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7
公告正文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2023-2024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欢迎合格的单位及机构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是浙江交工集团旗下分公司。公司成立于2020年,主要从事公路、桥梁、隧道、港口、市政等交通工程施工建设,年施工产值达30亿元,现有正式员工189余人,从业人员1500余人。

公司先后承建京福高速、漳永高速、福州绕城高速、晋江迎宾路等工程项目,累计建设里程超400公里,累计承建金额超100亿,助力集团福建市场信用考核达至“6A”等级。同时也为交通事业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二、响应方资格要求

1、经资格审查合法成立,具备合同长期履行能力;

2、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团队负责人近3年内每年办理涉及省内重大施工项目建设、经营和管理的法律事务应不少于1件;

3、有处理企业法律事务、建设工程行业法律事务的丰富经验,并具有为企业提供整体法律风险防范方案的能力;

4、团队负责人近3年内具有成功办理不少于3件的重大法律事务的案例或荣誉,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无违法及受行政处罚记录;

5、内部专业部门设置完善,分工明确,具备综合服务能力的法律团队;

6、事务所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严格完善,并有组织及实施本项目能力。

7、需方处理紧急事宜时,响应方负责人或团队成员需2小时内到达需方办公地(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区创业路2号邦邦财富中心13楼),5小时内到达需方指定项目部(位于福建省内)。

人员要求:

1、服务团队成员中具有专职律师执照人员不少于5人,包含团队负责人一名、协办律师若干名等;

2、服务团队负责人律师执业年限不少于5

3、服务期间,未经需方书面同意,服务团队负责人及成员、执业机构不得更换。

4、团队负责人在目前执业机构服务满5年。

合作内容

1、为需方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包括但不限于出具必要的法律意见书;

2、为需方就工程施工建设项目所涉对外活动及内部管理的法律事宜提供法律意见。

3、应需方要求审阅其对外公告,出具或签署与需方有关的法律文件;

4、就需方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和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从法律上进行论证,提供法律依据或意见及出具法律意见书;

5、草拟、修改、审查需方在生产、经营、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规范性文件、章程、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和规章制度;

6、为需方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各类纠纷、诉讼案件提供法律支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必要时向对方出具律师函。

7、为需方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对需方员工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和法制宣传教育,每年至少一次,内容由需方决定;

8、对需方内部的法律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

9、参与需方投资经营项目的招标工作;应需方要求,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

10、每年为需方开展一次全面法律风险评估并出具报告。

11、应需方要求每年到需方在建项目部,为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12、配合需要公司外部及内部法律事务相关审计工作。

13、根据需方《法律事务管理办法》、《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14、根据需方随时指示处理其他与法律相关的事务。

中标单位提供上述法律服务时,不再另行收费。

四、合作期限

2023年1230日—20241230日

五、竞标报价

本次询价项目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报价。竞标价为2023年12月—2024年12月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所有费用。为营造良性的竞争氛围和杜绝恶意的竞争行为,谈判小组有权对竞标价的真实有效性作出判断。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12月22日至2023年12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

2、潜在单位及机构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进行单位及机构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3、潜在单位及机构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12月26日8时30分。采购人将于2023年12月27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单位及机构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单位及机构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七、响应文件递交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08时30分;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单位及机构自行承担。

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单位及机构,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12270830分。

6、其他要求: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jjtgc.com)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址: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创业路2号邦邦财富中心13楼

人: 曾航

话:18259399666

2、监督部门: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党群人事部(兼纪检监察审计)

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创业路2号邦邦财富中心13楼

话:0591-23533695

4、系统维护联系电话:0571-86905322

采购人: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期: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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