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新建、改造、更新及大修热力站、一次网项目第五批设备采购_B包采购结果公示
金额
5.38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7/08/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38万元
招标公司包头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媛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曼0472-6981858
中标公司内蒙古宇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5.3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新建、改造、更新及大修
热力站、一次网项目第五批设备采购_B包
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新建、改造、更新及大修热力站、一次网项目第五批设备采购_B包 |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2017〕1092D号_B包 | ||||||||||||
单一来源公示日期: | 2017年08月22日 | ||||||||||||
公示日期: | 2017年08月29日 | ||||||||||||
公示期限: | 1个工作日 |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动力配电箱(柜)制造商;(3)供应商须出具有效期内的XL-21动力配电箱及GGD型低压配电柜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试验报告;(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供应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6)供应商应具有完成与本项目相应的资金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设备、人员、售后服务能力及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7)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 |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友谊大街 | ||||||||||||
采购人联系人: | 刘媛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472-5901368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总部经济园29栋1310室 |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152415723810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中行包头分行神华国际城支行 | ||||||||||||
项目负责人: | 高曼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6981858、15354901928 | ||||||||||||
采购文件: | 招标公告.do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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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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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成员: | 马丽萍 蔡淼 陈晓辉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热力总公司、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2017年08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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