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沈阳市沈河区老旧小区改造(五)工程-园区内工程施工4标段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金额
1216.4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6/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101tp001019231
预算金额1216.48万元
招标公司沈阳市沈河区房产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辽宁虹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216.48万元
中标联系人佟小娇
公告正文
[公开招标][施工][沈阳市·沈河区]2023年沈阳市沈河区老旧小区改造(五)工程-园区内工程施工4标段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发稿时间 :2023-06-08作者:副标题:来源:阅读次数:】
2023年沈阳市沈河区老旧小区改造(五)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1019231 | 工程名称 | 2023年沈阳市沈河区老旧小区改造(五)工程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1019231001004 | 标段名称 | 2023年沈阳市沈河区老旧小区改造(五)工程-园区内工程施工4标段 | |||||||||||||||
建设单位 | 沈阳市沈河区房产局 | 填报单位 |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06月08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年06月12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 | 建设地点 | 沈阳市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辽宁虹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佟小娇 |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辽221111233688 | 12164815.390000元 | 107日历日 | 合格 | 建筑工程三级并且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 100.0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辽宁虹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沈阳恒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辽宁昊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佟小娇 | 单良 | 杨杉杉 | |||||||||||||||
注册资格 |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 |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证书编号 | 辽221111233688 | 辽221212102871 | 辽2212020202204911 | |||||||||||||||
投标报价 | 12164815.390000元 | 12164834.690000元 | 12164865.390000元 | |||||||||||||||
工程工期 | 107日历日 | 107日历日 | 107日历日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建筑工程三级并且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 建筑工程二级并且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建筑工程三级并且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 |||||||||||||||
评审得分 | 100.0 | 100.0 | 100.0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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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辽宁虹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沈阳恒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辽宁昊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本项目开、竣工日期为计划工期,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辽宁虹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沈阳恒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辽宁昊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辽宁卓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沈阳鸿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6家投标单位总得分均为100分且并列第一,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如果有2个或2个以上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排在前面”。按报价由低到高推荐中标候选人。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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