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怀宁县开发区雄山路等市政道路标线标牌和电警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168.46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2qt24z100125
预算金额187.18万元
招标公司安徽振宁磁电产业园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江涛0556-3510181
招标代理机构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晗0556-4967806
中标公司安徽交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68.4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怀宁县开发区雄山路等市政道路标线标牌和电警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2QT24Z100125
二、项目名称:怀宁县开发区雄山路等市政道路标线标牌和电警工程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交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牯牛降路109号领峰花园D-2幢602
中 标 金额:(大写)壹佰捌拾柒万壹仟捌佰柒拾元
(小写)1871870.00元
供应商评审价格:1684683.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黄敢、周绍怡、吴劲松、任道文、张超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收费金额:24591.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的,书面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为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17号,联系电话:0556-4967806;以网络形式提出质疑的,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6-4967806。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4611330,其中以网络形式提交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振宁磁电产业园有限公司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科技创新大楼
联 系 人:江涛
联系方式:0556-35101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
联 系 人:朱晗、滕明
联系方式:0556-4967806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 称:怀宁县财政局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19号
联系方式:0556-4611330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涛
电 话:0556-4967806
十、附件
1.开标记录表
2.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4.业绩(如有)
2024年10月31日
一、项目编号:H2QT24Z100125
二、项目名称:怀宁县开发区雄山路等市政道路标线标牌和电警工程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交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牯牛降路109号领峰花园D-2幢602
中 标 金额:(大写)壹佰捌拾柒万壹仟捌佰柒拾元
(小写)1871870.00元
供应商评审价格:1684683.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
名称:900万像素一体化电警抓拍单元 品牌:浙江大华 规格型号:DH-CP902 数量:1 单价:10000.00元 | 名称:高清网络球形摄像机 品牌:浙江大华 规格型号:DH-SD-8A1440 系列 数量:1 单价:10000.00元 | 名称:智能分析设备 品牌:浙江大华 规格型号:定制 数量:1 单价:10000.00元 |
......等。 |
五、评审专家名单:黄敢、周绍怡、吴劲松、任道文、张超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收费金额:24591.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的,书面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为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17号,联系电话:0556-4967806;以网络形式提出质疑的,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6-4967806。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4611330,其中以网络形式提交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在线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振宁磁电产业园有限公司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独秀大道科技创新大楼
联 系 人:江涛
联系方式:0556-35101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
联 系 人:朱晗、滕明
联系方式:0556-4967806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
名 称:怀宁县财政局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19号
联系方式:0556-4611330
4.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涛
电 话:0556-4967806
十、附件
1.开标记录表
2.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4.业绩(如有)
2024年10月31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