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都市青白江区市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大同红光体育公园工程造价咨询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36.3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5/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1132023000071
预算金额36.3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老师028-84444088
中标公司四川大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6.3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132023000071
二、项目名称:大同红光体育公园工程造价咨询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大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成都金牛高科技产业园蜀西路46号5栋10层1、3、4号 | 363,85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大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 大同红光体育公园工程造价咨询 | 采购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大同街道红光社区同湾春晓安置房以北,总占地面积约4.5万平方米,其中公园绿地2万平方米,临时绿化约2.2 万平方米,配套市政道路1条约0.3平方米(长360米,宽9米)。现拟采购一名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 限于工程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结算审核等)。详见技术、服务要求。 采购包1: 标的名称:大同红光体育公园工程造价咨询 一、服务内容 1、工程设计概算编制 、 1.1 根据初步设计编制概算; 1.2 概算评审:根据青白江区评审中心的概算评审意见修改,并积极配合取得概算评审报告。 2、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编制 、 2.1 编制施工图预算; 2.2 根据评审意见对施工图预算进行修改并提交正式施工图预算成果; 2.3 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2.4 根据财评中心出具的评审意见修改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3、全过程造价控制 、 3.1合同价款咨询(包括合同分析、合同交底、合同变更管理工作); 3.2施工阶段造价风险分析及建议; 3.3清标/预算价清理; 3.4计算及审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 3.5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包括变更经济分析报告、签证审核、索赔计算或审核); 3.6材料、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 3.7参与施工现场造价管理; 3.8对合格的工程计量进行审核,不合格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3.9项目动态造价分析;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出具分析报告并送达委托人; 3.10业主要求的跟审过程中的其他造价咨询服务。 4、工程结算审核 、 4.1检查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 4.2审核编制依据的合法性、时效性及适用范围; 4.3组织或参加委托人组织的现场踏勘 4.4审查编制文件内容、形式与合同约定是否相符,审查结算项目范围、内容与合同约定的项目范围、内容是否一致; 4.5全面审核工程计量及计价; 4.6组织编审核对、工作协调会等与审核有关的工作; 4.7各方签认审核结论,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并送达委托人。 | 服务要求 序号1。服务项目:工程设计概算编制。成果文件:设计概算报告 序号2。服务项目: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成果文件:施工图预算书或预算审核报告、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序号3。服务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成果文件:1、《清标报告/预算价清理报告》2.《施工阶段造价风险分析报告》3.《工程计量与支付审核报告》(预付款、进度款)4.《变更测算或签证、索赔审核报告》5.《项目造价动态分析报告》 序号4。服务项目:工程结算审核。成果文件: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质量标准 1、符合《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 4)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2、咨询意见应坚持公正、公平、实事求是的原则; 3、建立满足咨询合同要求的过程控制服务台帐、日志; 4、成果文件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的有关要求; 5、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审核应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有关规定,并不得违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6、施工图预算编制方法、编制深度等应符合《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审规程》(CECA/GC5)的有关规定; 7、满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相关要求。 其他要求 1、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1 人,全面负责项目的日常事务联系,协调、督促具体项目组工作,指导、 复核各专业造价人员造价控制的各项工作。其他各专业项目人员不少于 1人,其中派驻项目现场人员 分阶段不得少于 1 人(应为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或安装等专业 )。 (2)项目驻场人员在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间只能从事本项目相关工作,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任职或从 事其他项目的相关工作。 ★2、工作组织 (1)成交供应商应完全服从采购人的管理,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定。 (2)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原则,依法独立、公正的执行业务,遵守职业道德及保密原则。 (3)成交供应商从事受托项目咨询的专业技术人员与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应事先声明,实行回避。 (4)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转委托于其他任何单位。 (5)采购人对供应商违反规定发生违纪行为或出现严重差错或故意提供不实、内容虚假的成果文件,产生的相应后果,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6)成交供应商及其审核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采购人的管理,并接受业务指导和监督,并积 极配合采购人,并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 ★3.考核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每周不少于 2 天(每天不少于 8 小时)在施工现场工作,若采购人有工作需要,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到场,配合采购人开展工作。采购人对项目负责人实行考勤制度,如不假不到视为缺勤,缺勤一次按 300 元/次进行合同扣款。服务期间无故缺勤累积超过 10 天/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不得提出任何赔偿和退场条件,并承担工程工期延期的损失。 (2)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土建或安装专业造价负责人,确需更换相关人员时 ,需提前 15 个工作日向采购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批准后方可更换,且更换人员资质、管理经验等不低于原相关负责人。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相关负责人的,将按 500 元一次进行合同扣款,若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不得提出任何赔偿和退场条件,并承担工程工期延期的损失和支付 1%的合同违约金。 (3)成交供应商派驻项目现场人员应相对稳定,在施工期间不得擅自离开项目现场,确需离开项目现场时,需提前 15 个工作日向采购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批准后方可离开,且需同等资质人员派驻项目现场。派驻项目现场人员实行考勤制度,如不假不到视为缺勤,缺勤第一次按 200 元/次进行合同扣款,第二次按 250 元/次进行合同扣款,第三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不得提出任何赔偿和退场条件,并承担工程工期延期的损失和支付 1%的合同违约金。 (4)采购人认为项目人员在服务过程中业务能力不强、不称职或出现严重差错等情况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在 5 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更换项目人员。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人员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且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供应商应支付 1% 的合同违约金。 (5)成果文件提交按委托人委托服务通知书的时间要求执行。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质量标准 1、符合《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 4)有关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2、咨询意见应坚持公正、公平、实事求是的原则; 3、建立满足咨询合同要求的过程控制服务台帐、日志; 4、成果文件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 7)的有关要求; 5、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审核应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有关规定,并不得违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6、施工图预算编制方法、编制深度等应符合《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审规程》(CECA/GC5)的有关规定; 7、满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相关要求。 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及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和国家、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 363,85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鸿嘉、王晓玲(采购人代表)、周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的80%收取,计费基数为本项目控制价。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873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青白江区市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凤凰大道一段2698号
联系方式:138820861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兴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龙潭工业园成致路6号多元国际总部6栋1楼
联系方式:028-84444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028-84444088
中兴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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