应当包括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应当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响应报价,并按给定格式填写响应报价表格。3.2响应报价供应商在磋商、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1)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当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3.3.1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中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响应文件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否则应承担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3.3响应文件有效期3.2.6响应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5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响应文件无效,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4响应报价为各分项报价之和。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修改响应报价一览表中的响应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供应商还应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3.4.4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并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用后,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3.4.3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无效。3.4.2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免受因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3.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4磋商保证金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5)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3.6.2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不可磋商的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响应文件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6.1响应文件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扩展表格,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6响应文件的编制3.5.1具体资格审查证明资料按第四章磋商和评审办法规定编写。3.5资格审查资料(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5)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非加密的响应文件,以及打印形成的纸质响应文件,非加密的响应文件及纸质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形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4)“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联合体响应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扫描件。(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3.6.4(1)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电子交易平台”的“招标采购工具”制作生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3.6.3供应商必须对其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4.1.2未按照上述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1.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响应文件的提交3.6.5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平台”电子系统的,该响应文件视按无效处理,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6)响应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电子交易平台的帮助文档。
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4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2响应文件的提交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1供应商应派专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4.2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开启时间和地点5.响应文件的开启4.3.4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只需提供一份。补充、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并标明“补充”或“修改”字样。4.3.3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提交响应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4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4.3.1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
6.磋商与评审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解密时间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开启程序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启响应文件,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磋商与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成员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竞争性磋商小组
6.2.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作出变动说明。6.2.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2.2通过资格评审的供应商数量应当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否则应当终止本次采购。6.2.1磋商小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顺序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6.2磋商6.1.3磋商与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磋商与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磋商小组成员重新进行磋商与评审。
6.4评审原则6.3.4最后报价的公布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3.3除供应商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最后报价轮次为两轮,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即为首轮报价,第二轮报价即为磋商最后报价。6.3.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将退还其的磋商保证金。6.3.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6.3最后报价
7.合同授予6.5.3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家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5.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6.5.1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6.5评审办法磋商小组应该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7.3成交通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所有成员共同提出。7.2成交结果质疑7.1.2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和期限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7.1.1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评审委员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7.1确定成交供应商
7.5.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签订合同本项目不收取。7.4履约保证金7.3.2成交供应商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其计取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3.1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8.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终止竞争性磋商,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按原采购方式或变更采购方式重新采购:8.1重新采购与变更采购方式8.重新采购、变更采购方式与终止采购7.5.3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7.5.2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未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9.询问与质疑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已经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或者已经收取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人将及时退还所收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费用,以及所收取的磋商保证金。8.2终止采购8.1.2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活动;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需要批准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批准。(3)除本章第6.3.1项规定可以为2家供应商的情形外,在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9.2.1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9.2质疑材料的要求9.1.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应当有具体的事项及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政府采购活动正常的工作秩序。9.1.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可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9.1.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有相关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认为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提出书面质疑。质疑材料应当采用中文,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9.1询问与质疑的提出
(6)提出质疑的日期。(5)必要的法律依据;(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事实依据;(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1)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9.2.2质疑材料存在以下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9.3.1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9.3质疑处理(8)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7)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6)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5)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的;
9.3.4供应商在答复期满前撤回质疑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不得以同一理由再次提出质疑。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9.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9.3.2质疑答复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0.纪律和监督(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供应商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1)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9.3.6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9.3.5因处理质疑发生的检验、检测、鉴定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供应商先行垫付。质疑处理决定各方无异议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承担责任的一方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合理分担。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10.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10.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11.1.2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如采用最低评审价法时,出现供应商有效响应报价相同的情况,则所投产品为节能或环保产品优先。如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出现供应商总得分且响应报价均相同的,则所投产品为节能或环保产品优先。对于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11.1.1本项目是否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属于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11.1节能与环保11.政府采购政策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10.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条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11.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条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1.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11.2.5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1.2.4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1.2.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7项规定本项目属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时,对小微企业的投标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例给予扣除;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例给予报价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1.2.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7项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采购的,供应商应符合本章第11.2.1项规定外,还应符合本项目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办理CA证书,用于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及加、解密。一、CA证书办理和注意事项说明:当采用非招标方式进行全流程电子采购活动时,按照本规定执行,其中本要求“投标人”按“供应商”理解,“投标文件”按“响应文件”理解,“招标文件”按“采购文件”理解,“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按“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理解,“开标”按“开启响应文件”理解,“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小组”理解,“投标无效”按“响应文件无效”理解。附件: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具体要求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6.投标人由于CA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5.企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信息)发生变更的,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变更CA证书。4.CA锁遗失、损坏等无法使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补办CA锁。3.CA证书到期或即将到期,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办理续期。http://www.youzhicai.com/ActivityTopic/AdviceDetail/8f80a7ec-911f-4c4d-a123-f8849880f045。2.CA证书办理详见《优质采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说明》:
9.潜在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后,需在投标工具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项目有特殊说明的除外),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在投标工具使用CA证书时需安装“优质采数字证书助手”(即数字证书驱动),下载地址:https://toolcdn.youzhicai.com/ca.zip。8.2.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建议使用office2010版本。8.1.投标工具建议在window7或windows10操作系统下使用;8.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需使用“优质采投标工具客户端”(以下简称“投标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工具及操作说明下载地址:https://toolcdn.youzhicai.com/tools/BidderTools.zip。二、制作、签章、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7.加密和解密投标文件必须使用同一个CA证书。
14.投标文件可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登录系统组织开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投标人使用CA证书解密投标文件,工作人员导入已解密投标文件并公布开标结果。三、开标和解密12.潜在投标人在制作、签章、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若存在技术操作问题,请及时联系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客服人员,客服电话:400-0099-555,0551-62220164。11.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撤回,修改后重新上传。10.潜在投标人完成制作、签章、加密投标文件后,需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工具完成上传。投标截止时间以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系统的时间为准,如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系统将自动关闭上传通道。潜在投标人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
18.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经第三方机构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免责:五、异常情形17.评标委员会通过优质采电子评标工具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供应商应登录投标工具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并在询标函载明的时间内回复,若投标人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澄清。四、评标和询标16.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潜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限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对投标文件解密设有线下补救方案的,执行该补救方案。15.潜在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工具并保持在线,关注开标互动大厅消息直到项目评审结束。
19.出现上述情形,优质采平台及时组织相关方查明原因,排除故障。若能保证在开标前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但能在原开标时间后2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在原开标时间后2小时内无法恢复系统运行的,按以下程序操作:六、异常情形处理(4)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3)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以及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安全漏洞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2)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1)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或使用的;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为国家和社会选拔合格导游人才的全国统一的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考试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目的是检验考生是否具备从事导游职业的基本素养、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一、项目概况面试机考服务项目第三章采购需求(2)项目恢复,导致项目中止的情形消除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尽快恢复招投标程序,向投标人发出恢复交易通知,并发布公布;已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的,按通知执行。(1)项目中止,中止期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中止期限届满后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长中止期限。决定延长中止期限的,应向投标人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并发布公布。
提供面试机考所需的稳定的考试系统,满足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的《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目的、考试内容、考试方式和时间、考试要素、考试程序、考试景点范围等考试要求,保持完全对应,确保面试机考的顺利实施。三、面试内容、要素及评分标准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通知,确定面试的具体时间。安徽省导游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集中在安徽省所辖市的考点电脑机房进行面试机考。二、面试时间和地点考试形式分闭卷考试与现场考试(面试)两种,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为闭卷考试,科目五为现场考试(面试)。闭卷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的计算机考试。现场考试(面试)由省自主全省统考,以计算机模拟考试方式进行,省文化和旅游厅根据考试大纲和《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现场考试工作标准(试行)》组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科目一《政策与法律法规》、科目二《导游业务》、科目三《全国导游基础知识》、科目四《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五《导游服务能力》。考试语种分为中文和外语,其中外语类包括英语、日语、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朝鲜语、泰语等。
第5步:考试结束。第4步:考试开始,考生闭卷答题,所有试题通过计算机完成,考题随机派送(不支持换题),试题按序答题与回放检查。第3步:考生登录面试机考考试系统界面,准备考试。第2步:考生按照准考证号入座后,监考员查验证件。第1步:考生按照“面试准考证”规定时间,在考场入口处,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逐个测温、扫健康码进入考场,隔位入座。四、面试机考流程
提供面试机考所需的稳定的考试系统,包括:面试机考考试系统软件、安全保密和存储备份系统与设备、考试服务器、考试用机、网络、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软硬件设施。1.考试系统建设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下达的考试要求,做好面试机考考务工作,保证考试的顺利实施。包括:面试机考考试系统建设、电子试题制作、硬件配置、考点考场布置、考点考场注册、考点考场编排与管理、准考证发放、考场考务准备、电子试卷的发放与回收、考试进行、考后数据处理、风险应急处理等。五、包括但不限定于的服务事项面试机考系统设定的考生整体用时,应当包括考生答题准备、考生答题、检查交卷等环节用时。考生在答题进行中,无需进行其他操作,均由系统自动切换。考生按试题顺序进行答题,不可选题,离开当前试题后将无法返回做答。考生答题时,需保证整个考试录像过程中,头部位于视频窗口正中央,不得遮脸,也不得将头部置于视频窗口侧面或角落。第6步:离开考场。
3.考试用题分组(4)地点:严格执行保密相关规定,在指定的保密场所制作电子试题。(3)时间:15天内完成电子试题制作。(2)人员:提供不少于10名政治素质高、保密意识强、业务能力强的电子试题制作人员。(1)模板:按照我省景点讲解题、导游规范问答、应变能力问答、综合知识问答、口译题,制作电子化试题。2.电子试题制作要求
(1)完成考点考场、考试日期、考试场次等信息编排。5.考点考场编排与考试管理为面试机考考场、考试机器、考生分配ID号,作为考点考场编排的依据,并与面试机考系统、考务网络间加密组网。4.考点考场注册(2)按照中文类、外语类考生类别,分组知识问答题、口译题抽签题库。(1)考试系统按照考生考试语种类别,且按照“面试景点题抽签范围”确定景点讲解抽签题库。
面试机考所需设备包括:每位考生1台电脑、1个头戴式耳麦、1个摄像头,每间考场还需备有5%的余量作为备用。7.机考设备根据设定的考点考场、考试日期、考试场次等信息编排结果,生成准考证并传输到报名系统,供考生打印。6.下发准考证(3)考场监控。提供全程的技术保障服务。考试进行中全程监控录像。(2)完成考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配备和监考人员的培训。
考试结束后,技术人员汇总每个考生的音视频文件和照片文件,上传到指定服务器。9.考后数据汇总(3)其他:悬挂横幅、张贴考点路标、考生名单、考场门贴、物品指定存放处等标识。(2)检查所有耳麦及摄像头能否正常使用。(1)安装与调试考试系统所涉及的软件和硬件。8.考前准备
(2)考试过程中考场人员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可向技术人员寻求帮助。(1)考试过程中遇到考试机死机、蓝屏等情况可将考生转移到其他机器上继续答题。11.考试过程中应急处理(2)在考点预留备用房间,作为应急处置场所。(1)考生进入考场时,须逐个测温、扫健康码。10.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1.采购人在合同签署后有权对面试机考、面试机考评阅服务方案进行修改,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对面试机考、面试机考评阅服务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并按照采购人审定的方案实施。本项目中涉及服务事项需经采购人审定。七、其它要求2.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考评费劳务费、场地租赁、现场布置、食宿费、交通费、考务用品以及各类设备使用、疫情防控等其他等费用,不可预见费用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全部费用。1.本项目报固定单价,包含完成本项目的一切所需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在另行追加费用,供应商自行考虑风险。六、报价要求(3)做好考试过程中突发不可预见事件的应急有效处置。
八、本章无“※”的条款。6.本采购需求由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解释。5.本项目所有成果的版权归采购人所有。4.成交供应商承担因面试机考、面试机考评阅实施不利引起的包括且不限于的行政赔偿等责任。3.如采购合同约定的面试机考、面试机考评阅服务因政策、政府或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影响需要变更,采购人应及时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作相应调整。2.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人对项目执行情况、服务质量等的监督、检查和验收,采购人有权查看与项目直接相关的资料,成交供应商应予以配合。
二、评阅时间和地点考试形式分闭卷考试与现场考试(面试)两种,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为闭卷考试,科目五为现场考试(面试)。闭卷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的计算机考试。现场考试(面试)由省自主全省统考,以计算机模拟考试方式进行,省文化和旅游厅根据考试大纲和《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现场考试工作标准(试行)》组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科目一《政策与法律法规》、科目二《导游业务》、科目三《全国导游基础知识》、科目四《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五《导游服务能力》。考试语种分为中文和外语,其中外语类包括英语、日语、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朝鲜语、泰语等。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为国家和社会选拔合格导游人才的全国统一的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考试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目的是检验考生是否具备从事导游职业的基本素养、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一、项目概况机考评阅服务项目
2.考官判分出现异常时,转入仲裁。1.考官在教学机房通过面试机考评阅系统,两人交叉流程化复评考生答题。四、评阅工作流程提供面试机考评阅所需的稳定的考试评阅系统,满足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的《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考试目的、考试内容、考试方式和时间、考试要素、考试程序、考试景点范围等考试要求,保持完全对应,确保面试机考评阅的顺利实施。三、评阅内容、要素及评分标准2022年度-2024年度安徽省导游资格考试面试机考分别完成后,开始组织面试机考试卷评阅。将考生的面试机考电子试卷汇集至评阅场所,评阅考官在电脑机房进行电子化集中评阅。
提供面试机考试卷评阅所需的稳定的评阅系统,包括:面试机考评阅系统软件、安全保密和存储备份系统与设备、评阅服务器、评阅用机、网络、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软硬件设施。1.评阅系统建设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下达的面试机考试卷评阅要求,做好评阅工作,保证评阅工作的顺利实施。包括:面试机考评阅系统建设、电子试题答案、硬件配置、评阅场所布置、安保、评阅考官注册、电子化自动分配阅卷设置、中文类外语类评阅卷编排与管理、评阅准备、电子评阅卷的发放与回收、评阅进行、评阅成绩处理、费用支付、风险应急处理等。五、包括但不限定于的服务事项4.考生得分。3.仲裁考官对仲裁结果负责。
3.阅卷场所注册(4)地点:严格执行保密相关规定,在保密场所制作电子试题答案。(3)时间:3天内完成电子试题答案制作。(2)人员:提供不少于10名政治素质高、保密意识强、业务能力强的电子试题答案制作人员。(1)模板:按照我省景点讲解题、导游规范问答、应变能力问答、综合知识问答、口译题,制作电子试题答案。2.电子试题答案制作要求
5.评阅设备(3)评阅场所监控。提供全程的技术保障服务,评阅进行中全程监控录像。(2)完成评阅场所布置,以及管理、技术等人员的配备。(1)完成评阅场所信息编排。4.评阅场所编排与评阅管理为面试机考评阅场所、评阅机器、评阅考官分配ID号,作为评阅场所编排的依据,并与面试评阅系统、考务网络间加密组网。
7.考后数据汇总(3)其他:悬挂横幅、门贴、物品指定存放处等标识。(2)检查所有耳麦等设备能否正常使用。(1)安装与调试评阅系统所涉及的软件和硬件。6.评阅准备面试机考评阅所需设备包括:每人1台电脑、1个头戴式耳麦,评阅场所还需备有5%的余量作为备用。
(4)支付外地考官长途及区间交通费。(3)支付外地考官食宿费。(2)支付评阅场所费用。(1)支付考官的考评费、考务辅助人员的劳务费。8.费用支付。服务商为各评阅考官分配阅卷账号。评阅结束后,技术人员检查考生的音视频文件和照片文件,确保上传到指定服务器。以及考生成绩的复核复查相关工作。
(2)在评阅场所预留备用室,作为应急处置场所。(1)评阅考官进入评阅场所时,须逐个测温、扫健康码。9.疫情防控措施落实(7)支付后勤保障费用,如:用工作餐、茶水等费用。(6)支付面试机考评阅考务用品准备,如:笔、纸张、打印、电脑等与评阅工作相关系的物品。(5)支付考官从住宿地到评阅场所间的包干交通费用。
1.本项目报固定单价,包含完成本项目的一切所需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另行追加费用,供应商自行考虑风险。六、报价要求(3)做好评阅过程中突发不可预见事件的应急有效处置。(2)评阅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技术人员予以及时解决。(1)评阅过程中遇到评阅机死机、蓝屏等情况可将考官转移到其他机器上继续评阅。10.评阅过程中应急处理
4.成交供应商承担因面试机考、面试机考评阅实施不利引起的包括且不限于的行政赔偿等责任。3.如采购合同约定的面试机考、面试机考评阅服务因政策、政府或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影响需要变更,采购人应及时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作相应调整。2.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人对项目执行情况、服务质量等的监督、检查和验收,采购人有权查看与项目直接相关的资料,成交供应商应予以配合。1.采购人在合同签署后有权对面试机考、面试机考评阅服务方案进行修改,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对面试机考、面试机考评阅服务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并按照采购人审定的方案实施。本项目中涉及服务事项需经采购人审定。七、其它要求2.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包括但不限于考评费劳务费、场地租赁、现场布置、食宿费、交通费、考务用品以及各类设备使用、疫情防控等其他费用,不可预见费用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全部费用。
以下涉及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的资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放入响应文件(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清晰、明确、可辨认,否则磋商小组可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决定)。评审办法前附表第四章磋商和评审办法八、本章无“※”的条款。6.本采购需求由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解释。5.本项目所有成果的版权归采购人所有。
(2)两阶段磋商程序后,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1)初步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入两阶段磋商程序。2.磋商程序及要求1.符合性审查标准
条款号 | 评审项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3.1.1 | 形式评审 | 供应商名称 | 与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一致 |
3.1.1 | 形式评审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身份证明即可) |
3.1.1 | 形式评审 | 书面承诺函格式及内容 | 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
3.1.1 | 形式评审 | 联合体响应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3.1.1 | 形式评审 | 其他要求 | 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
3.1.2 | 资格评审 | 资格要求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书面承诺)。 |
3.1.2 | 资格评审 | 资格要求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
3.1.2 | 资格评审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视同中小微企业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备注: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
3.1.2 | 资格评审 | 信用要求 | 供应商(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不得存在下列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2.被税务部门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的;3.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备注:是否有不良信用记录,仅以评审当日查询的结果为准。 |
3.1.2 | 资格评审 | 其他要求 | 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 |
3.1.3 | 响应性评审 | 响应报价 | 响应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3.1.3 | 响应性评审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
3.1.3 | 响应性评审 | 服务期 | 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
3.1.3 | 响应性评审 | 付款方式 | 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
3.1.3 | 响应性评审 | 服务质量 | 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
3.1.3 | 响应性评审 | 磋商保证金 | 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
3.1.3 | 响应性评审 | 合同形式 | 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 |
3.1.3 | 响应性评审 | 其他要求 | 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 |
序号 | 磋商程序(两阶段磋商) | |
第一阶段 | 技术、服务要求方面磋商 |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已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磋商小组原则上不再与各供应商就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及拟签订的合同内容进行一对一磋商。 |
第二阶段 | 价格方面磋商 | 所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即作为最终报价。备注:1.第二轮报价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报价一经报出即不可撤回。2.在采购需求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的情况下,供应商的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不接受,视为无效响应文件。3.供应商填写的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友情提醒:请各供应商提前准备好第二轮报价,以便线上进行第二轮报价。 |
为了规范评审活动,维护采购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有关规定,依据磋商文件,制定本项目评审原则和方法。1.磋商与评审方法评审办法商务技术得分计算方法:先由磋商小组对每个供应商独立打分,然后取所有磋商小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最终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由高到低推荐3名有排序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若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则按面试机考服务费报价低的列前;面试机考服务费最后报价也相等的,则由磋商小组使用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3.详细评审标准
条款号 | 内容 | 编列内容 | 备注 |
3.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商务技术部分:90分报价部分:10分 | |
3.2.2 | 响应报价得分计算方法 | 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报价参与报价评审。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响应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响应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面试机考服务费响应报价得分=(基准价/响应报价)×5面试机考评阅服务费响应报价得分=(基准价/响应报价)×5 | |
3.2.3 | 评分标准 | ||
类别 | 内容 | 编列内容 | 分值 |
技术分 | 服务方案 | 供应商针对采购需求提出整体服务方案,磋商小组对方案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审:1.整体服务内容(0-5分)(1)具有完善的整体服务方案并就其整体服务内容有深度阐述,针对性及可行性强,得5分;(2)具有较完善的整体服务方案并就其整体服务内容有一定的阐述,针对性及可行性较强,得3分;(3)整体服务方案一般,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得1分;(4)差或未提供不得分。2.整体服务机制(0-5分)(1)具有完善的整体服务机制,针对性及可行性强,得5分;(2)具有较完善的整体服务机制,针对性及可行性较强,得3分;(3)整体服务机制一般,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得1分;(4)差或未提供不得分。3.整体服务流程(0-5分)(1)具有完善且分阶段的流程步骤,针对性及可行性强,得5分;(2)具有分阶段的流程步骤,针对性及可行性较强,得3分;(3)整体服务流程一般,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得1分;(4)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0-15分 |
技术分 | 考试系统建设 | 供应商具有能够满足安徽省导游资格考试面试计算机考试所需的考试系统(包括但不限定于:考试系统软件、安全保密和存储备份系统与设备、考试服务器、考试用机、网络、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软硬件设施),系统完成满足以下要求的,每项得2分,满分12分:1.完成电子试题的制作、发放和回收。2.实现试题随机选择,支持现场录音、录像、抓拍。3.加密保存考试数据,实时保存考试数据。4.考试结束后将考试数据传送至指定的数据中心。5.考试系统应具备阻止任何非法访问和侵入防护。6.考试计时系统准确,保证考生只在规定时间访问规定试卷。备注:提供满足计算机考试所需系统的功能截图。 | 0-12分 |
技术分 | 评阅系统建设 | 供应商具有能够满足安徽省导游资格考试面试计算机评阅所需的评阅系统(包括但不限定于:评阅系统软件、安全保密和存储备份系统与设备、评阅服务器、评阅用机、网络、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软硬件设施),系统完全满足以下要求的,每项得2分,满分10分:1.阅卷系统需与报名系统和考试系统实现数据无缝对接。2.实现评阅试题随机发送评阅考官。3.能够实现同一考生2位评阅人赋分差异异常的判定。4.加密保存评阅数据,实时保存数据。5.评阅结束后将评阅数据传送至指定的数据中心。6.评阅系统应具有阻止任何非法访问和侵入的防护系统。备注:提供满足计算机评阅所需系统的功能截图。 | 0-12分 |
技术分 |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 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提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内容应包含:1.考前、考中、考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0-2分)。2.舆情监测及评阅过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0-2分)。3.疫情防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0-2分)。磋商小组对上述内容进行逐项评审:(1)方案内容详细全面,思路清晰,针对性及可行性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每项得2分;(2)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思路基本清晰,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每项得1分;(3)较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0-6分 |
技术分 | 系统和人员安全保密方案 | 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提出系统和人员安全保密方案,内容应包含:1.考务管理安全保密方案(0-2分)。2.考试系统安全保密方案(0-2分)。3.考务人员安全保密方案(0-2分)。4.评阅管理安全保密方案(0-2分)。5.评阅系统安全保密方案(0-2分)。6.评阅人员安全保密方案(0-2分)。磋商小组对上述内容进行逐项评审:(1)方案内容详细全面,思路清晰,针对性及可行性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每项得2分;(2)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思路基本清晰,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每项得1分;(3)较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0-12分 |
技术分 | 反作弊方案 | 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提供反作弊方案,内容应包含:1.考前风险控制方案(0-2分)。2.考中反作弊方案(0-2分)。3.考中远程监控方案(0-2分)。4.考后数据加密方案(0-2分)。磋商小组对上述内容进行逐项评审:(1)方案内容详细全面,思路清晰,针对性及可行性强,完全满足采购需求,每项得2分;(2)方案内容基本完整,思路基本清晰,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每项得1分;(3)较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 0-8分 |
资信分 | 体系认证 | 供应商具有: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2.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备注: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证书信息查询截图。 | 0-2分 |
资信分 | 供应商综合实力 | 供应商具有:1.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CMMI三级及以上资质),得1分。2.考试类系统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三级及以上资质),得1分。备注:提供证书扫描件。 | 0-2分 |
资信分 | 供应商业绩 |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1.省级及以上资格考试机考软件开发业绩,每个得1分,满分2分;2.省级及以上资格考试机考服务业绩,每个得1分,满分2分;3.省级及以上资格考试机考评阅软件开发业绩,每个得1分,满分2分;4.省级及以上资格考试机考评阅服务业绩,每个得1分,满分2分;5.国家机密级以上(含机密级)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服务业绩,得2分,满分2分。备注:(1)提供合同或协议扫描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关键评审信息的,需要同时提供业主单位(合同甲方)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加以明确说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同一业绩只计一次分。 | 0-10分 |
资信分 | 项目管理团队 | 1.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管理团队人数:(1)15名≤项目管理团队人数,得3分;(2)10名≤项目管理团队人数≤14名,得2分;(3)4名≤项目管理团队人数≤9名,得1分;(4)项目管理团队人数<4名,不得分。2.项目管理团队中具有PMP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资格认证的,每个得0.5分,满分3分。备注:提供项目管理团队人员名单及证书扫描件,并提供2022年5月1日以来,供应商为其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 0-6分 |
资信分 | 专业研发团队 | 1.供应商具有专业的研发团队,团队人员包含系统架构师、程序员、系统分析员、硬件工程师、硬件测试工程师、软件工程师等专业人员,得5分;2.供应商具有较专业的研发团队,团队人员包含系统架构师、程序员、硬件工程师、软件工程师等专业人员,得3分;3.供应商配备的研发团队专业性一般,团队人员包含程序员、硬件工程师、软件工程师等专业人员,得1分;4.较差或未提供人员不得分。备注:提供研发人员名单及证书扫描件,并提供2022年5月1日以来,供应商为其缴纳的任意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 0-5分 |
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磋商与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2磋商小组的职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2.1磋商小组的组成2.磋商小组的组成和职责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后,对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按照本章第3.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评分相等时,以面试机考服务费最后报价低的优先;面试机考服务费最后报价也相等的,则由磋商小组使用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
3.2详细评审3.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1符合性审查标准3.评审标准
4.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3.1款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1初步评审4.磋商与评审程序3.2.3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2.2评审基准价计算: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2.1分值构成: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4.1.3本项目供应商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不接受修正,作无效响应处理。(2)有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1)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可能实质性变动的条款外,响应文件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实质性条款做出响应,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偏差超过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4.1.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2.4经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2.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按照第二章第6.2.3项规定的内容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并要求供应商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作出变动说明。4.2.2磋商小组就技术方案、服务要求、合同条款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内容与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就磋商中的具体问题作出书面答复或承诺,书面答复或承诺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并将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4.2.1磋商小组按照第二章第6.2.1项确定的顺序分别与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进行磋商。磋商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应按照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磋商。磋商轮次及每个供应商的磋商时间将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确定。4.2磋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
4.3.3在采购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及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4.3.2磋商小组按照第二章第6.3.3项规定确定最后报价轮次。4.3.1磋商小组按照第二章第6.3.1项规定确定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4.3最后报价(2)有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1)响应文件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实质性条款做成响应,或者对竞争性磋商的偏差超过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4.5响应文件的澄清4.4.4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步评审单位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4.4.3取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评审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供应商得分,其中响应报价得分按规定进行计算。4.4.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4.4.1磋商小组按本章第3.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4.4详细评审
4.6.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标明排序。4.6评审结果4.5.4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4.5.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4.5.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5.1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4.6.2完成评审后,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成员签字的原始磋商与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甲方: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2供应商提供业绩、荣誉证书、各种资质、资格证书以及证明材料等文件级资料均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扫描件。如未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则初审项目视为不通过;评分项目相应项不予计分。5.1供应商提供的与采购活动有关的各类证书、证明、文件、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由供应商负全责。磋商小组一律不负责进行核查确认。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嫌疑的,或者由其他供应商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投诉举报发现供应商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提请有关监督部门另行立案调查,磋商与评审工作正常进行;有关监督部门调查确认弄虚作假情况属实的,如果该供应商已被确定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由采购人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从其他成交侯选供应商中依照推荐次序确定成交供应商。5.其他(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磋商小组成员的更换等。
(2)竞争性磋商文件及附件;(1)成交通知书;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文件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甲方)就安徽省导游资格考试面试计算机考试和评阅(2022-2024)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乙方)作为服务单位。现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乙方:
2.1服务名称:安徽省导游资格考试面试计算机考试和评阅(2022-2024)服务项目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以下服务:2.合同范围(5)相关附件、图纸及电子版资料。(4)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3)响应文件及附件;
3.2合同形式:固定单价合同;3.1合同价格为:面试机考服务费元/人,面试机考评阅服务费元/人。3.合同价格2.4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服务期满后,服务质量得到采购人认可,主要服务内容无变化,双方协商同意,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2年,合同一年一签。2.3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2.2服务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3)每年度最终结算费用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预算(200万元)。(2)年度安徽省导游资格考试面试机考评阅服务项目履约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按照“面试机考评阅合同单价×实际考试人数”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4.2付款方式:(1)年度安徽省导游资格考试面试机考服务项目履约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按照“面试机考合同单价×考试报名人数”一次性付清合同价款。4.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4.付款方式3.3合同价格调整:合同价在履约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成交供应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要求增加费用。
(2)存在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1)存在严重过失行为的;5.3乙方拟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要求乙方更换人员的,乙方应当更换:5.2乙方拟派的项目团队应有相应的资格条件的人员担任,人员数量应符合响应文件中的相关描述或承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项目团队应保持相对稳定。5.1乙方指定专人负责整体项目的组织实施和与甲方的联络。5.乙方的义务
6.1没有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技术规格和要求、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6.合同文件和资料的使用5.4乙方在代理甲方委托项目时,如遇项目相关内容调整或变更等情况,须及时与甲方沟通,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
8.联络7.3乙方在竞争性磋商中采用专利技术的,专利技术的使用费包含在合同价格内。7.2如果发生第三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本合同项下所涉及的货物及服务对甲方进行侵权指控,乙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7.1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本合同货物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7.知识产权6.2乙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甲方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
9.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9.验收8.4甲乙双方通过代表联络与履行合同有关事宜均应采用书面形式。8.3乙方代表的变更、撤销应获得甲方的书面认可。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代表的工作情况,提出撤换人员的要求。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尽快重新任命上述人员,在新任人员到位前原乙方代表继续承担第8.2款的职责。8.2乙方应设乙方代表,提供服务环节的业务协调以及与甲方的联络,具体时间、地点按甲方指定。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职务:。8.1甲方对乙方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9.7参考以上程序验收,具体以甲方验收程序为准。9.6如果合同双方对《验收报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7天内给对方书面声明,以陈述理由及要求,并附有关证据。也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或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对服务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和误期责任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和误期责任乙方承担。9.5如项目实施情况需要分阶段验收,则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出具《验收报告》。9.4甲方可以视项目规模或复杂情况聘请专业人员参与验收,大型或复杂项目,以及涉及专业服务内容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9.3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内容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及时按本合同内容规定和甲方要求免费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服务。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订《验收报告》。在经过两次限期整改后,服务仍达不到合同文件规定内容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9.2乙方应对提供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自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供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11.1.1乙方所交付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圆/次。11.1乙方违约11.违约10.2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改变在响应文件中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建议的分包人(如果有)。10.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0.分包、转包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或未能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12.1.1发生下列情形时,在甲方对乙方违约提出警告无效的情况下,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解除全部或部分合同。12.1乙方违约解除合同12.解除合同11.2其它未尽事宜,以《民法典》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11.1.2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服务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壹万圆。如乙方逾期达10天或达到误期违约金最高限额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在此情况下,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
12.4甲方解除合同后的结清如果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提出解除合同。12.3甲方违约解除合同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债务的能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而不对乙方进行任何补偿。同时该解除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任何权利。12.2乙方破产解除合同(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5)甲乙双方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而形成争议的,按合同约定办理。(4)甲乙双方确认上述往来款项和违约金额后,结清合同价款。(3)如是解除全部合同,甲方应清查各项付款和已扣款金额,包括按合同约定的违约扣款,以及由于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违约金额,并做详细说明。(2)如只是合同的一部分被解除,其他部分仍应继续执行。(1)乙方应将一切与合同有关的并已付款的文件、资料交付给甲方。因乙方违约或破产,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在甲方通知乙方解除合同3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有关资料和凭证,按下列方式结清。
(4)甲乙双方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而形成争议的,按合同约定办理。(3)甲乙双方确认上述往来款项和违约金额后,结清合同价款。(2)乙方应清查已交付的服务的金额,甲方已支付的金额,甲方未支付的金额,以及由于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违约金额,并做详细说明。(1)乙方应将一切与合同有关的并已付款的文件、资料交付给甲方。因甲方违约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在乙方通知甲方解除合同3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有关资料和凭证,按下列方式结清。12.5乙方解除合同的结清
14.3合同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延长。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30天,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14.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同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责任。但该合同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的情况通知合同另一方。双方由此产生的损失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也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14.1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受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受影响的一方应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0天内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14.不可抗力本项目不收取。13.履约保证金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6.1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1)项方式处理:16.争议的解决15.2按现行税法规定向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责。15.1按现行税法规定向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责。15.税费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甲方和乙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18.合同生效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17.适用法律16.2在争议期间,除存在争议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履行。(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柒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备案壹份。21.其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履行本政府采购合同为由,以广告或其他形式宣称其是政府采购指定供应商或其服务是政府采购指定服务。20.补充条款按合同规定的合同组成部分作为合同附件。19.合同附件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名称:(盖章)名称:(盖章)甲方:乙方:
安徽省导游资格考试面试计算机考试和评阅(2022-2024)服务项目注:供应商应按给定格式编制响应文件,相关格式可以扩展。磋商与评审办法、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此处未给出格式、章节的,请供应商自定格式,编制在响应文件内。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合同见证方:日期:日期: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ZF2022-18-0388)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编号为ZF2022-18-0388(项目编号)的安徽省导游资格考试面试计算机考试和评阅(2022-2024)服务项目(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接受你方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对供应商的约束条件。我方愿意以我方提交的最后报价,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代理名称)致: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采购人名称)一、响应函(供应商自行编制)目录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5.如我方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4.我方在此声明,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全部澄清、修改、答疑和补充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2.我方承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成交通知书。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章)8.其他补充说明:7.我方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文件.证书及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6.我方同意按照你方要求提供与我方参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并交付货物及服务,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年月日电子邮箱网址:电话传真地址邮编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年月日供应商:(盖单位章)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正面 | 身份证反面 |
身份证号码:职务:代理人:性别:年龄: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提交、撤回、修改(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的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身份证明即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盖单位章)
身份证正面 | 身份证反面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单位盖章)三、响应报价一览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身份证正面 | 身份证反面 |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导游资格考试面试计算机考试和评阅(2022-2024)服务项目 |
2 | 项目编号 | ZF2022-18-0388 |
3 | 首轮报价 | 面试机考服务费: 人/元面试机考评阅服务费: 人/元 |
4 | 响应有效期 | 90个日历日。 |
5 | 服务期 | 我方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6 | 服务质量 | 我方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7 | 付款方式 | 我方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8 | 合同形式 | 固定单价合同。 |
9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供应商:(单位盖章)二轮报价表年月日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 | 安徽省导游资格考试面试计算机考试和评阅(2022-2024)服务项目 |
2 | 项目编号 | ZF2022-18-0388 |
3 | 二轮报价 | 面试机考服务费: 人/元面试机考评阅服务费: 人/元 |
4 | 备注 |
货币单位:人民币四、分项报价表(如有)备注:本页《第二轮报价表》由供应商在磋商当天依磋商情况填写,请加盖公章后线上提交备填(不需装订在响应文件内)。年月日
序号 | 服务内容 | 单价 | 数量 | 合价 | … | … |
五、供应商综合情况简介年月日供应商:(盖单位章)注:“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表 | ||||||
项目名称:安徽省导游资格考试面试计算机考试和评阅(2022-2024)服务项目 | ||||||
项目编号:ZF2022-18-0388 | ||||||
项目信息 | 企业全称 | |||||
企业基本信息 | 公司地址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企业基本信息 | 是否在皖设立分支机构 | 分支机构分类 | ||||
企业基本信息 | 企业规模 | 注册资本 | 万元 | 总资产 | 万元 | |
企业基本信息 | 企业性质 | 所属产业 | 所属行业 | |||
企业基本信息 | 是否特殊企业 | 就业人数 | 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人数 | |||
供应商公章:填表日期: | ||||||
填表说明: 1、请填表人认真、准确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为便于成交后进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请填写完整。 2、“分支机构分类”对应填写“分公司”、“办事处”“其他分支机构”。 3、“企业规模”参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对应填写“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4、“注册资本”、“总资产”等金额均以“万元”为单位。 5、“企业性质”对应填写“国有及国有控股”、“民营企业”、“集体企业”、“中外合资”、“外商 独资”。 6、“所属产业”对应填写“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是指除第 一、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7、“所属行业”对应填写“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业”、 “仓储业”、“邮政业”、“住宿餐饮业”、“信息传输和信息服务业”、“房地产业”、“其他”。 8.“是否特殊企业”对应填写“军转自主择业创业企业”、“残疾人就业企业”、“再就业扶持企 业”、“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监狱企业”、“非特殊企业”。 |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1.(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安徽省导游资格考试面试计算机考试和评阅(2022-2024)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以下格式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1.监狱企业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需要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日期:企业名称(盖章):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附:日期:单位名称:(盖单位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与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一致七、涉及初步评审的相关证明材料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经过认真研究安徽省导游资格考试面试计算机考试和评阅(2022-2024)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F2022-18-0388)采购文件中所列商务要求及合同条款,我公司确认,对采购文件所列商务要求及合同条款,除下列偏离表所列情况外,我方响应情况全部为“符合”。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八、商务要求及合同条款偏离表
序号 | 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及合同条款号 | 供应商的响应内容 | 偏离及影响(正偏离/负偏离) |
1 | |||
… |
3.如供应商未在上述偏离表中填写内容,视同供应商响应情况为“符合”。2.无论正偏离或负偏离,供应商均需在“供应商的响应内容”一栏中列明响应的详细内容,否则视同供应商响应情况为“符合”。备注:1.“符合”指与采购文件要求一致,“正偏离”指优于采购文件要求;“负偏离”指低于采购文件要求。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单位盖章)
十、书面承诺函3.内容须清晰、明确,若提供相关资料内容模糊不清或无法辨认,磋商小组有权不予认可。2.建议评审索引,以便磋商小组顺利开展评审工作;1.提供扫描件;特别提醒:供应商提供的涉及详细评审证明材料须九、详细评审(商务技术部分)响应资料
3.我方承诺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各项规定。2.我方报价已经包含响应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我方承诺在确认为成交供应商后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全额缴纳,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成交资格。1.我方已明确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我方的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保持不变。就贵方项目编号为ZF2022-18-0388的安徽省导游资格考试面试计算机考试和评阅(2022-2024)服务项目,我方现做出以下承诺: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致: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供应商:名称(盖章)特此承诺若上述承诺任何一条不能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我方成交资格。6.我方对磋商文件各项条款均无异议,并承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所有条款。5.我方完全具备履行本项目标的能力(含技术、财务等各方面)。4.我方承诺:无“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十一、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交易平台
优质采电
安微省导游资格考试面试计算机考试和评阅(2022-2024)服务项目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单位名称)的安徽省导游资格考试面试计算机考
试和评阅(2022-2024)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安徽省导游资格考试面试计算机考试和评阅(2022-2024)服务项目(标的名称)
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全美在线(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530人,营业收入为64300万元,资产总额为63430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全美出线(北京)科快驰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0月9日
注:1.监狱企业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需要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以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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