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普通食品专项抽检监测承检机构招标招标公告
监测承检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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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2/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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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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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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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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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张晓龙
标书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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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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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2024年普通食品专项抽检监测承检机构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普通食品专项抽检监测承检机构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00-00618
项目名称:2024年普通食品专项抽检监测承检机构招标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2,154,800.00
最高限价(元):1,791.3
采购需求:查看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普通食品专项抽检监测
预算金额:人民币221548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791.30元/批次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年下达的《沈阳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计划实施方案》文件中明确的抽检任务。按照总局检管结合工作原则,紧密结合监管实际,为各环节年度重点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开展专项抽检,为满足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食品抽检工作要求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7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2月2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2月2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座四楼投标文件接收区(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电子备份的递交形式为现场递交或邮寄。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在招标公告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
2、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提交以U 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南关路118号
联系方式: 024-240115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联系方式: 024-22503077、22503148
邮箱地址: syzbzx02@163.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 240180262210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晓龙
电 话: 024-22503077、2250314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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