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未来科技城污水处理厂及排水泵站工程-永定新河北路(高新区次干路三-津宁辅道)道路工程 已由 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 以《关于未来科技城污水处理厂及排水泵站工程-永定新河北路(高新区次干路三-津宁辅道)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审批政投[2024]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宁浩生态保护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拟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80%,自筹资金20%,招标人为 天津宁浩生态保护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未来科技城污水处理厂及排水泵站工程一永定新河北(高新区次干路三-津宁辅道)路道路工程,建设内容为永定新河北路道路工程,自高新区次干路三至津宁辅道,道路全长约461.2米、规划红线宽度56米,标准段路宽24.5米,拟用地面积18942平方米,同步实施交通、照明等配套工程,用于解决排水设施的对外交通联络。
2.2 监理服务期限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2025年01月27日至 2026年12月31日,共704日历天,监理服务期 1434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704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730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
本工程设置 一 级监理机构,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主要包括本工程范围内的包含道路、交通、照明等其他服务监理,道路等级为一级。主要工作内容为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的五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3 投标人须具有近五年内(2019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至少完成过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4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址: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并截图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2月17日至 2024年12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3 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成PDF发送至rxy13920346001@163.com邮箱(联系项目负责人确认满足资格条件后汇款),并注明:1、工程名称;2、投标单位名称;3、联系人;4、联系方式;5、投标单位联系邮箱;6、增值税开票种类及具体开票信息;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采用银行电汇形式,电汇至:
名 称:天津宁河建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天津宁河支行
账 号:12050173080000001240
投标单位须从单位账户汇出,电汇时注明工程名称。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1月2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第四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60.28.163.169/)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一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方法可咨询招标代理机构。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天津宁浩生态保护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天津宁河建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33号(宁河区交通局11层1117) |
地 址: |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幸福总部大厦 |
邮 编: |
301500 |
邮 编: |
301500 |
联系人: |
郑添文 |
联 系 人: |
李工 |
电 话: |
16602632268 |
电 话: |
13920346001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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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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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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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rxy13920346001@163.com |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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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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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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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银 行: |
建行天津宁河支行 |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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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12050173080000001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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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