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河海关口岸传染病快速PCR检测设备\传染病免疫法快检设备配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黑河海关口岸传染病快速PCR检测设备\传染病免疫法快检设备配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32947HW04560108

项目名称:黑河海关口岸传染病快速PCR检测设备\传染病免疫法快检设备配置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黑河海关口岸传染病快速PCR检测设备\传染病免疫法快检设备配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本公告第三项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32947HW04560108

项目名称:黑河海关口岸传染病快速PCR检测设备\传染病免疫法快检设备配置

预算金额:2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2月31日,由甲方指定收货时间和地方,乙方在24小时内供货并完成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信誉良好承诺书及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银行资信证明;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及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不能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09日至2023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方式:现场获取

4.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开标大厅(魁星路18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性质:国家中央财政预算拨款。

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产品产地: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6.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黑河海关

地址:中央东大街131号

联系方式:182045676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魁星路188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456-7216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456-7216789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3年12月31日,由甲方指定收货时间和地方,乙方在24小时内供货并完成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信誉良好承诺书及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银行资信证明;(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及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不能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09日  至 2023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一楼开标大厅(魁星路18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性质:国家中央财政预算拨款。

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产品产地: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6.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黑河海关     

地址:中央东大街131号        

联系方式:182045676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魁星路188号            

联系方式:杨女士 0456-7216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  0456-721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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