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近红外光谱仪、X射线衍射仪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04c-wz-gkzb-24-119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范志伟1340104355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31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近红外光谱仪、X射线衍射仪等采购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404C-WZ-GKZB-24-1192

2.2 项目名称

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近红外光谱仪、X射线衍射仪等采购项目

2.3 项目概括

需完成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近红外光谱仪、X射线衍射仪等采购项目采购任务。

2.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物项主要包含近红外光谱仪、X射线衍射仪、微量铀分析仪、电沉积仪、氦质谱检漏仪,共计5项物资。

2.5 交货地点

甘肃矿区

2.6 交货期

第1、2、4、5项: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90日内到货

第3项: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60日内到货

2.7 质量标准

满足相关国标、行标等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及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业绩要求:

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类似设备供货合同至少1份,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须包含首页、总金额页和签章页,需证明物项名称,否则无效)作为证明材料。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相关查询结果。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

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注: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代理机构可自行对上述记录进行现场核实;如有不一致,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并在评标报告中进行说明。

(4)其他要求:

1)已经列入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不良行为清单的或受到公司处罚的,在处罚期间,其法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者与其他公司(该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受到处罚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本项目。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参与报价。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近红外光谱仪、X射线衍射仪等采购项目售价:2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人(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招标人(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木樨地支行

开户单位: 开户单位: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收款账号:684234568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标段”。

4.2 发售时间:2024年07月05日 09时00分2024年07月11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5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大厦9层会议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07月31日 10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18893367498

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大厦9层

联系人:范志伟

联系方式:13401043559

邮箱:gkjyzjb@163.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方式: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的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

8 其他说明

8.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8.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9.1提交投标文件方式:投标文件递交可以采用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时间以招标主管收到投标文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明确由招标主管当面接收,本公司不接受存放快递柜等其他接收方式。

邮寄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大厦9层会议室。

收件人:范志伟

联系电话:13401043559

9.2 其他事项说明:

(1)各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后,应及时将邮递单号及单位名称、参与项目发送至招标主管邮箱,并跟进快递进度以便确认是否能在指定时间内收到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本公司予以拒收。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递交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招标主管,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此条款,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请各投标人将文件密封包装完好,避免因快递或邮寄的原因造成文件密封包装破损,如有以上情况发生投标单位自行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邮寄不支持到付。

 

招标人: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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