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迳口新、旧、侨村管道天燃气宣传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后)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迳口新、旧、侨村管道天燃气宣传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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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深圳市光明区东海广告图文制作部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我方综合评定并严格按照光明街道办事处采购办法择定该项目由深圳市光明区东海广告图文制作部负责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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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市光明区东海广告图文制作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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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成交金额:2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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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服务地点:迳口社区辖区范围内 二、服务内容: 1.在新、旧、侨村辖区内开展室外“管道天燃气知识及教育安全用气宣传活动”,活动以摊位形式进行,采用派发宣传单张及专业讲解员讲解等宣传方式。 2.开展“安全使用天燃气入户宣传活动”,对新、旧、侨村居民上门入户深入宣传安全使用天燃气并检查天燃气管道。 3.在侨村榕树头 “现场开户点火活动”,为居民提供开户点火预约、炉具改造预约及收集天燃气管道安装后续问题等资料。 三、其他要求: 1.要求服务单位具有一定的活动策划经验或档案整理经验; 2.要求服务单位按实际工作要求提供充足的人、物、车辆等后勤保障; 3.严格按照保密要求,未经许可,不得对外复制、传播、派发任何形式的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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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迳口社区工作站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迳口新村100号党群服务中心
联系人: 宫工 联系电话:0755-88658136
公告日期: 2023年 11月15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3个自然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