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说明:于田县木尕拉镇黑木耳产业生产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 于田县木尕拉镇政府
二、单一来源编号: singleSource2020011024036558
三、采购项目名称: 于田县木尕拉镇黑木耳产业生产设备采购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于田县木尕拉镇黑木耳产业生产设备采购项目 | 88 | 30000000 | 套(栋) | 黑木耳标准化车间及生产设备 | 每套中的生产设备包括:4千瓦电机一个,链条240米,轨道240米,挂架800个,水帘2个,750瓦风机2个,喷淋管道150米,喷头若干,以及采购设备(或产品)的交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移交前维护、交付使用、培训以及售后服务等。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 于田县木尕拉镇人民政府在总结已实施的“于田县黑木耳制菌及加工设备采购项目”所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找准路子,在精准扶贫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扶贫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扶贫落地上取实效,为打赢扶贫攻坚战,大力发展黑木耳栽培养殖业,拟采购黑木耳标准化车间及生产设备共88套。黑木耳标准化车间拟采用由伊春市伊林养殖有限公司发明的、已取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实用新型专利设备(专利号:ZL 2014 2 0609779.2)黑木耳立体栽培设施棚,栽培生产核心设备拟采用该公司发明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ZL 2016 2 0283613.5)立式食用菌袋旋转栽培挂架设备。上述设施设备配套使用具有唯一性、独有性、先进性,上述设施设备的配套使用,能充分和最大限度利用食用菌栽培大棚的室内空间,大量减少大棚内的人为污染,具有采光充足、温度和湿度均匀的特点,立式食用菌袋旋转栽培挂架设备具有设计合理、操作简便、自动化程度高的特点,对食用菌进行流水栽培生产,充分发挥机械化栽培生产,可以大量节省人力物力,大幅度增加食用菌的产量,通过食用菌袋的旋转满足食用菌袋中食用菌在生长过程中的受温、受喷水和湿度均匀,达到保证栽培出的食用菌品质。采用上述设施设备可以最大限度的克服因采用固定式依次将食用菌袋摆放在大棚地面进行栽培使得大棚内的空间得不到充分和最大限度利用,利用率低下、产量低和人为污染的弊端,克服了因固定摆放一个姿态造成在食用菌生长过程中的受温、受喷水和湿度的不均匀,从而影响食用菌的产品和品质的严重不足之处,因此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伊春市伊林养殖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黑龙江省伊春市乌马河区伊林办事处伊林街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任力民 | 农业推广研究员 | 新疆土壤与肥料工作站 |
陈前利 | 副教授 | 新疆农业大学 |
曹雪 | 主任工程师 | 新疆国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宋家辉 | 律师 | 新疆衔锦律师事务所 |
蒋西霖 | 主任工程师 | 新疆天电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黎新燕 | 高级会计师 | 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马国雄 | 主任工程师 | 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于田县木尕拉镇黑木耳产业生产设备采购项目拟采购的黑木耳标准化车间及生产设备是在已实施的“于田县黑木耳制菌及加工设备采购项目”所取得的成功经验基础上,拟采购黑木耳标准化车间及生产设施设备为拟伊春市伊林养殖有限公司的发明的、已取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实用新型专利设备(专利号:ZL 2014 2 0609779.2)黑木耳立体栽培设施棚,栽培生产核心设备拟采用该公司发明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ZL 2016 2 0283613.5)立式食用菌袋旋转栽培挂架设备可以进行旋转流水栽培,自动化程度高,操作简便的特点,可以大幅度提高栽培食用菌的产量;具有采光充足、温度和湿度均匀的特点,可以充分保证产品品质,同时该公司的设施设备已取得了国家实用新型产品发明专利,具有先进性,符合国家有关的产业政策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其公司产品。
专业论证人员姓名:任力民 工作单位及职称或职务:新疆土壤与肥料工作站、农业推广研究员
(2)采用传统的食用菌大棚栽培养殖,将菌袋固定摆放至大棚室内地上或菌架上,不仅占地面积大,空间利用率低下,还会导致阳光、受水和湿度不均匀,从而影响菌袋中的食用菌的产量和品质,伊春市伊林养殖有限公司的专利产品既符合生产需求又能避免传统食用菌栽培生产的弊端,由此推荐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此设备。
专业论证人员姓名:陈前利 工作单位及职称或职务:新疆农业大学、副教授
(3)伊春市伊林养殖有限公司生产的新型使用菌袋旋转栽培挂架由滑行轨道、轴承链条轮、食用菌袋托盘支撑杆挂架、减速电机、调速器等组成,设计先进、合理,结构简单,操作简便,流水作业,自动化程度高,此公司设备能充分利用有效空间,减少人工作业,通过旋转方式使食用菌在栽培过程中均匀受光、受水,保证了食用菌的卫生、品质、产量,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此旋转挂架。
专业论证人员姓名:曹雪 工作单位及职称或职务:新疆国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4)经对设备功能的了解及根据采购人的需求,上述采购设备的配套使用,充分利用栽培食用菌的生产空间,自动化程度高,操作简便,能大幅度提高栽培生产产量,设备能减少人为污染、相比传统食用菌栽培方式生产环境更加适宜,食用菌的品质得到充分保障,能为扶贫项目带来更多的收益,为打赢扶贫攻坚战打下坚实的基础,由此推荐使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采购伊春市伊林养殖有限公司的产品。
专业论证人员姓名:宋家辉 工作单位及职称或职务:新疆衔锦律师事务所、律师
(5)经认真审阅本次采购内容及招标人招标说明,认为本次采购设备主要目的是为了打赢脱贫攻坚战,使当地的农牧民早日脱贫致富,采用此设备所带来的收益完全符合采购的需求,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此设备可以最大程度的保证项目的有效应用,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同意本次采购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推荐供货方为伊春市伊林养殖有限公司。
专业论证人员姓名:蒋西霖 工作单位及职称或职务:新疆天电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高级工程师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采购需求和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及拟采购设备的特点的分析,可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一)款的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此项目可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推荐伊春市伊林养殖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唯一供应商。
专业论证人员姓名:黎新燕 工作单位及职称: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7)针对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充分听取了采购人的使用需求,对已实施的“于田县黑木耳制菌及加工设备采购项目”使用情况仔细了解的基础上,和对采购设备功能、性能和具有优势情况的分析以及所取得的专利说明,认为于田县木尕拉镇人民政府采购此配套设备是从实际出发,符合政府采购对单一来源采购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规定,因此本项目所需设备的供应商伊春市伊林养殖有限公司应是唯一供应商,同意按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业论证人员姓名:马国雄 工作单位及职称: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于田县木尕拉镇政府
联系人: 阿力木江
联系电话: 15389994500
地址: 团结路173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于田县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 单晓宝
监管部门电话: 0903-6811110
地址: 于田县文化北路6号
附件信息:
于田县木尕拉镇黑木耳产业生产设备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论证公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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