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市][公开招标][监理]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中心建设项目2标段[正在报名][重新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3-1264/2023-05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国书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雷1730371331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5
公告正文
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中心建设项目(二标段: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中心建设项目(二标段:监理)(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  月  日08: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3-1264/2023-059
2.项目名称: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中心建设项目(二标段:监理)(二次)
3.建设规模:规划用地25333.26平方米,项目为一幢9层综合功能建筑(其中塔楼9层、裙楼3层,地下1层,总建筑面积29948.82平方米(其中地上19607.22平方米,地下10341.60平方米),基底面积5009.99平方米,建筑密度19.78%,容积率0.89,绿地率40.81%。
4.招标范围:该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的监理。
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6.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市红旗区东明大道与平原路交叉口东南角。
7.标段划分:二标段:监理。
8.工期要求:随施工工期及工程保修期。
9.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近三年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指2020、2021、2022年度)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并提供公司的财务制度。若企业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限起算至2022年度。若企业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则以企业基本户银行提供资信证明为准。
4.项目总监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须为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提供劳动合同及开标前最近连续12个月本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5.项目监理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监理人员须具备相应专业的监理资格证书,提供劳动合同及开标前最近连续12个月本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
6.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投资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仅指建筑工程)业绩,投标文件中附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
7.其他要求: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人员,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
8.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2020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
(2)投标人须按以下要求进行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①通过“信用中国”查询企业“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②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存在上述失信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3)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包括单位行贿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行贿查询),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截图须包含查询日期)。经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需显示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东信息)】。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凭 CA 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 格式)及资料(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1月16日08:30时至2024年01月22日18:00时止。
3.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售价:0元/份。
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5日08时30分。
2.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6开标室。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新飞大道南100号
联系人:刘国书
电话:0373-512351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3楼东侧
联系人:吴雷
联系电话:17303713319
监督部门:
河南省财政厅:0371-65808406
新乡市住建局:0373-3696562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15日
 
文件审查自查表2次.pdf 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中心建设监理项目(二标段:监理)(二次)2024.1.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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