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天门荆门界至二广高速段桥梁施工监控及健康监测WJYQLJC-1标段(HBSJ-202307GL-04800700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3 21:1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天门荆门界至二广高速段桥梁施工监控及健康监测WJYQLJC-1标段(HBSJ-202307GL-048007001)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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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BSJ-202307GL-048007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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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天门荆门界至二广高速段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改委关于武汉至重庆高速天门至宜昌段(天门荆门界至二广高速段)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3]143号)批准建设,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G4223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天门荆门界至二广高速段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3]473号)批复初步设计。项目业主为湖北交投武荆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武荆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桥梁施工监控及健康监测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湖北省荆门市。 建设规模:项目路线起于荆门市钟祥市旧口镇吕家潭村附近的荆门天门界,与规划的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天门西段相接,路线整体呈东西走向,于吕家潭村曹八里附近设汉江特大桥(主跨2-330m独塔钢-混凝土组合梁斜拉桥)跨越汉江进入沙洋县境内,经沙洋县、曾集镇,止于五里铺镇南侧郝台村附近G207国道,顺接规划的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荆门至宜昌段。该项目全长44.652公里。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米的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相关规定执行。全线设七里湖、沙洋北、沙洋(枢纽)、曾集、五里铺(枢纽)、五里南6处互通式立交,同步建设匝道收费站4处、监控管理分中心1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以及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项目建设工期48个月。概算总投资为82.40亿元。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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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天门荆门界至二广高速段桥梁施工监控及健康监测工作,主要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桥梁施工监控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汉江特大桥、疏港铁路特大桥和吕家潭村特大桥等3座特大桥的主桥施工全过程进行全程实时监测监控,为桥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顺利合龙提供技术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结构设计符合性计算复核、施工模拟计算、施工跟踪计算、临时结构计算复核及参数敏感性分析;施工过程中主梁关键截面应力监测、主梁线形监测、主梁温度场监测、斜拉索索力监测、索塔应力监测、索塔偏位监测、基础沉降监测、裂缝监测、成桥桥面线形监测;施工过程中数据分析及反馈控制以及根据批复的桥梁监控方案中明确的其他相关监测工作。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及时提供施工监控成果资料,后期将作为本项目桥梁交工资料,纳入桥梁技术档案;施工监控成果包含但不限于:施工监控方案、施工监控计算报告、施工监控阶段报告、施工监控总报告及施工过程中提交的相关监测数据与反馈控制文件等。具体施工监控服务内容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桥梁健康监测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汉江特大桥的健康监测系统的设计、实施、试运行、验收、工程移交、缺陷责任期内的系统运维及数据分析等工作。系统验收时应提供技术成果资料,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系统竣工图、实施成果报告、系统试运行报告、硬件维护手册、软件操作手册等。系统运维期间应提供数据分析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分析季报、人工巡查报告、数据分析年报及特殊事件报告(如有)。同时,该桥健康监测系统应与外部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具体桥梁健康监测服务内容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WJYQLJC-1标段。 计划工期:14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4 合同估算价:97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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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服务期1810日历天,其中:
(1)桥梁施工监控计划服务期为1460日历天(含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自主塔承台施工之日开始,至全桥交工验收。
(2)健康监测服务期为1810日历天(含健康监测运维服务期7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日期开始计算,至健康监测系统验收在大桥通车后3个月内完成。
其中:服务期详见招标人要求,具体服务日期以招标人通知的为准
健康监测运维服务期: 健康监测系统交工验收之日起73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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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为联合体方式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名,且承担健康监测工作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只允许中1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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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3月14日至2024年03月1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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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03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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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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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http://ec.hbjttz.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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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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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应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材料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网页截图不能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应提供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等。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 4、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时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资质最低要求,并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1、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附:a.合同协议书;b. 公路项目附交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印件;或者铁路项目附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者初步验收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印件;或者市政项目附竣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印件;或者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合同履约证明材料。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8年指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交工验收证书或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者初步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或者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履约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项目履约截止时间为准。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4、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若为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仅认可其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工作同类别的业绩;单个合同能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多项指标的,可分别予以计算。 5、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6、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时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任务提供相应的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8、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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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人员 |
最低数量 |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WJYQLJC-1 |
项目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职称; (2)近8年担任过1座独塔单孔跨径不小于300米的斜拉桥(或1座双塔及以上主跨跨径不小于600m的斜拉桥或悬索桥)施工监控(或健康监测)的项目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职称; (2)近8年担任过1座独塔单孔跨径不小于300米的斜拉桥(或1座双塔及以上主跨跨径不小于600m的斜拉桥或悬索桥)施工监控(或健康监测)的技术负责人。 |
注:1、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2023年9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能完整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要求)要求的相关指标及主要人员本人任职情况,如项目验收证书或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
3、业绩认定时间要求:近8年是指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交工验收证书或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者初步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或者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履约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项目履约截止时间为准。
4、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派驻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表”、“派驻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5、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时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任务提供相应的满足上述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派驻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表”、“派驻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8、单个合同能满足上述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多项指标的,可分别予以计算。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最低要求 |
WJYQLJC-1 |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承诺函”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3、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时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信誉最低要求,并分别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天门荆门界至二广高速段桥梁施工监控及健康监测划分一览表
标段号 |
桥梁名称 |
结构形式 |
具体范围及内容 |
WJYQLJC-1 |
汉江特大桥 |
主跨2-330m独塔钢-混凝土组合梁斜拉桥 |
桥梁施工监控、桥梁健康监测(详见招标人要求) |
疏港铁路特大桥 |
主跨56+100+56m变截面连续箱梁桥 |
桥梁施工监控(详见招标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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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家潭村特大桥 |
主跨45+80+45m变截面连续箱梁桥 |
桥梁施工监控(详见招标人要求) |
附录6 重大偏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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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资质证书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3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未按照要求进行盖章、签字。 |
4 |
投标文件的内容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一览表、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信誉情况承诺函、派驻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表、派驻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投标报价表、技术文件 |
5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名,且承担健康监测工作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
6 |
投标报价 |
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指投标一览表中的报价),或投标一览表中的报价与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报价表中的总价不一致 |
7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无效 |
8 |
资质条件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所附证明材料应附:应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材料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网页截图不能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应提供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等;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 (4)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时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资质最低要求,并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
9 |
业绩 |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8年内独立完成过1座独塔单孔跨径不小于300米斜拉桥或1座双塔及以上主跨跨径不小于600m的斜拉桥或悬索桥的施工监控工作。 (2)近8年内独立完成过1座独塔单孔跨径不小于300米斜拉桥或1座双塔及以上主跨跨径不小于600m的斜拉桥或悬索桥的健康监测工作。 (3)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附:a.合同协议书;b. 公路项目附交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印件;或者铁路项目附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者初步验收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印件;或者市政项目附竣工验收证书的彩色扫描印件;或者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合同履约证明材料。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近8年指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交工验收证书或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者初步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或者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履约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项目履约截止时间为准。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6)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若为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仅认可其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工作同类别的业绩;单个合同能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多项指标的,可分别予以计算。 (7)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8)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时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任务提供相应的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 |
10 |
信誉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4)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6)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7)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时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成员未满足上述信誉最低要求,或未分别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
11 |
主要人员 |
1、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 (2)近8年担任过1座独塔单孔跨径不小于300米的斜拉桥(或1座双塔及以上主跨跨径不小于600m的斜拉桥或悬索桥)施工监控(或健康监测)的项目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 (2)近8年担任过1座独塔单孔跨径不小于300米的斜拉桥(或1座双塔及以上主跨跨径不小于600m的斜拉桥或悬索桥)施工监控(或健康监测)的技术负责人。 注:单个合同能满足上述主要人员最低要求多项指标的,可分别予以计算。 4、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2023年9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能完整反映出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要求)要求的相关指标,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考虑。 (3)近8年是指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以交工验收证书或静态验收、动态验收或者初步验收证明材料或竣工验收证书的签发时间或者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履约证明材料中载明的项目履约截止时间为准。 (4)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时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承担的任务提供相应的满足上述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 |
12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所投标段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财产被接管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的,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
13 |
履约期限 |
投标一览表未填报履约期限或填报的履约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14 |
质量目标 |
投标一览表未填报质量目标或填报的质量目标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15 |
投标价格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或分项报价超过相应分项限价。 |
16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