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微网实格”品牌建设支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金额
77.6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9/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1172023000289
预算金额79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028-82753723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172023000289
二、项目名称:“微网实格”品牌建设支持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集舍空间社区服务有限公司 成都市温江区涌泉街道江浦路906号 77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成都集舍空间社区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社会服务 治理品牌建设支持服务 本项目要求的所有服务范围 本项目要求的所有服务要求 合同签订后270日内 按本项目要求的服务标准执行 776,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肖海林、冯福(采购人代表)、王春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交金额*1.5%*80%,不足7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931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备案号:51011723210200002923[2023]00727,采购预算品目:其他社会服务C05990000,预算金额为人民币79万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9万元。2、监督管理办公室:成都市郫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7882979。3、本项目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本规定所称较大数额标准: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5、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270日内。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共产党成都市郫都区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
地址:成都市郫都区郫筒街道望丛中路998号
联系方式:028-878889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6号5栋7层709号
联系方式:028-827537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8-82753723
四川慧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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