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环境质量第三方检测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AHJDXM2024006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8/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环境质量第三方检测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AHJDXM2024006号)
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环境质量第三方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AHJDXM2024006号)
询价文件
采 购 人: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建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9日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公告
第二章 询价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报价文件格式
第一章 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AHJDXM2024006号
2. 项目名称: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环境质量第三方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在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网站上发布询价公告)
4.标包划分: 共分为1个标包。
5.最高投标限价(监测服务费用):24万元。
注: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文件将被否决。
6.合同履行期限:365天,委托检测服务合同签订后立即实施。
7.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报价。
二、采购内容及需求
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环境质量第三方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1. 采购内容及需求:
(1) 乡村生态振兴试点镇村环境质量监测(王市镇朱新寨村土壤环境质量),3点位10项指标,本年度监测1次。
(2) 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县区河流出入境断面)。2点位25项指标,每季度1次,共3次(含明年第1季度)。
(3) 农村污染控制断面监测(种植、养殖污染控制断面),每季度1次2点位6项指标监测(含明年第1季度)。
(4) 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我县46处乡镇地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下半年进行1次37项指标监测。3处乡镇地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每季度1次28项指标监测(含明年第1季度)。
(5) 城区131点位声环境监测。其中区域声环境监测点位103个,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点位 20 个,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 8 个,全年监测一次。
(6) 入河排污口监测。9个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全年进行一次7项指标监测。
(7) 垃圾填埋场和垃圾发电厂监测。依据相关行业标准对其地下水、废水和废气每季度进行监测(含明年第1季度)。
(8) 污染源执法监测。包含煤电、污水处理厂、肉类加工、医院、水泥制造、油脂、食品等15家企业执法监测(全年1次)。
(9)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水质监测。每季度对26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水质开展1次BOD5指标监测(含明年第1季度)。
具体监测项目、监测因子、监测点位及频次详见询价文件及附表。
2. 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
3 . 质量标准:
(1) 质量要求符合相应的国家法律、法规及现行的标准、规范规定。
(2) 本次委托涉及的所有监测项目分析结果均应出具带有CMA标志的监测报告,原则上不得分包,如确需分包,必须先征得业主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视为违约。
(3) 需提供现场采样照片或视频记录。
(4) 检测结果提供纸质检测报告原件1份、纸质原始分析记录复印件1份。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须是经工商行政部门颁发合格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四、获取采购文件
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到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网站上(或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或安徽建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利辛办事处(利辛县老桥车站东侧三楼))自行下载询价文件,或现场领取询价文件,资料费用500元,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收取。
五、报价文件提交及开启
1. 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5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的递交地点:供应商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送至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予以拒收。
3、开启时间(同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5日上午9 点00分(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递交
投标保证金数额:/元/标段(人民币)。
(二)询价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公开(示)栏上和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网站上同时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名 称:安徽建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宝塔路6号
联 系 人:车君光 联 系 人:张浩
联系方式:13505683490 联系方式:177****9060
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8月9日
第二章 询价须知
项目询价须知(项目编号:AHJDXM2024006号)
安徽建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以询价方式对本项目进行采购。现将询价须知说明如下: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经评审最低价法)
评标程序:评标办法前附表
(一)资格性检查
项目开标结束后,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作无效标处理。《资格审查表》如下:
备注:
1、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将不能进入技术评审和商务(报价)评审。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相关证照、证明、证书、证件、合同等,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装入报价文件,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按照询价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
3、凡涉及评审和评分的项目,报价文件中均应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内容及图章应清晰。供应商必须对其投标时提供的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出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一、评审办法:经评审最低价法
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1-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询价小组按照投标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1-3名成交候选人。
二、评审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
(2)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
三、 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四、评审
评审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一)报价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的规定,对报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询价文件的规定,从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询价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比较与评价。按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报价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1-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询价小组按照投标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1-3名成交候选人。
(五)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询价小组根据全体询价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和询价记录以及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询价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下载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3.评审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5.评审结果和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6.询价小组的授标建议。
(六) 保密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办法的确定,以及评审过程和结果。
五、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5.1关于评审活动暂停
5.1.1询价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审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审工作无法继续时,评审活动方可暂停。
5.1.2发生评审暂停情况时,询价小组应当封存全部报价文件和评审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审的条件时,由原询价小组继续评审。
5.2关于评审中途更换询价小组成员
5.2.1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询价小组成员不得在评审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审中途退出评审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询价小组成员需要回避。
5.2.2 退出评审谈判的询价小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根据本询价文件规定的询价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
5.3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审环节中,需询价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询价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须形成文字材料并签字)。
六、无效投标的情形
报价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询价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注明投标产品品牌、型号,只简单写上“响应”、“符合”或“满足”等字样的;
(5)投标报价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控制价)的;
(6)报价文件中相关文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与投标时提供的原件(如要求)不一致的;
(7)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评审中,询价小组认定供应商的投标不符合评审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8)未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完整以至影响报价文件评审且不符合询价文件错误修正条件的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
(9)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替代方案的除外;
(10)供应商名称与报名时不一致的;
(11)报价文件没有对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报价文件应与询价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2)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进行承诺的;
(13)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备注:询价小组对其否决的投标,应附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并向供应商公布结果。
七、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附则: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找外部得证;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利辛县2024年生态环境质量第三方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1.项目规模及招标范围:
(1) 乡村生态振兴试点镇村环境质量监测(王市镇朱新寨村土壤环境质量),3点位10项指标,本年度监测1次。
(2) 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县区河流出入境断面)。2点位25项指标,每季度1次,共3次(含明年第1季度)。
(3) 农村污染控制断面监测(种植、养殖污染控制断面),每季度1次2点位6项指标监测(含明年第1季度)。
(4) 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我县46处乡镇地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下半年进行1次37项指标监测。3处乡镇地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每季度1次28项指标监测(含明年第1季度)。
(5) 城区131点位声环境监测。其中区域声环境监测点位103个,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点位 20 个,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 8 个,全年监测一次。
(6) 入河排污口监测。9个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全年进行一次7项指标监测。
(7) 垃圾填埋场和垃圾发电厂监测。依据相关行业标准对其地下水、废水和废气每季度进行监测(含明年第1季度)。
(8) 污染源执法监测。包含煤电、污水处理厂、肉类加工、医院、水泥制造、油脂、食品等15家企业执法监测(全年1次)。
(9)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水质监测。每季度对26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水质开展1次BOD5指标监测(含明年第1季度)。
具体监测项目、监测因子、监测点位及频次详见附表。
附件:
委托监测内容
污染源执法监测需求清单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一、合同条款前附表
二、合同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格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
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服务
(4)“甲方”系指合同格式中所述购买服务的单位。
(5)“乙方”系指合同格式中所述提供服务的公司或实体。
(6)“项目现场”系指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指明的地点。
(7)“天”指日历天数。
2.服务规格
2.1 乙方提供的服务档次、服务种类、服务标准、服务限额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一致。
3.合法性
3.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合同中所享有服务期和服务范围内的权益合法性,即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
4.服务要求
4.1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提出具体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规划以及服务质量等。
4.2 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具有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5.付款
5.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5.2 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提供服务。手续办完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发票和清单,并将
发票和清单的复印件提交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甲方和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依“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付款条件付款。
6.质量保证
6.1 乙方应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且不能低于合同规定的范围和种类。甲方或亳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项目实行动态跟踪、检查。
6.2 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服务质量问题的通知后二十八(28)天内,应迅速查处并答复。
6.3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二十八(28)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
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7 。乙方履约延误
7.1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表提供服务。
7.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提供服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或违约终止合同。
7.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8.误期赔偿
8.1 除合同第 9 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应从款项中扣除误期
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
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误期服务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7)
天计算,不足七(7)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9.不可抗力
9.1 尽管有合同条款第 7 条、8 条和 13 条的规定,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
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9.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
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
9.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除甲方书
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
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超过一百二十六(126)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0 。税费及保险
10.1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所有有关因提供服务发生的保险均应由乙方负担。
11.履约保证金
11.1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12.争端的解决
12.1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
商开始二十八(28)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亳州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12.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2.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12.4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3 。违约终止合同
13.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14.破产终止合同
14.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15、转让和分包
15.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5.2 如投标书中没有明确分包合同,在本合同签约前,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 全部分包合同,无论原投标书或后来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16.适用法律
16.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7.合同生效
17.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8.主导语言
18.1 本合同一式六份,以中文书就,甲方(2 份),乙方、见证方、 公管局、财政局 各执 1 份。
19.合同修改
19.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三、合同格式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以下简称“见证方”)
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2)招标文件及附属资料;
(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和补充承诺(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将联合
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编辑后代理机构删除);
(4)中标通知书。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服务及要求
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及要求详见“附件”。
4.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分项价格在
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5.付款条件
本合同的付款条件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有明确规定。
6.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签名)、单位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
证金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以中文书就,甲方(2 份),乙方、见证方、公管局、财政局各执 1 份。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违约与处罚:
①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办理财政支付手续,每拖延 1 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总价 ?的违
约金。但由于财政资金拨款不到位而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
乙方延误工期的理由。
②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服务,每拖延 1 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③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或经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
价 %的违约金。
④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服务,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⑤乙方工期延误超过 天,视同乙方未能交付货物\服务。乙方未能交付货物\服务,则向甲方支
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⑥ 系统经 次验收仍不合格,或者乙方未能交货,除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单方面
解除合同。
⑦以上违约金最高数额均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5 %。
8.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经双方及见证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甲方公章) 乙方(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报价文件格式
项目
(项目编号:AHJDXM2024006号)
报价文件
供应商: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格式)
致:(采购人)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
1.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 项目名称及编号(如为划分标包项目注明标包号)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遵照询价文件(含补充文件)的要求承担本询价项目的实施,向甲方提供所需的货物和服务。
2.我方同意接受询价文件中投标有效期的相关规定。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递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小写: / 元)的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投标书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贵单位退还该投标保证金的权力。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我方提供的此项目所有证件的扫描件与原件相符,是真实、合法、有效的,提供的综合业绩资料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证件或虚假陈述,我方愿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后果。
7.我方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
供应商: (盖单位电子签章)
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联系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二、报价一览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注:1.表中投标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或者表中某一标包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报价包括采购、运输、人工、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
2.投标报价、折扣率或费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最后一位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进行填写。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
供应商(盖单位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
供应商(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合计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合计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
3.上述单价为综合单价,应包含一切税费。
4.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5.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具体配置请供应商填写完全,没有填写完全的则按无此配置评标。
四、规格响应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
供应商(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
注:1.本表填写时,应据实填写。
2.如果不提供规格响应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
3.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五、服务方案
供应商: (盖单位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六、关于项目质量和服务方面的承诺
如:项目质量、及服务承诺等。
供应商: (盖单位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七、资格证明及有关材料
1.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2.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后)
6.投标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格式附后)
7.承诺书(格式附后)
8.联合体协议书(格式附后)
9.其他资格要求(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
注:以上证件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格式1:
提供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扫描件或复印件(盖章)
格式2: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致: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
关于贵方 年 月 日发布关于 (项目编号: )的采购公告,我方愿意参加投标,并已清楚谈判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
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见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如我方中标 ,我方愿意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向本项目采购人提供符合询价公告要求的(二)、(四)、(六)项具体证明材料供采购人核验。如采购人发现我方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可取消我方中标资格,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方承担。
特此声明!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3:
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一、服务于本项目的专业设备一览表
二、服务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注:1.上表列出的人员,应附身份证复印件。2.关于项目人员职称:询价文件如对相关人员职称有要求的,须按询价文件要求填写。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4:
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我单位近三年(从 2021年7月至2024年7月)无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5(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 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5:
投标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 (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或机打印)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1(签字或盖章或机打印)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如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则不需要授权委托书。
格式6:
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
(/)
格式7:
承诺书(格式)
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完全接受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提交的所有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真实、合法、有效,对他人的知识产权不构成侵权。如因材料弄虚作假,或导致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或给采购方的使用带来严重影响,造成经济损失,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二、在投标过程中,无围标、串标、出借资质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本项目授权委托人为我公司正式工作人员。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我公司无被限制投标的记录(有效期内)。
四、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我公司未被人民法院及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如被确定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保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履约。
六、依法行使自己的质疑、投诉权利,提供的质疑、投诉证明材料来源合法,不存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投诉等行为。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之一,或存在其他虚假、违法违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并自愿放弃索要投标(履约)保证金的权利,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八、其他资料详情请下载附件!
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环境质量第三方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AHJDXM2024006号)
询价文件
采 购 人: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建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9日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公告
第二章 询价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报价文件格式
第一章 询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AHJDXM2024006号
2. 项目名称: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环境质量第三方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在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网站上发布询价公告)
4.标包划分: 共分为1个标包。
5.最高投标限价(监测服务费用):24万元。
注: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报价文件将被否决。
6.合同履行期限:365天,委托检测服务合同签订后立即实施。
7.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报价。
二、采购内容及需求
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2024年环境质量第三方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1. 采购内容及需求:
(1) 乡村生态振兴试点镇村环境质量监测(王市镇朱新寨村土壤环境质量),3点位10项指标,本年度监测1次。
(2) 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县区河流出入境断面)。2点位25项指标,每季度1次,共3次(含明年第1季度)。
(3) 农村污染控制断面监测(种植、养殖污染控制断面),每季度1次2点位6项指标监测(含明年第1季度)。
(4) 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我县46处乡镇地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下半年进行1次37项指标监测。3处乡镇地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每季度1次28项指标监测(含明年第1季度)。
(5) 城区131点位声环境监测。其中区域声环境监测点位103个,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点位 20 个,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 8 个,全年监测一次。
(6) 入河排污口监测。9个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全年进行一次7项指标监测。
(7) 垃圾填埋场和垃圾发电厂监测。依据相关行业标准对其地下水、废水和废气每季度进行监测(含明年第1季度)。
(8) 污染源执法监测。包含煤电、污水处理厂、肉类加工、医院、水泥制造、油脂、食品等15家企业执法监测(全年1次)。
(9)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水质监测。每季度对26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水质开展1次BOD5指标监测(含明年第1季度)。
具体监测项目、监测因子、监测点位及频次详见询价文件及附表。
2. 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结算。
3 . 质量标准:
(1) 质量要求符合相应的国家法律、法规及现行的标准、规范规定。
(2) 本次委托涉及的所有监测项目分析结果均应出具带有CMA标志的监测报告,原则上不得分包,如确需分包,必须先征得业主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视为违约。
(3) 需提供现场采样照片或视频记录。
(4) 检测结果提供纸质检测报告原件1份、纸质原始分析记录复印件1份。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须是经工商行政部门颁发合格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四、获取采购文件
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到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网站上(或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或安徽建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利辛办事处(利辛县老桥车站东侧三楼))自行下载询价文件,或现场领取询价文件,资料费用500元,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收取。
五、报价文件提交及开启
1. 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5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的递交地点:供应商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送至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予以拒收。
3、开启时间(同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15日上午9 点00分(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递交
投标保证金数额:/元/标段(人民币)。
(二)询价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公开(示)栏上和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网站上同时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名 称:安徽建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宝塔路6号
联 系 人:车君光 联 系 人:张浩
联系方式:13505683490 联系方式:177****9060
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8月9日
第二章 询价须知
项目询价须知(项目编号:AHJDXM2024006号)
安徽建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以询价方式对本项目进行采购。现将询价须知说明如下: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
1 | 采购方式 | 询价 | |
2 | 采购人 | 名称:详见询价公告。 地址:详见询价公告。 联系人:详见询价公告。 电话:详见询价公告。 | |
3 | 采购代理 机构 | 名称:详见询价公告。 地址:详见询价公告。 联系人:详见询价公告。 电话:详见询价公告。 | |
4 | 项目名称 | 详见询价公告。 | |
5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财政资金,已落实。 | |
6 | 服务时间 | 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前附表。 | |
7 | 服务地点 | 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前附表。 | |
8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询价公告。 | |
9 |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单位于2024.8.13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到安徽建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清单编制方和委托方将统一给予解答。传真:0551-63513176邮箱:1139805832@qq.com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信息公开(示)栏和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网站上同时发布,所有潜在的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询,不再以书面形式发给各潜在供应商,如供应商不查询,后果自负。 | |
10 | 采购人澄清的时间 | 2024 年8 月13日 | |
11 | 构成询价文件的其他材料 | 采购人发出的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 |
12 | 供应商确认收到询价文件澄清的时间 | 询价文件的澄清在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信息公开(示)栏发布,供应商应及时查看,否则视为供应商确认收到询价文件澄清的内容。 | |
13 | 供应商确认收到询价文件修改、补充的时间 | 询价文件的澄清在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信息公开(示)栏发布,供应商应及时查看,否则视为供应商确认收到询价文件澄清的内容。 | |
14 | 构成报价文件的其他材料 | 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
1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之日起 60天。 | |
16 | 投标保证金 | 详见询价公告。 | |
17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形式: / 元/标段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 元整/标段 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用信封封好,同报价文件一并递交给采购人,否则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 |
18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按照询价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 | |
19 | 报价文件的递交要求 | 具体详见询价公告。 | |
20 | 是否退还报价文件 | 否。 | |
2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询价公告。 供应商有关人员参加开标会的要求: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现场签字登记。 有效身份证件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证,其他证明无效。 | |
22 | 开标程序 | 按询价文件规定的开标程序进行开标。 | |
23 | 询价小组的组建 | 询价小组构成:3人以上单数(含3人)。 询价小组组建:按有关规定组建。 | |
24 | 是否授权询价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1-3名。 | |
25 | 成交结果公告 媒介 | 询价公告及中标公示地点: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信息公开(示)栏和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网站上; | |
26 | 履约保证金的 缴纳和退还 |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转账 履约担保的金额: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前办理履约担保事宜 | |
27 | 知识产权 | 1.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 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 责任。 2.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报价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 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 |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询价文件,按询价文件中的要求制定报价文件; 2.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采购人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成交供应商资格材料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等相关资料进行核验; 3.开标后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凡与本次招标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4.供应商应依法行使自己的质疑、投诉权利。对于恶意质疑、投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
l 2 | l 勘探现场 l 本项目不需要供应商自行勘探现场。 l 勘探现场时间: / 年 / 月 / 日前勘探现场,联系人: / ,联系电话:0558- / 。 l 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l 详见询价公告。 报价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 4份 | ||
3 | 1、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2007]86号文收取,由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支付,不单独列项,请投标单位综合考虑;专家评审费按实收取,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
第三章 评审办法(经评审最低价法)
评标程序:评标办法前附表
(一)资格性检查
项目开标结束后,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作无效标处理。《资格审查表》如下:
条款序号 | 评标因素 | 评审内容评审标准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多证合一”证件)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 投标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中标后向采购人提供具体证明材料。 |
3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4 | 供应商信用 |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 |
(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结束后,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作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性检查表》如下: | ||
条款序号 | 评标因素 | 评标标准 |
1 | 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2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资格(投标授权委托书) |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3 | 投标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 |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4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或有效“多证合一”证件一致 |
5 | 报价文件格式 | 按规定格式填写,关键字迹清晰、可以辨认,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 |
6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唯一 |
7 | 投标函 |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8 | 承诺书 | 符合询价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9 | 报价文件的规格响应 | 报价文件完全满足询价文件要求(审查《规格响应表(格式)》) |
10 | 报价文件其他内容 | 响应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包括技术、报价、交货时间、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措施等 |
备注:
1、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将不能进入技术评审和商务(报价)评审。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相关证照、证明、证书、证件、合同等,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装入报价文件,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按照询价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
3、凡涉及评审和评分的项目,报价文件中均应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内容及图章应清晰。供应商必须对其投标时提供的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查出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一、评审办法:经评审最低价法
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1-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询价小组按照投标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1-3名成交候选人。
二、评审原则
(1)合法、合规原则。
(2)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
三、 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四、评审
评审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一)报价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的规定,对报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询价文件的规定,从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报价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询价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比较与评价。按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报价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1-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询价小组按照投标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1-3名成交候选人。
(五)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询价小组根据全体询价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和询价记录以及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询价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下载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3.评审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5.评审结果和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6.询价小组的授标建议。
(六) 保密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办法的确定,以及评审过程和结果。
五、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5.1关于评审活动暂停
5.1.1询价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审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审工作无法继续时,评审活动方可暂停。
5.1.2发生评审暂停情况时,询价小组应当封存全部报价文件和评审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审的条件时,由原询价小组继续评审。
5.2关于评审中途更换询价小组成员
5.2.1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询价小组成员不得在评审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审中途退出评审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询价小组成员需要回避。
5.2.2 退出评审谈判的询价小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由采购人根据本询价文件规定的询价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
5.3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审环节中,需询价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询价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须形成文字材料并签字)。
六、无效投标的情形
报价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询价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注明投标产品品牌、型号,只简单写上“响应”、“符合”或“满足”等字样的;
(5)投标报价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控制价)的;
(6)报价文件中相关文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与投标时提供的原件(如要求)不一致的;
(7)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评审中,询价小组认定供应商的投标不符合评审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8)未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完整以至影响报价文件评审且不符合询价文件错误修正条件的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
(9)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询价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替代方案的除外;
(10)供应商名称与报名时不一致的;
(11)报价文件没有对询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报价文件应与询价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2)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进行承诺的;
(13)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备注:询价小组对其否决的投标,应附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并向供应商公布结果。
七、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附则: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找外部得证;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
利辛县2024年生态环境质量第三方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1.项目规模及招标范围:
(1) 乡村生态振兴试点镇村环境质量监测(王市镇朱新寨村土壤环境质量),3点位10项指标,本年度监测1次。
(2) 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县区河流出入境断面)。2点位25项指标,每季度1次,共3次(含明年第1季度)。
(3) 农村污染控制断面监测(种植、养殖污染控制断面),每季度1次2点位6项指标监测(含明年第1季度)。
(4) 千吨万人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我县46处乡镇地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下半年进行1次37项指标监测。3处乡镇地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每季度1次28项指标监测(含明年第1季度)。
(5) 城区131点位声环境监测。其中区域声环境监测点位103个,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点位 20 个,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 8 个,全年监测一次。
(6) 入河排污口监测。9个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全年进行一次7项指标监测。
(7) 垃圾填埋场和垃圾发电厂监测。依据相关行业标准对其地下水、废水和废气每季度进行监测(含明年第1季度)。
(8) 污染源执法监测。包含煤电、污水处理厂、肉类加工、医院、水泥制造、油脂、食品等15家企业执法监测(全年1次)。
(9)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水质监测。每季度对26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水质开展1次BOD5指标监测(含明年第1季度)。
具体监测项目、监测因子、监测点位及频次详见附表。
附件:
委托监测内容
序号 | 项目 | 点位 | 监测因子 | 频次 |
1 | 乡村生态振兴试点镇村环境质量监测(王市镇朱新寨村土壤环境质量) | 3点位 | 必测项目:pH、阳离子交换量;镉、汞、砷、铅、铬、铜、镍、锌等元素的全量。以村庄为点位布设单元。在基本农田、园地(果园、茶园、菜园等)、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各布设1个监测点位,共3个点位。 | 本年度监测1次,监测数据于11月15日前报送。 |
2 | 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县区河流出入境断面) | 2点位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硝酸盐。 | 每季度1次2点位,共3次(含明年第1季度)。 |
3 | 农村污染控制断面监测(种植、养殖污染控制断面) | 2点位 | 总氮、总磷、氨氮、硝酸盐(以N计)、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共6项。 | 每季度1次2点位,共3次(含明年第1季度)。 |
4 | 千吨万人地表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 | 3点位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河流总氮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共28项。 | 每季度1次,共3次(含明年第1季度)。 |
千吨万人地下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 | 46点位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基本项目37项(不测放射性)。 | 下半年1次,与上半年采样最少间隔4个月。共1次。 | |
5 | 城区声环境监测 | 131点位 | 其中区域声环境监测点位103个,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点位 20 个,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 8 个。 | 9月份完成 |
6 | 入河排污口监测 | 9点位 | 流量、水温、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 | 全年开展一次 |
7 | 垃圾填埋场监测 | 5点位 | 地下水井5口,监测指标22项: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六价铬、铅、氟、镉、铁、锰、铜、锌、粪大肠菌群。 | 每3个月1次,共3次(含明年第1季度)。 |
2点位 | 甲烷浓度:填埋区和填埋气体排放口 | 每3个月1次,共3次(含明年第1季度)。 | ||
1点位 | 渗滤液处理后出水:监测因子: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氮、氨氮。 | 每3个月1次,共3次(含明年第1季度)。 | ||
1点位 | 场界恶臭污染物:恶臭、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 | 每3个月1次,共3次(含明年第1季度)。 | ||
皖能垃圾发电厂 | 1点位 | 焚烧炉渣热灼减率、锅炉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一氧化碳、重金属。 | 每季度各测1次,共3次(含明年第1季度)。重金属为汞及其化合物、镉、铊及其化合物、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 | |
8 | 污染源执法监测 | 15家企业 | 包含煤电、污水处理厂、肉类加工、医院、水泥制造、油脂、食品等15家企业执法监测。 | 全年1次 |
9 |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水质监测 | 26家共计52点位 | BOD5(生化需氧量)。 | 每季度各测1次,共3次(含明年第1季度)。 |
污染源执法监测需求清单
序号 | 企业 | 点位 | 监测因子 | 频次 |
1 | 中煤新集利辛发电有限公司 | 1点位 | 有组织废气汞及其化合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尘 | 全年1次 |
2 | 中煤新集利辛矿业有限公司 | 1点位 | 有组织废气颗粒物 | 全年1次 |
3 | 利辛县城污水处理厂 | 3点位 | 1、除臭排口:臭气浓度、硫化氢、氨(氨气)。 2、利辛县污水处理厂一二期污水排放口:总镉、总磷(以P计)、总砷、粪大肠菌群、悬浮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色度、总铬、烷基汞、总氮(以N计)、化学需氧量、总汞、总铅、六价铬、动植物油、氨氮(NH3-N)、石油类、pH值、水温、五日生化需氧量。 3、利辛县污水处理厂三期污水排放口:同上。 | 全年1次 |
4 | 利辛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 1点位 | 利辛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口:色度、水温、总氮(以N计)、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烷基汞、pH值、氨氮(NH3-N)、六价铬、总铅、总汞、总磷(以P计)、石油类、总铬、粪大肠菌群、总砷、总镉、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全年1次 |
5 | 利辛县鸟巢水泥有限公司 | 18点位 | 有组织废气:颗粒物。 | 全年1次 |
6 | 利辛皖能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 | 6点位 | 1#排气筒排放口:颗粒物、林格曼黑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2#排放口:颗粒物;3#排放口:颗粒物;4#排放口:颗粒物;5#排放口:颗粒物;6#排放口:非甲烷总烃。 | 全年1次 |
7 | 安徽牧洋油脂有限公司 | 3点位 | 1、汽炼锅排放口:挥发性有机物、油烟、臭气浓度。 2、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口:氨(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 3、污水排放口:磷酸盐、化学需氧量、pH值、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NH3-N)、动植物油。 | 全年1次 |
8 | 利辛强英食品有限公司 | 3点位 | 1、锅炉废气排口:二氧化硫、颗粒物、汞及其化合物、林格曼黑度、氮氧化物。 2、污水处理站恶臭排口:臭气浓度、氨(氨气)、硫化氢。 3、总排口: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悬浮物、化学需氧量、大肠菌群数、pH值、氨氮(NH3-N)。 | 全年1次 |
9 | 利辛县凯利达肉类加工有限公司 | 1点位 | 污水站排放口: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氨氮(NH3-N)、总氮(以N计)、化学需氧量、粪大肠菌群、悬浮物、总磷(以P计)、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pH值。 | 全年1次 |
10 | 安徽禾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2点位 | 1、恶臭废气排口:氨(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 2、污水总排口: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大肠菌群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pH值、悬浮物、总磷(以P计)、总氮(以N计)、氨氮(NH3-N)。 | 全年1次 |
11 | 亳州市嘉益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1点位 | 废矿物油贮存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 | 全年1次 |
12 | 利辛县人民医院 | 1点位 | pH值、挥发酚、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肠道病毒、色度、石油类、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数/(MPN/L)、、氨氮(NH3-N)、化学需氧量、肠道致病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氰化物、结核杆菌。 | 全年1次 |
13 | 利辛县中医院 | 1点位 | pH值、挥发酚、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肠道病毒、色度、石油类、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氨氮(NH3-N)、化学需氧量、肠道致病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氰化物、总余氯(以Cl计)。 | 全年1次 |
14 | 亳州宝璋医院有限公司 | 1点位 | 肠道致病菌、挥发酚、动植物油、结核杆菌、粪大肠菌群数/(MPN/L)、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总余氯(以Cl计)、肠道病毒、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NH3-N)、pH值、总氰化物。 | 全年1次 |
15 | 利辛华煜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 1点位 | 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氯化氢、硫酸雾。 | 全年1次 |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一、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内容 |
1 | 履约时间: 365日历天, 委托检测服务合同签订后立即实施 |
2 | 履约地点:利辛县行政区域内。 |
3 | 付款条件:乙方提供完整的检测报告,甲方应于收到项目全部检测报告,并且收到付款申请及乙方发票后,30工作日内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款项。 |
4 | 索赔方式:见合同条款。 |
二、合同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格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
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服务
(4)“甲方”系指合同格式中所述购买服务的单位。
(5)“乙方”系指合同格式中所述提供服务的公司或实体。
(6)“项目现场”系指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指明的地点。
(7)“天”指日历天数。
2.服务规格
2.1 乙方提供的服务档次、服务种类、服务标准、服务限额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一致。
3.合法性
3.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合同中所享有服务期和服务范围内的权益合法性,即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
4.服务要求
4.1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提出具体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规划以及服务质量等。
4.2 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具有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5.付款
5.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5.2 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提供服务。手续办完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发票和清单,并将
发票和清单的复印件提交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甲方和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依“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付款条件付款。
6.质量保证
6.1 乙方应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且不能低于合同规定的范围和种类。甲方或亳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项目实行动态跟踪、检查。
6.2 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服务质量问题的通知后二十八(28)天内,应迅速查处并答复。
6.3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二十八(28)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
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7 。乙方履约延误
7.1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表提供服务。
7.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提供服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或违约终止合同。
7.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8.误期赔偿
8.1 除合同第 9 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应从款项中扣除误期
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
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误期服务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7)
天计算,不足七(7)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9.不可抗力
9.1 尽管有合同条款第 7 条、8 条和 13 条的规定,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
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9.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
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
9.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除甲方书
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
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超过一百二十六(126)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0 。税费及保险
10.1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所有有关因提供服务发生的保险均应由乙方负担。
11.履约保证金
11.1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12.争端的解决
12.1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
商开始二十八(28)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亳州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12.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2.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12.4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3 。违约终止合同
13.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14.破产终止合同
14.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15、转让和分包
15.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5.2 如投标书中没有明确分包合同,在本合同签约前,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 全部分包合同,无论原投标书或后来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16.适用法律
16.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7.合同生效
17.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8.主导语言
18.1 本合同一式六份,以中文书就,甲方(2 份),乙方、见证方、 公管局、财政局 各执 1 份。
19.合同修改
19.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三、合同格式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以下简称“见证方”)
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2)招标文件及附属资料;
(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和补充承诺(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将联合
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编辑后代理机构删除);
(4)中标通知书。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服务及要求
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及要求详见“附件”。
4.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分项价格在
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5.付款条件
本合同的付款条件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有明确规定。
6.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签名)、单位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
证金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以中文书就,甲方(2 份),乙方、见证方、公管局、财政局各执 1 份。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违约与处罚:
①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办理财政支付手续,每拖延 1 天乙方可向甲方加收合同总价 ?的违
约金。但由于财政资金拨款不到位而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
乙方延误工期的理由。
②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服务,每拖延 1 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③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或经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
价 %的违约金。
④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服务,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⑤乙方工期延误超过 天,视同乙方未能交付货物\服务。乙方未能交付货物\服务,则向甲方支
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⑥ 系统经 次验收仍不合格,或者乙方未能交货,除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单方面
解除合同。
⑦以上违约金最高数额均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5 %。
8.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经双方及见证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甲方公章) 乙方(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报价文件格式
项目
(项目编号:AHJDXM2024006号)
报价文件
供应商: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格式)
致:(采购人)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
1.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 项目名称及编号(如为划分标包项目注明标包号)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遵照询价文件(含补充文件)的要求承担本询价项目的实施,向甲方提供所需的货物和服务。
2.我方同意接受询价文件中投标有效期的相关规定。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递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小写: / 元)的投标保证金。并且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投标书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贵单位退还该投标保证金的权力。
5.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我方提供的此项目所有证件的扫描件与原件相符,是真实、合法、有效的,提供的综合业绩资料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证件或虚假陈述,我方愿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后果。
7.我方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
供应商: (盖单位电子签章)
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联系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二、报价一览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第X标包)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大写(元): 人民币小写(元): |
履约时间 | 365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提交报告为止。 |
项目负责人 | |
备注 | |
注:1.表中投标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或者表中某一标包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报价包括采购、运输、人工、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
2.投标报价、折扣率或费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最后一位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进行填写。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
供应商(盖单位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
序号 | 项目 | 监测因子 | 点位数(数量) | 频次 | 费用(元) |
1 | 乡村生态振兴试乡村生态振兴试点镇村环境质量监测(王市镇朱新寨村土壤环境质量) | 必测项目:pH、阳离子交换量;镉、汞、砷、铅、铬、铜、镍、锌等元素的全量。以村庄为点位布设单元。在基本农田、园地(果园、茶园、菜园等)、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各布设1个监测点位,共3个点位。 | 3 | 本年度监测1次,监测数据于11月15日前报送。 | |
2 | 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县区河流出入境断面)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24项+硝酸盐 | 2 | 每季度1次2点位,共3次(含明年第1季度)。 | |
3 | 农村污染控制断面监测(种植、养殖污染控制断面 | 总氮、总磷、氨氮、硝酸盐(以N计)、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共6项。 | 2 | 每季度1次2点位,共3次(含明年第1季度)。 | |
4 | 千吨万人地表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河流总氮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共28项。 | 3 | 每季度1次,共3次(含明年第1季度) | |
千吨万人地下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基本项目37项(不测放射性)。 | 46 | 下半年1次,与上半年采样最少间隔4个月。共1次 | | |
5 | 城区声环境监测 | 其中区域声环境监测点位103个,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点位 20 个,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 8 个。 | 131 | 9月份完成 | |
6 | 入河排污口监测 | 流量、水温、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 | 9 | 全年开展1次 | |
7 | 垃圾填埋场监测 | 地下水井5口,监测指标22项: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氯化物、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六价铬、铅、氟、镉、铁、锰、铜、锌、粪大肠菌群。 | 5 | 每3个月1次,共3次(含明年第1季度)。 | |
甲烷浓度:填埋区和填埋气体排放口 | 2 | | |||
渗滤液处理后出水:监测因子: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总氮、氨氮。 | 1 | | |||
场界恶臭污染物:恶臭、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 | 1 | | |||
皖能垃圾发电厂 | 焚烧炉渣热灼减率、锅炉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一氧化碳、重金属。 | 1 | 每季度各测1次,共3次(含明年第1季度)。重金属为汞及其化合物、镉、铊及其化合物、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 | | |
8 | 污染源执法监测 | 包含煤电、污水处理厂、肉类加工、医院、水泥制造、油脂、食品等15家企业执法监测。 | 15家企业 | 全年1次 | |
9 |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进、出水水质监测 | BOD5(生化需氧量)。 | 26家共计52点位 | 每季度各测1次,共3次(含明年第1季度)。 | |
| 合计(元) | |
供应商(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合计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合计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
3.上述单价为综合单价,应包含一切税费。
4.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5.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具体配置请供应商填写完全,没有填写完全的则按无此配置评标。
四、规格响应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
序号 | 项目名称 | 询价文件要求部分 | 报价文件响应部分 | 响应情况 | ||
技术参数 | 数量 | 技术参数 | 数量 | |||
1 | 利辛县2024年生态环境质量第三方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询价文件 | 1 | 响应报价文件 | 1 | 响应 |
2 | | | | | | |
3 | | | | | | |
| | | | | | |
供应商(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
注:1.本表填写时,应据实填写。
2.如果不提供规格响应表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
3.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五、服务方案
供应商: (盖单位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六、关于项目质量和服务方面的承诺
如:项目质量、及服务承诺等。
供应商: (盖单位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七、资格证明及有关材料
1.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
2.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后)
6.投标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格式附后)
7.承诺书(格式附后)
8.联合体协议书(格式附后)
9.其他资格要求(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
注:以上证件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
格式1:
提供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扫描件或复印件(盖章)
格式2:
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致:亳州市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
关于贵方 年 月 日发布关于 (项目编号: )的采购公告,我方愿意参加投标,并已清楚谈判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
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见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如我方中标 ,我方愿意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向本项目采购人提供符合询价公告要求的(二)、(四)、(六)项具体证明材料供采购人核验。如采购人发现我方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可取消我方中标资格,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方承担。
特此声明!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3:
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一、服务于本项目的专业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购入时间 | 价值 | 数量 | 产地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服务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类别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手机号 | 证件 | |
名称 | 号码 | |||||
管理人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技术人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 |
注:1.上表列出的人员,应附身份证复印件。2.关于项目人员职称:询价文件如对相关人员职称有要求的,须按询价文件要求填写。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4:
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我单位近三年(从 2021年7月至2024年7月)无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5(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 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
供应商: (盖单位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5:
投标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
供应商: (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或机打印)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1(签字或盖章或机打印)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如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则不需要授权委托书。
格式6:
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
(/)
格式7:
承诺书(格式)
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完全接受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提交的所有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真实、合法、有效,对他人的知识产权不构成侵权。如因材料弄虚作假,或导致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或给采购方的使用带来严重影响,造成经济损失,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二、在投标过程中,无围标、串标、出借资质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本项目授权委托人为我公司正式工作人员。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我公司无被限制投标的记录(有效期内)。
四、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我公司未被人民法院及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如被确定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保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履约。
六、依法行使自己的质疑、投诉权利,提供的质疑、投诉证明材料来源合法,不存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投诉等行为。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之一,或存在其他虚假、违法违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并自愿放弃索要投标(履约)保证金的权利,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八、其他资料详情请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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