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0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岳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叶女士0579-8238345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8
公告正文
婺州之心工程代建-办公楼及商场招标经相关部门批准,现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该项目的代建单位。
一、招标概况及范围
1、本项目包括办公楼及商业用房,地上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万方,合计建筑面积约16万方,工程费用约7亿元。地下室部分具体由招标人另行确认。
2、代建范围:负责除征地拆迁、招标代理、监理、全过程造价控制及结算审核、项目施工外的一切代建工作内容。全过程代建的工作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述:
2.1前期管理:办理前期阶段涉及的一切手续(除征地拆迁及已完成的前期工作)。
2.2 实施工程建设管理
⑴ 全过程代建:包括设计单位管理、施工单位管理、组织实施对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外立面、公共部位装修(含设备房装修)、建筑智能化、消防、人防、景观绿化、小区内室外市政道路、综合管线(含雨污水、给水、电力、电信、华数、联通及移动等管线施工)、机电抗震设施、泛光照明、电梯、标志标线、永久性用电(包含红线外开闭所至小区电力工程间的建设内容)、气体灭火、燃气工程、配电工程、围墙、大门(门卫岗亭)、建筑景观照明及五通一平(含施工用水、用电、临时道路、临时施工围墙、大门、场地平整等)等涉及的所有主体工程、专项工程和附属工程的建设实施过程管控等,负责按设计图纸、国家规范等进行实施建设管理;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并处理好与施工相关的派出所、街道、社区及周边居民等外围关系,负责进行工程安全生产及
文明施工管理,负责进行工程质量、进度、成本控制。
⑵ 编制年度资金计划、每月投资进度、下月用款计划上报招标人。
⑶ 其他建设方面和涉及所有的专业配套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沉降监测、标高及土方测量、分户检测、节能检测、空气检测、消防检测、CCTV 检测(包含雨污水管道)、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及备案、工程档案管理等所有内容的全程办理工作。以及红线内专业配套(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燃气工程、数字电视、网络、电力工程、给水工程、一户一表等)工程等一切相关资料及流程的办理工作。
3、后期管理
⑴ 负责组织项目的各项验收工作。
⑵ 负责项目建设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移交档案馆工作。
⑶ 将完整的结算资料递交招标人并配合审计单位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
⑷ 负责完成项目竣工备案、配套确认等工作,并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建成项目移交招标人,配合销售单位完成不动产权证办理;协助完成工程决算审计等工作。
⑸ 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管理:在完成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直至保修责任期结束后,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负责联系、协调处理保修、返修事宜,并承担保修费用,并及时妥善处理好因施工质量等引起的各类纠纷与投诉。
⑹ 配合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前期的物业管理。
4、代建服务期:全过程代建,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保修期结束为止。
5、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要求:
2.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职称。
2.3投标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投标单位在编专职从事技术、经济等相关专业人员总数不少于10人,其中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不少于7人,具体项目配备人员详见下表。
工程规模
总配备人数
其中专业管理人员
总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
≥ 10
≥ 6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承诺后期项目实施时根据招标人要求增加相应人员,投标人应无条件满足,招标人不另行增加任何费用。
(2)熟悉有关建设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管理制度及行业情况,具有较丰富的管理经验。
2.4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2.5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2.6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2.7承诺与其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之间未存在控股或直接管理关系。
2.8承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所承揽的代建工程未发生过亡人安全事故和较大质量事故。
2.9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符合上述第2.4、2.5、2.6、2.7、2.8条要求的承诺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08日至 2023年09月27日17时前在浙江中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3.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 如有疑问, 应在招标规定的提疑截止时间前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招标人收到澄清要求后, 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3.3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交至支付宝账号:184021878@qq.com,备注工程名称和单位名称。
3.4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
(4)需提供符合第2.4、2.5、2.6、2.7、2.8条要求的承诺书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28日09时30分,在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以邮寄方式或现场递交方式送达开标地点;
4.1.1邮寄方式: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邮件在途时间,因快递物流延误或因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封装破损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1.2现场递交方式:投标人代表按规定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并加入钉钉直播群后离开开标现场;
4.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4.2.1邮寄方式:投标文件收件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东莱路969号东二楼、收件单位:浙江中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收件人:叶女士、联系电话:0579-82383456;快递面单上①不得体现投标单位名称(快递面单及快递外包封均不得体现),②须注明工程名称(可简写),③须注明寄件人钉钉号,寄件人须为投标单位本工程投标的授权委托人;
4.2.2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点为浙江中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婺城区东莱路969号东二楼);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市金婺置业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浙江中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临江东路898号安云小镇11楼1110室
办公地址:婺城区东莱路969号东二楼
联系人:岳女士
联系电话:0579-82022513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0579-8238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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