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500]FJTH[GK]2018002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2-08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水利厅
乙方:福建省水科水利技术设计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FJTH[GK]2018002的福建省2018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金额 | 基本需求 (品牌、型号技术指标等) |
交货期 | 售后服务要求 |
1 | 1-1 | 福建省2018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 福建省2018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 1 | 670000 | /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
合计: | 67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柒万元整(¥67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16日历天内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水利厅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以合同签订为准。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17-2020 年)》,以及国家防办下发的《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细化建设任务和工作要求的通知》(办汛[2017]163号),根据福建省山洪灾害防御现状、2018 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总体建设任务和落实的年度建设资金规模,在前期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基础上,依据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成果,更新、调整、补充自动监测站点,提高部分重点监测站点的通信、供电保障能力。根据需求,在重点区域和重要部位适当部署图像(视频)监测站;充分利用调查评价成果,继续完善监测预警平台,完善预警指标,提高预警信息质量,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重点地区监测预警平台延伸到乡镇,提高基层山洪灾害防御能力。以省为单位,对8个县近期实测山洪灾害资料和历史洪水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对预警指标进行检验和复核,提高预警指标精准度;按照技术要求规定的标准,考虑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成果,适当补充预警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升级重点区域的预警设施设备,提升预警能力,加强对学校、景区等人口密集的重点地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在山洪灾害防治区持续、规范地组织开展山洪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以达到显著增强山丘区群众的主动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的效果;在福建省山洪灾害防御平台的基础上,充分调研已有防汛抗旱指挥业务已建系统,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开展“福建省山洪灾害数据共享与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利;制定县及县以下应急救援工具和设备标准配置,明确技术参数和配置数量,在部分重点县及县以下基层配置简易、常用的应急救援工具和设备,提高基层应急救援和防汛应对能力;根据我省实际情况,选择一个山洪灾害防治任务重、运行维护经费有保障、技术力量较强且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的防治县,开展山洪灾害防御标准化建设,总结形成适合本地区、可复制推广的建设内容与建设标准,发挥示范推广的作用,示范建设要单独编制实施方案。。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合同签订之日起16日内,乙方提交福建省2018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送审稿,并经甲方盖章确认。。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乙方提供福建省2018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送审稿、合同、税务发票申请支付,甲方依据以上材料支付50%合同款。 经甲方组织相关水利专家对福建省2018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送审稿进行审查通过、并由乙方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批后,乙方提供福建省2018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报批稿、税务发票申请支付,甲方依据以上材料支付50%合同款。。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至项目完工验收。
10、违约责任
9.1 发包人责任 9.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的设计费全部支付。 9.1.4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应向发包人支付必要的补偿。 9.2设计人责任 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及经济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设计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9.2.3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同时记入不良信用档案。 9.2.4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福建省水利厅 | 乙方: | 福建省水科水利技术设计开发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东大路229号水利水电大厦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3号 |
单位负责人: | 赖军 | 单位负责人: | 常向青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87667523 |
联系方法: | 13348200997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福州分行东水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674580101610001 |
签订地点:福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