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sisph12311557
预算金额3071.15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金凤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31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东莞市石排镇石排公园升级改造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SISPH1231155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莞市石排镇石排公园升级改造工程已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 目业主为东莞市石排镇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投资,招标人为深圳市金地房地 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莞市石排镇石排公园升级改造工程总承包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石排镇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东莞市石排镇石排公园升级改造工程,包括 2 个子项目: 1、石排公园升级改造工程一段二期,位于东莞市石排镇石排大道与公园南路交叉口西北侧,毗邻石排镇政府,改造总面积约 2.89 公顷(含人工湖 0.56 公顷),现状植被条件良好,但 功能设施陈旧,铺装破损老化,风格多样等问题,急待更新改善。主要工作内容包含:(1)图书馆处文化广场(4104 ㎡);(2)潮流集装箱商业街(2531 ㎡);(3)儿童游乐“红石乐 园”(3075 ㎡,其中 4 座构筑及一批儿童游乐设施);(4)园路铺装局部铺装翻新(2965 ㎡);(5)悦读广场(1437 ㎡);(6)绿化树池翻新;(7)现有配套建筑(4 座)立面翻新;(8)水 电工程、灯光照明工程;(9)园林绿化提升(7685 ㎡);(10)休闲休憩设施、配套小品改 造提升;(11)标识系统更新等。2、石排公园升级改造工程二段,位于东莞市石排镇石排大 道与公园南路交叉口西北侧,毗邻石排镇政府,北临海仔河,改造总面积约 9.15 公顷(含 湖面积 5.67 公顷),现状植被条件良好,但功能设施陈旧,铺装破损老化,部分涉及不符合 规范,风格多样等问题,急待更新改善。主要工作内容包含:(1)园林绿化提升(26899 ㎡);(2)园路铺装翻新(6831 ㎡);(3)梦幻花岛景观提升(613 ㎡);(4)阳光露营草坪设计(2438 ㎡);(5)标识系统更新;(6)萤火之森夜景泛光设计;(7)海仔河榕树平台设计(233㎡);(8)亭廊立面翻新清理;(9)水电工程、灯光照明工程。(10)休闲休憩设施、配套小 品改造提升等。
2.4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工程概算总投资为 30711502.92 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26442082.52 元,原则上不能突破经批复的工程概算规模,并对项目进行限额设计。
2.5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工作、工程施工至工程竣
工验收(含竣工验收资料编制整理),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以及发包人要求 由工程总承包企业完成的其他工作(发包人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负责实施的工作内容除外)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施工图设计:按本工程经招标人确认的初步设计及招标人要求完成东莞市石排镇 石排公园升级改造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与初步设计单位工作的衔接(含设计 依据资料、成果文件交接等)、按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招标人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含深化 设计、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竣工验收配合服务、所需的专家评审(如有)、会务、电子报批、配合第三方审查、设计总体管理等,提供现场技术指导、服务与监督,中 标人负责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设计成果文件所涉及的相关报建、报批和备案手续(含电子报批 以及规划、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手续,招标人协助中标人和提供相关资料)。设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园建工程、绿化工程、外立面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景观桥梁工程 等施工图设计。
(2)工程施工:包括办理施工许可,按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合同工期和质量 要求完成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及相关手续办理,达到竣工验收合格的 移交标准,配合财政部门完成工程结算,负责缺陷保修等全部工作。主要内容有(包括但不 限于):
①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园建工程、绿化工程、外立面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 工程、景观桥梁工程等施工,绿化养护期为 6 个月;
②设备材料采购: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
③工程建设其他内容:负责办理东莞市及相关规定所要求的项目前期所有报批报建工作,直至取得工程合法实施所需的各项政府批准文件,并承担相关费用,招标人只协助相关手续 的办理;施工期间的所有监测、检测(不包括招标人另行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和监测),工程 竣工验收及备案,缺陷保修等全部工作;为完成本工程所需要办理的各类审批事项的相关手 续;完成招标人要求或本项目合同文件约定由中标人完成的其他工作和义务等。
(3)工程管理: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包括接受发包人对工程总承包项 目全过程管理以及发包人对分包人全过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计划安排、实施进 度及有关资料管理归档等;负责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发包人办理项目设计、施 工建设全过程所涉及的相关报建、报批、备案和核准等手续(含电子报批以及规划、环保等 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手续);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合格,配合发包人和相关部门完成竣工结算,工程交付使用后的所有资料归档移交给发包人和相关部门的手续;完成发包人要求由工程总 承包单位完成的其他工作。
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保留调整上述工作范围的权利。中标人不得以项目未在 上述列明为由而拒绝开展相关的工作及承担相应的费用。招标人保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中标人不得提出异议。具体招标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6 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 270 日历天,其中主要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如下:
2.6.1 设计工期:30 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进行图纸审核的时间以及报送相关部门审 批时间)
①施工图设计:中标后 20 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 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 10 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并配合发包人 向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②配合服务期:自办理好施工图审查备案手续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 合格之日止。
2.6.2 施工总工期(包含搭建临时设施、放线定位、施工报建等前期准备工作):240 日历天,计划 2023 年 10 月 07 日开工,2024 年 06 月 03 日完工。
■其他:1、承包人需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在满足总体进度目标的基础上对上述项目进度 要求进行细化(包括出施工图和施工、细化设计成果文件交付时间和节点工期等)和上报发 包人审批,经发包人书面审批同意的项目进度计划(包含分期出具设计成果文件、施工内容 及进度计划等,并以发包人需求进行细化)作为本项目计划工期的补充,也是对承包人工程 延误违约赔偿及考核的依据。2、实际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人书面进场通知所载明时间 为准,竣工时间以发包人规定竣工时间为准;施工工期(包括主要关键节点工期)以发包人 规定的为准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定额》(2022 版)文件仅作参考,承包人不得 以施工工期短于《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工期定额》(2022 版)为由要求计取赶工措施费。
2.7 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以及国家、广东省、东莞市及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其中建设工程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 准,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符合国家、广东省、东莞市有关质量标准现行设计文件编制深 度的相关规定,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和备案)。
2.8 本次招标项目的安全要求:
2.8.1 安全目标:杜绝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伤亡事故,且伤亡事故为零,死亡人 数为零。
2.8.2 安全要求: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期内建 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地达标,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
范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切实强化安全管控,严格落实起重吊装作业、基坑作业等一切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安全管理措施等,深入细致排查隐患,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 2 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1)设计方: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工程施工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 证书)。
注:①属由各省内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企业、人员资质资格的有效期于投 标截止日已过期的投标人,如能提供该省有关资质资格有效期顺延的文件且投标人企业、人 员资质资格情况符合文件规定,则视为仍然有效。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 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 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 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规定执行;广东省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房地产开发企 业资质有效期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 (粤 建许函〔2021〕849 号)的规定执行;相关文件如有更新,以最新发布的文件规定为准。
3.2 项目经理(即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资格:
3.2.1 项目经理(即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1 允许设计方担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可兼任/□不得兼 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2)具有 / 职称;或 者具有 / 资格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3)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1.2 允许施工方担任联合体牵头人的,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可兼任/不得兼任 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包括技术职称证书等满足资格要求的信 息);
(2)具有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任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3)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可在本项目中兼任施工负责人,但须 同时符合招标公告 3.2.3 项规定的相应资格要求,除此以外,不得在本项目中兼任其他岗位 人员。
3.2.2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包括已技术职称证书等满足资格要求的
信息);
(2)具有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任职单位须为联合体中具备 相应设计资质并按分工将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本单位;
(3)可在本项目中兼任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设计代表,但须同时满足附录 4 资格审查条 件(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最低要求)规定的相应资格要求,除此以外,不得在本项目中兼任 其他岗位人员。
3.2.3 施工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包括技术职称证书等满足资格要求的信 息);
(2)具备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可在本项目中兼任项目经理(即项目 总负责人),但须同时符合招标公告 3.2.1 项规定的相应资格要求,除此以外,不得在本项 目中兼任其他岗位人员;
注:园林专业指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 其他要求:
3.3.1 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 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 3.1 款规定的投 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 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 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各联合体成员 组合的联合体资质满足上述要求)。
3.3.2 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 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 资源交易网(网址:
3.4 本次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为□设计方/■施工方/□任意一方,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②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 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③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
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 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 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⑤尽管委任了 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对招标人负有连 带的法律责任。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 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 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 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 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其他: / 。
3.6 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 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包括项目经理(即项目总负责 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3.7 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会现场通过 “信用 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若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进行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包含失信被执行人的,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 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注: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 本总额的 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3.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 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08 月 1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东莞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 年 08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投标会时间:2023 年 08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
5.2 逾期通过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广东省招 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介发布的文本如有 不同之处,以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其它说明
7.1 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 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 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深圳市金地房地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769-88993252;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胜和广场 C 座 7 楼金地地产。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 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 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 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电话:0769-22012552;
地址:东莞市莞城莞龙路 141 号。
7.2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50 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1)单项 投标保证金,■(2)银行电子保函;■(3)保险电子保单;□(4)其他: / 。
注意:(1)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手续详见中心办事指南,请各投 标人按相关规定办理。
(2)联合体参加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 (3)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投标保证金的关联时间。
(4)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交易中心系统的,无法关联。
(5)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深圳市金地房地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胜和广场C座?楼金地地产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雅园富丽大厦A501
邮 编: 523000 邮 编: 523000
联系人: 王工 联系人: 黄金凤
电 话: 0769-88993252 电 话: 0769-22995118
传 真:
传 真: 0769-22995118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3 年⑦月/o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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