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市松花江水源上移及输水管线项目(四环以外部分)自控系统与仪器仪表工程
金额
501.28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2/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b0100g22008
预算金额501.2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1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04
公告正文

哈尔滨市松花江水源上移及输水管线项目(四环以外部分)自控系统与仪器仪表工程

哈尔滨市松花江水源上移及输水管线项目(四环以外部分)自控系统与仪器仪表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B0100G220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松花江水源上移及输水管线项目”,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建工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国家债券,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松花江水源上移及输水管线项目(四环以外部分)自控系统与仪器仪表工程

2.2项目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花江水源上移及输水管线项目施工现场

2.3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及采购需求

2.4资金来源:国家债券

2.5计划工期:2023年01月12日—2023年07月11日,共 180 日历天(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招标范围:完成自控系统与仪器仪表工程等所涉及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质量标准:合格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9最高投标限价:5012802.44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企业缴纳连续3个月(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须含有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等,已联网省市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如投标人所在省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查询未联网,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开具的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公章并提供对方联系电话)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如不提供或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人员配备标准,并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承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第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执行,投标人是"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查询”(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被通报的欠薪企业,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2年12月09日14时00分至2022年12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开标方式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04日09时30分

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远程解密即可)。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1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2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3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规定,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9.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5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 0451-57836118、84518544、83084533。

9.6按照《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哈发改联〔2021〕107号)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2022年6月底,在全市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凡掌握、发现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451-87383186,举报邮箱:zjjabc3177@126.com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 标 人:哈尔滨建工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

联系人:于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系人:寇女士、曲女士

电话:0451-84215818

传真:0451-84211281

邮箱:Dept1@guofa818.com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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