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北省中心】湖北省香溪河航道提升等级工程疏浚及锚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金额
16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zx-201712gl-534003001
预算金额1600万元
招标公司兴山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卢女士1580713089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7
公告正文
【湖北省中心】湖北省香溪河航道提升等级工程疏浚及锚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第一章招标公告湖北省香溪河航道提升等级工程疏浚及锚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BZX-201712GL-5340030011.招标条件湖北省香溪河航道提升等级工程(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湖北省香溪河航道提升等级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18】290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湖北省香溪河航道提升等级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鄂交发【2020】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山县交通运输局,所需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省长江港航建设专项资金和项目法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山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疏浚及锚地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湖北省兴山县建设规模:河口至峡口20km航道等级为Ⅰ级,航道尺度为4.8m×90m×500m,通航5000t货船及350客位旅游船,兼顾标准滚装船(60车位);峡口至平邑口7km航道等级为Ⅰ级,航道尺度为4.0m×70m×450m,通航3000t货船及200/240客位旅游船,兼顾5000t货船;平邑口至响滩10km航道等级为Ⅳ级,季节性通航,航道尺度为2.4m×50m×270m,通航200/240客位旅游船。其他:\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主要包括疏浚工程、锚地等。其中疏浚工程为峡口至平邑口0.4km河段疏浚,锚地包括车站坪锚地、贾家店锚地、峡口锚地等3处锚地等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责任期修复(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1-30合同估算价:1600.00万元2.3其他:疏浚工程计划工期120日历天,锚地计划工期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3.5本项目属性:3.6其它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01月0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17日09时30分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6.投标相关事宜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7.评标办法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简明综合评估法。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兴山县交通运输局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兴山县古夫镇香溪大道32号地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邮编:邮编:联系人:陈先生联系人:黄先生卢女士电话:15586350678电话:15807130895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网址:网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2023年12月26日附录: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资质等级要求同时具备:(1)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1、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务要求投标人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年营业收入均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2、证明材料应附: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要求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项内河1000吨级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航道工程施工业绩。注:1、近5年指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在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2、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则需额外提供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3、如近年来,申请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4、上述航道工程是指:航道整治、航道疏浚工程。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3、投标人没有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4、投标人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湖北省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及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关于2022年度水运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中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未被列为D级;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提供《投标人信誉声明》。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在岗要求项目经理1同时具备:1、工程师职称;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3、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4、近5年担任过1个内河1000吨级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航道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经理或副经理)。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技术负责人1同时具备:1、高级工程师职称;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3、近5年担任过1个内河1000吨级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航道工程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或副总工)。注:1、须提供2023年6月后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中的缴费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2、须提供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应附正、反面)、职称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的扫描件。应附能证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承担相应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或交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反映为本人业绩的,应增加业主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3、“近5年”指2018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一日。4、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到岗承诺函。附录6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专业工程师2工程师(港航专业)。环保工程师1工程师职称。测量工程师1工程师职称。质检工程师1工程师职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初级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注:1、须提供拟2023年6月后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中的缴费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2.须提供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应附正、反面)、职称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其他相关证书(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的扫描件。附录7重大偏离一览表序号评审因素重大偏离认定标准1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2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3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离:(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2)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3)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4投标文件的格式、内容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5投标报价(形式评审)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离:(1)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投标报价,提交选择性报价;(2)投标函中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报价不一致;(3)投标人提交调价函。6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无效7资格评审标准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效8资格评审标准资质等级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离:1、同时具备:(1)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9资格评审标准财务状况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离:1、投标人2020年、2021年、2022年的年营业收入均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2、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3、证明材料应附: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10资格评审标准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离:1、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个内河1000吨级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航道工程施工业绩。2、近5年指交(竣)工验收时间在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3、业绩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验收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投标人完成的具体任务,则需额外提供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4、如近年来,申请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按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5、上述航道工程是指:航道整治、航道疏浚工程。11资格评审标准信誉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离: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3、投标人没有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4、投标人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湖北省水运工程设计和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及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部关于2022年度水运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中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未被列为D级;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为失信惩戒对象,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5)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提供《投标人信誉声明》。12资格评审标准主要人员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离:1、项目经理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离:(1)工程师职称;(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3)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4)近5年担任过1个内河1000吨级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航道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经理或副经理)。2、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离:(1)高级工程师职称;(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3)近5年担任过1个内河1000吨级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航道工程的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或副总工)。3、须提供2023年6月后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中的缴费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4、须提供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应附正、反面)、职称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的扫描件。应附能证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承担相应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或交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若业绩证明材料无法反映为本人业绩的,应增加业主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5、“近5年”指2018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一日。6、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到岗承诺函。13资格评审标准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离:1、专业工程师,2名,工程师(港航专业);2、环保工程师,1名,工程师职称;3、测量工程师,1名,工程师职称;4、质检工程师,1名,工程师职称;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初级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6、须提供拟2023年6月后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中的缴费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7、须提供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应附正、反面)、职称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其他相关证书(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的扫描件。14资格评审标准联合体投标人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15资格评审标准存在的其他情形(一)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均属于重大偏离:(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6投标内容不符合招标范围的规定17工期投标函未填报工期或填报的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18工程质量投标函未填报质量目标或填报的质量目标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19权利义务投标文件附有未符合或未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20投标报价(响应性评审)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属于重大偏离:(1)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2)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3)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2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属于重大偏离:(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对招标人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做修改;(2)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及安全生产费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2存在的其他情形(二)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属于重大偏离:(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离,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离,按细微偏离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离否决投标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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