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万吨特种钢铸件生产项目陆域回填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产5万吨特种钢铸件生产项目陆域回填工程已由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以唐曹审批投资函[2023]2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市曹妃甸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唐山市曹妃甸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唐山市曹妃甸钢铁电力园区。
(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年产5万吨特种钢铸件生产项目陆域回填工程,回填面积总计46.93万平方米,合703.95亩,回填竣工验收标高为4.6m(曹妃甸理论最低潮面高程基准),采用外购剥岩土回填,回填方量共计180.81万立方米。
(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年产5万吨特种钢铸件生产项目陆域回填工程全部内容,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设计图、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无。
3.1.3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经具备相应资质证书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无法提供相应年度财务报告的,请出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他要求:(1)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或未丧失其他履约能力;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无与骗取合同有关的严重违法行为(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开标日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及以上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的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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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01 08:30至2024-11-07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2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醒: 一、本项目采用网上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的,所导致后续程序无法办理的,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二、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未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无法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或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三、本项目投标需使用CA证书(CA证书互认范围:河北CA、北京CA、山西CA、联通CA、CFCA、CQCCA)。CA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CA:400-653- 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 9995。 四、特殊说明:“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提出。受理单位: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邢俸永。联系电话:0315-5309616。邮箱:hxzb0315@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唐山曹妃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315-8820898
电子邮箱:cfzjtxmglb@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年产5万吨特种钢铸件生产项目陆域回填工程
投标人/供应商
3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唐山市曹妃甸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曹妃甸工业区市政大厦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
邮编: |
063200 |
邮编: | 050051 |
联系人: |
郭雨昆 |
联系人: | 马志勇、邢俸永、温雪峰 |
电话: |
18034151776 |
电话: | 0315-5309616、15131608826、18232579286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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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315-2023358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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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hxzb0315@163.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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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http://www.hbhxzb.com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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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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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131080020010210042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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